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后创文时期农贸市场监管

玛雅月光

<h3>  为了切实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国检结束后宿城区市场监管局始终贯彻"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精神,针对城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该局提出了"队伍不散、秩序不乱、标准不降、常态保持"的要求,多举措强化后创文时期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h3> <h3>  一是建立常态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一场三方"监管机制,做到"队伍不散"。该局作为农贸市场的监管的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属地、城管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督促和参与市场主办方继续做好经营秩序、动态保洁、车辆停放等规范性工作。</h3> <h3>  二是建立常态监管措施。国检结束后,为了防止市场各种经营乱象反弹,该局依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实地考察创建标准》和《宿迁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等文件,结合辖区内市场实际,制定了《宿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导则》下发各基层分局和市场主办方,为长效管理、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和实施方法,做到了"标准不降",保障了"秩序不乱"。</h3> <h3>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2016年底由市工商、公安、城管、信用办等十二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宿迁市市区集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和《宿迁市集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该局通过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方式,于2017年初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进了《宿迁市集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的落实。通过"一户一档、扣分曝光、约谈提醒"等方式,对市场内经营户管理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局市场规范科还积极引导和配合辖区内的南菜市,依据"办法"制定了自己的实施细则,并研发启用了"信用监管"软件系统,实现了"智慧监管"。国检结束后,该局立即启动了《宿迁市市区集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的实施,目前针对市场主办方,已经建立了"一场一档"信用档案,严格按照《办法》的条款,对市场开办方实施信用监管。这一办法的实施必将会达到预期的目的,从而达到"常态保持"的效果。</h3> <h3>  在10月26日的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上,局长宋培青表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等方方面面的管理永远都不会一劳永逸,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创文期间的拼搏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细化监管方案,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属地,督促并协助市场主办方,切实做到后创文时期,市场管理标准不降,为巩固创文成果而继续奋斗。"</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