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 二、易地扶贫搬迁</b></h3><h3> 23.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h3><h3> 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逐步能致富。</h3><h3> 24.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h3><h3>怎样确定?</h3><h3> 有搬迁任务的县(区),应按照国家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程序要求,将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逐一识别认定,核准到村、到户、到人头,建立纸质工作档案、台账,以此为基础,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h3><h3> 在2015年全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挤水分"排除的贫困对象仍自愿搬迁的,列入同步搬迁人口。对2014、2015年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列入搬迁对象但尚未搬迁的,可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政策。</h3><h3> 25."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指的是什么?</h3><h3> (1)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方;(2)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地方;(3)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的地方;(4)贫困发生率高、扶贫成本高的地方;(5)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地方。</h3><h3> 26.搬迁和安置方式有哪些?</h3><h3> 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零散分布的自然村落和零散住户一次性全部迁出;优先安排最为贫困的自然村落和深度贫困农户</h3><h3> 统筹考虑安置地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包括: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建设移民新村安置,依托旅游景区安置,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等安置方式。分散安置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安置。</h3><h3> 27、对单户单人贫困人口的安置房建设标准怎样确定?</h3><h3> 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对于部分地区提出的25平方米对于1人户和2人户难以操作和执行的问题,可采取集中安置区内建设连排单间或集中供养等方式予以解决。</h3><h3> 28.安置房建设的标准是什么?</h3><h3> 按照"保障基本"原则,中央投资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同步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可适当提高,但超出部分的费用全部山搬迁户个人承担。</h3><h3> 在旅游景区及周边的安置点,各县(区)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进行户一宅安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让搬迁农户有空间搞农家乐、民宿等经营项目,提高增收致富能力。</h3><h3> 对于部分地区提出的25平米对于1人户和2人户难以操作和执行的问题,可采取集中安置区内建设连排单间或集中供养等方式予以解决</h3><h3> 29、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能不能发给个人?</h3><h3> 十三五"我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构成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国开行和农发行发行的政策性长期贷款,以及群众自筹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搬迁对象的住房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h3><h3> 对于由政府负责安置的搬迁对象,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优惠政策,不能再发放现金。</h3><h3> 对于选择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的搬迁对象,省里提出了补助参考标准,具体标准由相关县(区)统筹地方财力自行确定。</h3><h3> 30.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有哪些?</h3><h3>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享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参考标准为2万元,同步搬迁人口人均享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参考标准为1.5万元</h3><h3> 2.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防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人均奖励参考标准为1.5万元。</h3><h3> 3.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优先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主要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可将民政部门养老院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2016年标准3.9万/床位)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捆绑(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由养老院统安排使用。(根据民政部门规定,新建的养老机构床均建设面积为26.5-32.5平方米,每个养老院床位数量控制在300张以内,建设规模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内。)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由政府提供统一安置房免费居住,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并按照民政规定享受相关保障。需要指出的是,特困供养人员的私有财产和土地承包经营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其以放弃以上权利作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h3><h3> 31.安置房产权如何处理?</h3><h3> 群众搬迁后,使用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属于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搬迁对象住满10年后可自愿申请交易</h3><h3> 32.易地扶贫搬迁农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h3><h3> (1)符合搬迁条件的农户提交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承诺拆除旧房复耕或进行生态修复;村委员会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扶贫办核定;(2)农户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3)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分年度按计划组织实施;(4)搬迁户入住新房后原则上2个月内自行拆除旧房(或由村委会组织拆除旧房)。</h3><h3> 33.为什么必须拆除旧房?</h3><h3>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轮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标准已有较大幅度提高,搬迁户只需花费很少的资金就可以在安置地得到一套新的住房,并能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因迁出地需要整体进行土地复垦或生态修复,原有住房需要拆除</h3><h3> 34.不愿拆除旧房的能不能列为搬迁对象?</h3><h3> 搬迁对象在安置地获得新房后,必须拆除原有住房,目的是为了复垦或进行生态修复。不愿意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的农户,不能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h3><h3> 35.如何兑现住房补助和奖励资金?</h3><h3> (1)自行购买房屋安置的,凭借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可先行兑付住房建设补助,待旧房拆除后,再一次性兑付奖励。(2)投亲靠友等自行安置的,旧房拆除后一次性兑付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h3><h3> 36.移民搬迁群众需要自筹多少钱?</h3><h3> 政府主导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3000元,同步搬迁人口人均自筹10000元。</h3><h3> 37、搬迁至城镇的扶贫对象,可享受哪些住房保障政策?</h3><h3> 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规定,搬迁至城镇且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应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可通过提供现有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予以保障整体搬迁至城镇的易地扶贫搬迁村可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税费减免、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金融贷款等政策支持,与安置住房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央和省相关投资支持范围,为农村贫困人口向城镇转移提供政策支持。</h3><h3> 38.易地搬迁人员如何申请社会救助?</h3><h3> 只要符合民政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均可享受民政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遵循民政相关政策规定。群众搬迁之后,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进行转移、接续。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都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如搬迁进县城、进产业园区的家庭,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如留在农村,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h3><h3> 39.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怎样销?</h3><h3> 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要求,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销号,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以户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审定,公示公告后,对达到脱贫标准的,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销号。</h3><h3><b> </b></h3><h3><b> 三、雨露计划</b></h3><h3> 40.什么是雨露计划?</h3><h3> 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h3><h3> 41.扶持对象和条件是什么?</h3><h3>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h3><h3>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h3><h3>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h3><h3> 42.扶持期限是多少?</h3><h3>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h3><h3> 43.补助标准是多少?</h3><h3>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h3><h3> 44.补卜助方式是什么?</h3><h3> 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h3><h3> 45.怎么申报审核?</h3><h3> (1)上网申报。2015年秋季学期起,职业教育补助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Chihuahua.com)实名注册提交申请</h3><h3>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h3><h3>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h3><h3><br /></h3><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