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人们养猫不外乎两种原因,捉老鼠、当宠物,郑振铎先生养猫也大抵如此。不过先生三次养猫,猫或亡失,或受了冤枉死去,让先生发誓永不养猫,那种伤感我是深有体会。</h3><h3> 第一次养猫纯属偶然,同事小何从郑州逮回三只小猫,儿子很稀罕,就讨了一只来。那是一只纯白色的小家伙,只有巴掌大,毛稀疏凌乱,头顶上有几根黑毛,胆子很小,走路夹着尾巴,看起来没有可爱只有可怜,儿子宝贝一样用盒子端着,嚼了馒头火腿喂它,还找了个盆子装了沙子给它当厕所,给它起名字叫妮妮(因为它是女孩子)……只有一天功夫我们便熟识了,它一下子活泼起来,在屋子里进进出出,好抱着我的腿撒娇,好跳到儿子的怀里耍赖,甚至偷偷爬到床上,嫌它脏就每天给它洗澡、驱虫,没有什么经验,就是像孩子一样养着,不久它就长成了浑身雪白的胖姑娘,大黄眼,活泼好动,最喜欢人拿了毛巾之类的东西逗它,一逗它它就成了疯丫头,可安静下来,叫它妮妮,它又会甜腻的应和着,无比温柔。</h3><h3> 时间一点点流逝,它长大了,尽管每次洗澡后吹风机一响,它的瞳孔还是会变得又圆又大,可它不再抗拒。它喜欢吃鸡肝,喜欢吃白豆腐,也喜欢孩子们吃的零食;它喜欢在太阳底下暖暖的晒着,也喜欢躲在房角树后偷看觅食的鸟雀;甚至还捉到过一只鸽子,当然还学会了捉老鼠。它知道我的办公室在哪儿,它知道我的学生寝室在哪儿,每晚自习后,它都会学校厕所门口的大树下等我,要么悠闲的在树上磨它爪子,要么四肢蜷起来,像只飞艇一样安静得等,接下来便是我一天最拉风的时刻,它傲慢的走在前面,从女寝到男寝,我还没到它已经巡视了一圈,那一刻它像明星一样,孩子也喜欢它。我还给它织了件红毛衣,辛阿姨还给它织了四只小鞋子,当然它穿不习惯,它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欢乐……</h3> <h3> 就是这样一只猫,在它生完第二窝儿孩子还没满月的时候死去了,我找了三天才在学校后院的草丛里找到了它的尸体,不知是什么动物咬断了它的脖子,两个学生陪我把它埋在学校的花坛里,我悄悄哭了半夜,整整一周都吃不下饭,我还要温热牛奶喂它那没满月的孩子,我暗下决心把小猫送人后不再养猫。</h3> <p> 五只小猫在我求爷爷告奶奶之后被同事亲戚逮走,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可是不久同事领走的那只小白猫又被送了回来,她家的小朋友快把猫折磨死了,我和儿子很是怜惜,喂它吃乳酶生,给它洗澡,喷驱虫药……好歹救过来,很快它的毛变得光滑,它长胖了,长壮了,长成调皮的小伙子,我们叫它球球,也不像对它妈妈那样宠溺。它是一只有缺陷的猫,一只黄眼一只蓝眼,蓝眼一侧的耳朵是聋的,据说是基因缺陷,可正是这缺陷要了它的命,终于在一个下雨的星期天,它出去疯玩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了,我没有亲见,但我的心又一次受到伤害,我发誓不再养猫。</p> <h3> 萌萌的到来很出人意料,(它也是妮妮的孩子)它本来在姐姐家生活了很久,可是因为家人生病需要到北京长住,给别人又不放心,姐姐临走前把它托付给了我,我毕竟是爱猫的。对萌萌我的态度是可有可无,因为和它还算熟识,所以他来了几天便敢在我的宿舍里随意进出,尾巴总是高高翘起,想把屋里的东西都扫一遍,包括我,似乎想象向全世界宣誓主权,而我总是狠心把它赶到屋子外面,就这样相安无事,后来它也生了孩子,一个假期过后它总是偶尔回来几次,可能被谁收养了吧,毕竟它也是个温柔的女孩子。</h3> <p> 如今常常有五六只猫来找我觅食,我从学生餐厅捡些鸡蛋,剩饭也是顺手之事,毕竟生命应该被善待。老人们都说猫是奸臣,谁对它好,它就跟谁,其实也不是,漫长的假期我对它们不管不问,开学了,它们总是会守在门口,只是我再没勇气对它们用心。</p><p> 其实养猫和做人一样,越是珍爱的东西,视若珍宝的东西越容易失去,刺痛我们的灵魂。在我们漫长的生命里失去总是不能避免,每一次失去都是心灵的洗礼,让我们学会坚强,学会承受孤独,最后即使做不到真正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至少也可以多一份坦然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