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女儿出去逛

冯丁文法律工作室

<h3><br></h3><div>这是我女儿可乐四岁时发表的第一篇作品,时间是2013年秋天,发表地址:我家卧室墙上。原文如下:</div><div>我的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冯亦程,我今天遇到了山、河,小鸟,还有小鱼,还有小草和小树。</div><div>老冯点评:鸟在天上飞,鱼在水里游,山峦起伏,大河奔流。树木挺拔,绿草葳蕤,众生皆以各自的形态和颜色装饰季节和童心。世界如此美好,让一个四岁孩子的心里爱心飞扬。三年后的这个寒冷的夜晚,老男人一读之下冷而且硬的心里开始柔软。女儿让他相信努力,相信泪流满面,相信幸福和美好,相信童话和未来。身陷黑暗和寒冷,心有草长莺飞,春暖花开。</div><div><br></div><div><br></div> <h3>记得是2014年的秋天,四岁的可乐突然豪气万丈的说,爸爸,你带女儿出去逛,女儿要和爸爸一样写文章记下来,于是,桥底法庭门口泾惠渠段采风正式开始。</h3> <h3>走到她上学的蓝天幼儿园门口,不会写字,画了一张图,描写幼儿园。回家后,我给可乐妈妈看可乐的游记兼日记,她妈妈正揉面呢,举着面手,看着我递到她眼前的小日记本,然后悄悄问我,咋游记还带画图画的?我看了看旁边可乐期待而又得意的眼神,开始给她妈妈讲什么叫象形字,给她讲其实人类最早的文字就是画画。可乐妈妈狐疑的目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可乐,叹了一口气,继续揉面。</h3> <h3>这篇落叶,可乐非要让我蹲下来和她一起观察,所谓观察者,不过是坐下来歇歇也。</h3><h3>现在想想,其实人世上最大的幸福,也不过就是,和自己的家人,不经意蹲下来的那一瞬间。</h3> <h3>幼儿园的孩子没学几个字,不会的字就画画,这就加图文并茂。</h3> <h3>记得她还逼着我看他的日记,还要给我照相留下证据。现在我想告诉女儿,没有证据的幸福也是幸福。</h3><h3><br></h3> <h3>我给她买的日记本上其实就图文并茂了一次。后来就找不见了。</h3><div>怎么找都找不见了。 </div><div><br></div> <h3>此刻已经是2017年的冬天了,我女儿已经是二年级的大学生了。以后慢慢的我女儿长大了,没有爸爸妈妈陪伴,她会走得更远,会写真正的游记,记载在她的人生旅程。</h3><h3>那时候,她还会想起,我们爷儿俩的这次短暂的旅行吗?</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