<h3> "唰唰唰,唰唰唰"一阵阵笔头和答题卡的摩擦声随着晚风飘来。走进教室,只见一只硕大的保龄球稳如泰山地立在深蓝的椅子上,颇有些磅礴之气。你走近了,将身一探,不免大吃一惊:此保龄球有头有嘴、有手有脚,一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一只白白胖胖的手握着一支名牌钢笔,颇为优雅地这写那写。再环顾四周,同学们个个屏息凝神,两只眼睛被钉在试卷上,个个神情紧张、大颗大颗的汗珠直往卷子上掉;再看看他,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神色之放松简直跟神仙没有什么两样,似欺世者一般看轻一切。</h3><h3>这就是我的好友陈广翔。我与他"正式建交"刚刚期满一年。在那之前张皓翔是我的挚友,直到他发迹,考入国际学校。胖无疑顶替了这个位置,而且更胜几成。他之所以胖,是为最简单的原因食量。他一日四餐,除标准早、中、晚三餐之外再加一顿宵夜。睡前饱餐一顿是发胖的罪魁祸首这件事必然是众所周知的。但他就是不理不睬。三份土豆泥、两个标准大小的汉堡再惬意地加杯大瓶饮料在他的眼中只是分分钟搞定的事情。虽然进餐速度并不特别快,但只要往餐椅上霸气一座,就一直吃个不停。借新疆人的话一用:"吃到吃不动了为止!"</h3> <h3> 他跑步时的动作亦是有趣。体育课一开始跑圈,他脸上的笑意依旧,但是他不怎么跑只有等到体育老师来催或者有人超过一圈了才会开足马力冲刺起来。他散步的时候,三五成群,讨论杂事;跑步的时候,双腿尽力地迈开步子,脸上的肉一点一点地绷紧起来,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每一颗麻子都在怒吼、每一块雀斑都在咆哮,且眼神颇为严肃;冲刺的时候,四肢收紧,身体微微前屈,发力地向前跑,好像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刺。跑步之前把衣帽往上一扯、嘴唇微抿、手插裤袋,活像一个飞奔的保龄球。</h3><h3> 他也是多才多艺的。其中朗诵必是招牌。我没见过他于电视台的朗诵,没见过的我不乱说,我只说校内朗诵。他朗诵时,可谓是"粉面含春威不露,丰唇未启声先闻。"依旧是一手插兜,一手端书,正宗普通话,抑扬顿挫、跌宕起伏中还掺了一丝东北腔。朗读时眼睛鼻子眉毛嘴全部上扬,好不神气。他不仅朗诵极佳,而且德智文美劳样样在行精通。这,就是我的伙伴一颗飞翔的保龄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