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与麻雀为敌

争鸣

<h3>  前不久,一则新闻引起我注意:浙江省丽水市打工的两名重庆籍务工男子因非法狩猎21只麻雀,近日被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各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我不禁惊叹,小小的麻雀今日竟也有如此的身价了!同时,也勾起了小时候对麻雀的许多回忆。</h3> <h3>  小时候,对鸟类印象最深的就是麻雀了。每天天刚亮,就能听到麻雀叽叽喳喳的叫声,而一出门就能看到麻雀蹦蹦跳跳的身影。</h3> <h3>  小时候,依稀听大人们说,麻雀曾经为人人喊打的“四害”之一。以后我查过资料,1958年,我国确实将它与老鼠、苍蝇、蚊子并列为四害,政府曾动员全国城乡居民,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掏窝、捕打以及敲锣打鼓放鞭炮,轰赶消灭麻雀,轰赶得它们既无处藏身,又得不到喘息的机会,最后累得坠地而死。报载,1958年4日20日,北京市300万人齐动员,一天消灭麻雀8万多只。但大自然的报复马上就来了。一年以后,各地陆续发现园林植物出现虫灾,有些还是毁灭性的。后来经鸟类学家们考证,麻雀虽也会啄食粮食,但主要还是捕食虫子和虫卵以及吃农田剩谷和草籽为主,应归于益鸟类。1960年3月,毛主席亲自批示:“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虫,口号是‘除掉老鼠、臭虫、苍蝇、蚊虫’。”从此,麻雀才获得平反。</h3> <h3>  但我当年与麻雀为敌,理由有三:一则麻雀叽叽喳喳太过张扬,特别是清晨酣睡时,中午午休时,或想静心看书做作业时;二则麻雀肉鲜,红烧、油炸、水煮、火燎……都很鲜美,绝对佳肴,特别是在猪肉凭票供应的年代,更显示出其“内在价值”;三则获其很有成就感,它可是个会飞会跳,极其灵敏的家伙,无论是气枪瞄、弹弓打、网兜捕,笼子捉……都属不易。</h3> <h3>  于是,小时候的我绝对是麻雀的“天敌”。一年到头,腰间少不了一把弹弓,口袋里少不了一把石子。弹弓有树杈做的,也有粗铁丝拧的。而弓弦有用自行车内胎剪的,有用多股牛皮筋连接的,最高级的是用医生听诊器上牛筋做的,然后到补鞋的鞋匠那里讨一块碎牛皮两头剪洞当弹弓“包皮”。而子弹更是精挑细选,除了圆圆的小石子外,比较有效的是铸铁厂溶铁时产生的小圆铁渣和从解放军投弹场泥土中拨拉出来的大颗手榴弹弹片。手不离弓,弹不离身,其结果首先是麻雀遭殃,刚才还在屋顶叽叽喳喳,蹦蹦跳跳,瞬间或头歪翅断,或吱吱哀叫。其次,也殃及“无辜”,如路灯灯泡,电线瓷瓶、窗玻璃……由于击倒的麻雀经常倒在土瓦房屋顶瓦与瓦的间隔中,于是用长竹竿捅,七捅八捅,麻雀未捅下来,土瓦倒是西里哗啦捅下来一大撸。有时惊动了屋主人,只得忍痛割“爱”,逃之夭夭。<br></h3> <h3>  掏麻雀窝,这可是对麻雀“断子绝孙”的勾当。以前农村的土房大部分是用沙、石灰、黄泥等搅拌夯实而成的。在夯墙时,固定夹板留下了一个个因抽插木棍而形成的墙洞,而农村外墙大都不粉刷,于是,高处的墙洞就成了麻雀的安乐窝。在麻雀生产季节,掏窝就成了顽皮孩子的一大“乐趣”。放学了,扛个梯子,见洞口有鸟飞出或有羽毛、草迹、粪迹,一掏九准,一窝最起码有五、六个长满麻点的小麻雀蛋。也有时是一窝叽叽待哺的雏雀。此时,雀爸雀妈们急得一会儿在头顶盘旋,一会儿在附近屋顶叽喳跳脚……</h3> <h3>  生擒麻雀,这绝对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智慧”。我们曾经用高度白酒渗米,想用米醉倒麻雀,但几次眼睁睁的看麻雀啄食了米后拍拍翅膀照飞不误;我们曾经在米筛下面洒上谷粒,然后用细绳绑上半节筷子支在米筛沿口,企望麻雀能跳到米筛下面,然后拉绳子使米筛瞬间倾倒而逮住麻雀,但麻雀贼精,从不上当,倒是贪吃的小老鼠被我们生擒过;比较有效的办法是:天黑待麻雀进洞了,我们找一长竹竿,一头绑上抓鱼的小网兜,然后轻手轻脚摸到墙根,慢慢地升起竹竿,然后突然罩住洞口,用力一敲,麻雀惊醒往外一飞,正入网中。运气好的话,一晚上有几十只好捉。