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借一抹临别黄昏悠悠斜阳,为这漫漫余生添一道光。借一句刻骨铭心来日方长,倘若不得不天各一方……”听着毛不易的《借》,忧伤的元素浸满了心房,不知为何,我不自觉地想哭。</h3><h3> 两天前,突闻恩师离世的消息,我特别的无助亦无奈,他才五十岁不到。上星期,我和他偶遇,他还在问我脚上的伤好了没有。那是我们一起去参加一个老师孩子的婚礼时,我被突然暴破的啤酒瓶划伤的,我自己都不记得了,他还记得。临别时,他说改天大家再聚聚,我竟然想着来日方长,没想到此时却阴阳相隔,天各一方。</h3><h3> 也许人都是这样, 在拥有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是不舍。一旦真正失去了,那些毫不起眼的小事,总被放大、放大、再无限放大。记忆真是一个坏东西,越是遥远的事越那么清晰,那些年的时光,总在眼前晃荡,发散着又回到原处。 </h3><h3> 我上小学时,学校的老师基本上是初中毕业就来带课了,师资参差不齐,有时,一个学期还要换好几个老师。好不容易挨到了六年级时,终于分来了两个从正规师范院校毕业的老师,一个是罗老师,另一个便是他——郑老师。他们两个正好搭班,他担任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罗老师教数学。那时候,学校根本没有营养餐,少数孩子从家带饭,多数孩子什么也没带,空着肚子上学。天热的时候还好一些,饭冷了可以吃,但天气一冷,冰凉的饭吃了很难受。别看他是男老师,但却很细心,每天都会提醒我们把饭盒放在他的宿舍里,等到放学时,他先帮我们把饭热好了,自己再炒菜吃饭。多数时候,他会煮上一大锅汤,让我们在吃饭之前喝上一碗。我小时候被狗咬过,特别怕狗,更不要说吃狗肉了。然而在他奈心的引导下,我居然敢大碗吃狗肉,还敢与狗作斗争,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h3><h3> 整整一年,他除了在生活上对我们的关心,学习上也不落下。小学毕业,我以全镇笫一名的成绩考入镇中学,那时的我无疑是其他老师心中的宠儿。</h3> <h3> 走进中学大门,我又遇到了他,他已经调离了那个离镇中学十多公里的乡村小学。我和他比邻而居(因为我没有住学生宿舍,而是与别外两个女生一起住在叔叔的教师宿舍里)。此时的他,不再是我的语文老师,而是我的专业管家。我所有的事情他好像都看得见,听得见。晚上没有认真做功课,悄悄与那两个同伴讲话,他便在隔壁吼上一声,我们便安心地学习了。如果遇到阳光的天气,下午放学后,他会带上我们一起去爬山,去河边捡鹅卵石。<br> 可惜的是,第二学期,我便搬离了那间宿舍。因为我的一个同伴在寒假中生病死了,另一个缀学回家了,我一个人不敢住在里面,便搬回了学生宿舍。 从此,我逃离了他的视野 ,开启了我真正自由的校园生活。 </h3> <h3> 恍恍惚惚中,我似乎回到现实中来,感觉自己一下子明白了许多:有些人,有些事,我们真的无法预料,能做的事远比想做的事重要得多,先把自己能做的做好,再去把想做的做了。真的,来日并非方长。</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