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现网上流传对红旗渠应急救援队以及龙山派出所诬陷事件,现做出事件详细情况 :</h3><h3>2017年12月5日,下午16点30分左右,牌照为豫E76k67的车辆在原丹尼斯附近办事,当开车准备离去时,前面堵了两辆车,车主就惯性的按了两下喇叭,前面一辆白色奔腾B70,牌照为豫E31R39车,从车上面下来两名女性对徐某某进行辱骂,随后徐某与两名女性展开了讨论,由于这两名女性语言猖狂,扬言要找人殴打徐某,并且对徐某进行人身攻击,最后报警处理,到达龙山派出所之后,经民警了解情况后,双方只是相互辱骂,并没有肢体接触,派出所民警让双方自行调解,随后双方调解,两名女性张口要10万现金以及一辆车作为赔偿,试问仅仅因为双方相互谩骂,因为对方是个男的,两名女性就该如此妄大开口么,由于两名女性言词恶劣,胡搅蛮缠,无中生有,甚至诬陷徐某某抢劫、殴打、砸车,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两名女性向徐某某索要一万元赔偿,徐某未理会赔偿无果,这两名女性,如此的嚣张跋扈,不已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谋生,而是利用这种手段来获得利益,并且最后因没达到自己的目地,采用社会舆论的方法,对红旗渠应急救援队及龙山派出所的诬陷,不仅诬陷徐某抢劫,而且对该事件扭曲事实,夸大其词,所以在此对该事件做事件描述。</h3><h3> </h3> <h3>再次郑重声明:(第一)现在是法律社会,光天化日何来抢劫?</h3><h3>(第二)人民警察为人民,大门是为人民敞开的,并非造谣者所描述将其拒之门外。</h3> <h3>对于歪曲事实,制造舆论毁坏红旗渠应急救援队名誉者红旗渠应急救援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h3><div> 2017年12月10日</div> <h3>对于歪曲事实,制造舆论毁坏红旗渠应急救援队名誉者红旗渠应急救援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h3><div> 2017年12月10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