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如今我还保存着一支口盅,虽然锈迹斑斑,上面 “自卫反击保卫边疆人民功臣” 字样还清晰可辨,那是当年542O9部队送给立功士兵的赠品。他也有一支,不过早扔了。我的这一支也差点扔了,早在二十年前就破烂不堪,扔掉它的那一刻却又觉得该留着,因为身边关于打仗的纪念品都没有了。我终于又收留了它,几次搬家都没扔,直到近几年圈内盛行仿制品,这支口盅果然就成了稀罕物。我拿它在他面前一晃:你的那一支呢?</h3> <h3> SC是个沉默的人。我今夜数落他,是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我不说他真名姓,只能称他SC。</h3><div> 我和SC常在一起。我们唠叨往事,每每都是我说的多,他说的少。我不认为沉默有什么不好,我只是愤恨,他几乎把什么都忘了,偶尔说着点也多是牛头不对马嘴,以至于在我说着的时候,别人还以为我是在吹牛。我们打仗在一起,许多事情我们一起经历过,首战那天,我说我害怕,他不置可否,别人还以为只是我胆小。当万炮齐轰的时候,人都在颤抖。大地在颤抖,天空在燃烧,天崩地陷那气势使人不寒而栗。他淡淡地说:那晚月色很好。我兴奋地接话:正是下弦月!哪知他随即又是沉默。攻打四号高地,连队组织敢死队,我报名他也报名,我说那时报名是准备牺牲,前面已经死了人,担架队就从我们面前经过,那时不为别的,就为了一口气。自愿报名送死,按现在人们的正常思维,绝对没人肯信,我让他证实他就是不吭声,象是根本就没有这回事。那一仗我立功他也立功,我立个功多有人知,他立功却从来不提,别人不相信他这个样子能立功,不吭不哈的以为他是在战场上给吓着的。“他很勇敢!” 我目睹他是如何在弹雨中把个血淋淋的伤员救下来,他的立功证书上面记载了这一刻。“他为党国立过战功!” 这是电影里才有的台词,都成了我为他当年的勇敢而与人抗辩的口气了,他却总是报以蚊子般的腔调:立功哪能当饭吃。</div><div> 这话很实际,对于他来说这话就很实际,在他生活艰辛的年月,就算拿那功劳来换米怕也换不了十斤米,军队那边也不回收军功,事过境迁,功劳没人认账。SC生活艰辛了很多年,建筑工人一直干到现在,因为眼睛做了手术,视力不胜工作了便在家闲赋,然而闲赋不是退休,农民工没有养老金,谁知哪一天他又要上工地?这些确实与勇不勇敢立不立功无关。素来救命就有救命之恩,可是那个被他救下来的伤员,人家在湖南,天南地北,时久日长怕也把SC给记不住了。毫无疑问,SC自己就记不住了,伤员脸上中弹,子弹从脸颊斜穿到喉咙,我在场亲目所见,那时他啊啊地喊着,人还在地上滚,敌军的机枪还在扫射,他越吱声子弹就越是朝他射来,倘若SC不把他拖下来,我对天发誓,伤员会被打烂,当时SC离伤员最近,他一靠近他,子弹就落在他俩身边,那时我还朝他喊:隐蔽!快隐蔽……</div> <h3> 看吧!他把什么都给记不住了。他努力想半天,说:好象是弹片打中了他。我忍无可忍,冲他直嚷:陈亿生出院时,你还在连队,子弹是在喉咙里取出来的。他蔫蔫的,象根脱水的瓜藤:记得这些有什么用?</h3><div> 我知道,人脑这东西,没价值的记忆会被自动排斥。那时的事距今三十八年,人经历了太多艰辛,凡是无关紧要的记忆,都会被生活的重压所排挤,确实这场战争并没有给SC带来什么有关紧要,日复一曰,年复一年,与万千劳动者一样,生存才是第一紧要。他默默地终于老了,直到前些年老兵聚集,SC才引起乡里注意,人们念他为国家打过仗,不该活得那样贫穷,便给他做了个低保。这倒也不是聚集带来的福趾,关于聚集,他就从未参加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天在工地上干活,向政府讨个元宝未必就能实现,天天的工钱最现实,你肯干活,老板工钱照发。SC就是个样本,他的生存,不因为政府的优抚而富足,他的现状也不因没有优抚而贫穷,这全是天意,太平盛世,人们也不喜欢战争,非但SC的记忆,整个社会的记忆都是有所筛选的,都讲实际,没有价值的记忆会被自动排斥。事实上,忘却并非坏事……</div> <h3> 我与SC相距不远,可是各为生计,终于也不是象现在这样老来常聚。艰辛岁月,偶尔相逢也只是相视一笑,因为年轻时候都忙着,为养家糊口焦头烂额,战友间连个寒喧的时候都少。然而,不是冤家不聚首,我却又是在某一个少之又少的寒喧中得知SC坐过班房。那也是事隔多年,从另一位战友的寒喧中得知的。</h3><div> </div><div> 岁月如歌。我也坐过班房。</div><div> </div><div> SC原来在一家镇办工厂做工,工厂失火,SC坐了班房。然而情节是推理出来的,失火当晚,SC和几个工人在厂里打扑克。现场都烧成灰了,可也烧不掉推理的逻辑环链:火灾总得有其原因,起火时候现场有人,那么人就是火灾的原因。</div><div> 不管推理有多么复杂,结论永远是简单的:是烟头引起火灾。打牌当中吸烟的人都有责任,但是,如果推选出一个人来认领了,其他人就没事。</div><div><br></div><div> 岁月如歌。SC当选。</div><div><br></div><div> 岁月如歌。我也受到过法律的审讯。</div><div><br></div><div> 岁月如歌。当我夫妻双双被城管押到派出所的时候,我夫妻双双被带上手铐。我无暇思考他们的执法主体,我只是感受到法律的轻浮。有时候,法律更象嫖客,道貌岸然,下流轻佻。</div><div> SC被开除了。但是他的刑事,在战友中间,直至今天,就像他当年立过战功一样,他是一字不提的。当我站在当年案件的推理立场上去推理那时的推理时,我再一次感到法律的轻佻。既然是烟头起火,烟头一定烧毁了,凭什么断定烟头就是SC的,如果没有他人证明,便是自证其罪,而在场的证人本身就是嫌疑人,都有推卸责任的动机,如果真的知道SC扔了烟头,大火就不会烧起来,因为“知道”排除不了“制止”和“及时灭火”的绝对性。显然,案件在取证和证人以及证人之间的方面存在一个串通。众所周知,火灾原因的鉴定一定是在事后,在时间上,其他人完全有时间进行串通。水往低处流,象SC不善言辩的人,最后的结论果栽在他身上。我以战友的名义,以一同出生入死的义愤,决心弄个水落石出。然而SC只是沉默,在他的只言片语中,我只听到他蚊子一 般声音:“总得有人去认了。” 半天之后他又说,是那时先说好了从轻。随后又是沉默,直到我很生气的时候,他便干脆不再说话,脸上似乎还很有些厌烦。</div><div> 我回到家里,拿把菜刀对着一块木头,大声喊着SC的名字,直到把那木头砍成碎片,最后终于也心平气和起来。</div> <h3> 生命在繁延,生活在继续。</h3><div> 随后的每一天,无论阴睛,太阳照样在她该升起的地方升起来。 而我面前这支褪色的口盅已渐破旧,在这儿剥了点漆,在那儿落了些色,在剥漆落色的地方不知不觉地长着铁锈,无论怎样地端详,再也联系不起曾经的血色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