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我镇铁腕治霾办在巡查时发现定四村村口有一家养猪厂,使用泔水喂猪400余头,无任何相关手续,场地未硬化,厂区内外泔水及粪便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粪便流入厂区外耕地,气味刺鼻,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社会影响恶劣。</h3><h3> 我镇根据相关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当即对其做出决定:限期自行搬离,对厂区内外耕地粪水等污染物规范处理并恢复原貌。我镇环保所多次前往该厂与负责人沟通协调并宣传环保法规,2017年12月7日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令其在规定时限内,彻底搬离该地,恢复生态原貌,我镇环保所自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持续跟踪,每天到厂查看其搬迁进程,与该厂负责人协商,共同解决搬离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经过环保所同志的持续工作、艰辛努力,于12月14日彻底搬离完毕,生态环境恢复原貌。</h3> <h3> 宣传环保知识,下达整改通知书。</h3> <h3> 猪舍搬迁前</h3> <h3> 猪舍搬迁前</h3> <h3> 猪舍搬迁后</h3> <h3> 泔水缸整改前</h3> <h3>泔水缸已搬离、销毁</h3> <h3> 存栏猪搬迁前</h3> <h3> 存栏猪正在搬迁</h3> <h3> 存栏猪彻底搬迁完毕</h3> <h3> 厂外环境整治前</h3> <h3> 厂外环境整治后</h3> <h3> 我镇环保所将自查自省,继续在辖区内加大巡查力度,不断调整工作方式,加大环保工作的宣传,在辖区内营造人人懂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行百里者半九十"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助推美丽渭丰的实现!</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