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学习 共同提高(五)

红桃J

<h3>三、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h3><h3>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h3><h3>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h3><h3> 2.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主要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h3><h3>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h3><h3> 4.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定期谈话、实地了解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h3><h3>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h3><h3> 6.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h3><h3>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支持同级纪委(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h3><h3>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h3><h3> 9.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h3><h3> 10.每年1月份,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党组)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h3><h3>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24项)</h3><h3> 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委等部门和单位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既要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要立足自身职能,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的相关责任。</h3><h3> 1.办公室责任(4项)</h3><h3> (1)负责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事项。</h3><h3>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h3><h3> (3)贯彻落实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办公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h3><h3> (4)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h3><h3> 2.组织部门责任(9项)</h3><h3>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h3><h3> (2)监督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h3><h3>(3)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h3><h3> (4)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强化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h3><h3> (5)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校教学计划,作为党员培训重要内容,会同纪委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h3><h3> (6)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h3><h3> (7)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h3><h3> (8)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h3><h3> (9)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开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h3><h3> 3.宣传部门责任(5项)</h3><h3> (1)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h3><h3> (2)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h3><h3>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h3><h3> (4)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h3><h3> (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h3><h3> 4.统战部门责任(3项)</h3><h3> (1)密切联系统战对象,加强对党外人士的宣传教育,引导统战对象中的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h3><h3> (2)加强党外政协委员、党外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坚决防止委员、代表产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h3><h3> (3)发挥党外人士监督作用,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促进权力规范运行。</h3><h3> 5.政法委责任(3项)</h3><h3> (1)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有关规定,督促建立协作配合和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h3><h3> (2)对司法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h3><h3>(3)协调推进司法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协调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件。</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