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font color="#ed2308"><b>彝乡圣火</b></font></h1> <h3><font color="#010101">马路乡彝族三月三“献山节” 彝族三月三“献山节”即“祭山神”之意,彝语称之为“不协朵”。这一传统习俗主要流传在以马路乡为主的广大彝族聚居区域。 马路彝族苗族乡在金沙县西北部。位于东经105°47′~105°54′、北纬27°35′~27°42′之间。东与清池镇接壤,东南接与太平乡毗邻;西、北以马洛河与七星关区为界,南以小河与大方县为界。全境海拔最高点新田村杁榔树1322米,最低清坪村遇仙寨490米。总面积84.07平方公里。 </font></h3><h3><font color="#010101"> 彝族三月三“献山节”意为祭祀山神、土地神、地脉龙神等神灵。目的祈求诸神管好大自然中的一切飞禽走兽、山妖水怪及各种害虫,在本年之内,不来危害百姓的庄稼,不伤害百姓的牲畜;保佑人们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带有一定的唯心色彩。但却反映了彝族先民以精神为支柱来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强决心。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祭山”这一习俗至解放后就没有举行过大型的活动,仅在个别小家庭以“秧苗土地”的形式举行。 </font></h3><h3><font color="#010101"> “献山节”起源于彝族“六祖”时代,确切地说,应该是在六组之前就有祭山活动了。在《笃摩色汝你(笃摩三弟兄)》一书中有这样的叙述:“笃摩三弟兄分家后,各立山头,为了各自的利益,为了避灾避难,求得风调雨顺,都举行了祭山活动。通过祭山活动之后,各家子孙发达,年年祭山,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祭祀时,布摩用“白木”(敷衍木)和茅草扎坛设位,以供人们祭祀。主祭祀者在坛前念诵《献酒经》和《献山经》,陪祭祀者吹呣哼、击鼓、敲绞子奏乐;同寨的人在旁边舞蹈,气氛欢快。诵经结束后,当场宰杀鸡或羊,取血进行祭祀。最后收坛,在山上野炊,大家把祭山的东西吃掉,叫做“吃破”。 </font></h3><h3><font color="#010101"> “彝族献山节”寓意着彝族人民的精神信仰,它是彝族人民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在彝族民间流传的具体表现,具有民族学、民俗学研究的价值。“彝族献山节”习俗的留存,进一步证明了彝族古文化在历史上的产生重大影响和深远的意义。从中可以看出彝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彝族同胞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可以看出彝族敬畏大自然和创造新生活的坚定信心。对于研究彝族历史文化艺术、生活习俗、生产、生活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价值。 </font></h3><h3><font color="#010101"> 由于三月三“献山节”本身存在浓厚的唯心主义思想,因社会历史的原因,“祭山”这一习俗至解放后就没有举行过大型的活动,仅在个别小家庭以祭祀“秧苗土地”的形式举行。现在能够掌握这种祭祀活动的,县境内只有一人。为保护三月三“献山节”这一项目,制定五年保护计划,此计划由金沙县文化馆组织实施,金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管理和督导。保护方法是:开展普查工作,对资料进行入档管理,为达到传承发展的目标,对此投入专项资金进行传承。</font></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