<br></h3> <h3>  麻雀生性活泼,但性格比较暴躁,因此很难饲养,活捉到的麻雀放进笼里,它就不停地乱撞乱跳,直至精疲力尽。而送到嘴边的各种食物它都视而不见,给人一副凛然不可冒犯的神态,甚至不发出一声鸣叫,似乎从被剥夺自由的那一瞬起,它就选择了死亡。</h3> <h3>  武侠书上描写,轻功好的侠客可以生擒飞雀。而我们虽无轻功但也经常互相比赛徒手生擒,对象是刚刚会飞的小麻雀。这类麻雀的特点其喙是淡黄色的,因此,它飞不高也飞不远,但蹦跳自如,想生擒纯属不易。当然,我们也是精力旺盛,围堵拦截,终有所获。记得有一年天降大雪,三五天未曾停歇,大地白茫茫一片,积雪厚达十几公分,饥饿的麻雀无处觅食,经常飞着就掉下来了。于是我们就“趁火打劫”,挥舞着竹枝,一路呐喊追赶。当麻雀因筋疲力尽而堕落在雪地上时,接下去的“好戏”就是比赛用雪球掷击,此时可怜的麻雀已是任由宰割了。</h3> <h3>  和大人们的手段比起来,我们的作为也太“小儿科”了。因此,我们非常乐意随大人们“行动”。比如,一位小伙伴的哥哥有支气枪,晚上我们拿着电筒和网袋屁颠屁颠跟在他后面。到了村子的竹林里,拿手电往上一照,就看见白花花的一片——大都是麻雀肚子,偶尔也有野鸽子,斑鸠什么的。于是在电筒光的照耀下,大人用气枪对着肚子,有时甚至是枪口贴着肚子打,我们就忙不迭的捡,那真是来劲,也太容易“收获”了。直到现在回味起来还觉得,那个时候的鸟怎么会那么多的。</h3> <h3>  印象很深的是我指挥的一次“围剿”行动。我偶然发现,镇大会堂“双抢”时农民用于堆放晒干的稻谷,因此,里面叽叽喳喳,麻雀飞进飞出,多时达几十只甚至上百只。一天放学后,我召集了十多个小伙伴,每人悄悄地在大会堂外守住一个窗口或一扇门,然后一声令下,大家一起关门关窗,一下子把一大群麻雀堵在大会堂内。我们悄然溜进大会堂,关实门窗,窗玻璃破的用东西堵上,然后挥舞扫把之类齐声呼赶,惊得麻雀乱飞乱窜。一部分因惊慌失措,瞬间头撞玻璃或死或晕,一部分躲进屋顶桁条与瓦隙间簌簌作抖,还有一部分绕着大会堂盘旋而飞。我就指挥小伙伴上房,一人把住一根横梁,近的用竹竿挥,远的用弹弓打,躲进瓦隙的用手逮。由于下面都是谷堆,摔下来也不会受伤,而小伙伴的“身手”也都十分矫健。好一阵折腾,把围在大会堂里的麻雀剿灭殆尽。到清点“战果”时,好家伙,每个小伙伴都分到了三、四只,而小伙伴的脸蛋也一个个脏得如同麻雀蛋的颜色,黑一块、白一块,甚至还有红一块或紫一块。</h3> <h3>  麻雀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最常见的小鸟,近人类,喜群居,虽外表平平,但却有着不自由毋宁死的刚烈性情和平凡、活泼、勤奋、聪慧的内在好品性。想当年因年少无知,以致手中枉死了许多麻雀,却从未有过一丝歉意,因为在当时环境下,谁也没把小麻雀放在眼里。以后渐渐地发现,原先经常铺天盖地的麻雀几乎难见踪迹了,据说,农药的大面积使用给它带来了灭顶之灾。近些年,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麻雀又开始活跃在人们的眼前。如今每逢看到麻雀,总会产生一种亲切感,因为它能勾起我童年许多美好的回忆!同时竟也会萌生出一种对其难以名状的愧疚感,因为少年时的我对其祖先极其的不恭!</h3> <h3>  好在今日对麻雀的保护已有了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解释: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即属于“情节严重”。麻雀虽未列入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作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按照规定涉猎20只以上即可刑事拘留。这就有效地防止了我们的后辈们因年少无知再对这些可爱的小生灵造成伤害。当然,由于宣传力度的不够,还有不少人对麻雀仍停留在原先的认知,如有的在美篇上还晒出网粘麻雀并炸成佳肴的图片。</h3> <h3>  其实,只要人类愿意,麻雀肯定是可以和人和平共处的。在欧洲街头,麻雀们成群结队地在人流旁边上下翻飞,有的甚至飞到人们的手上觅食。在上海某公园,一位经常喂食的老人身边聚集着成群的麻雀。希望这种人与鸟类和谐相处的温馨画面永世长存!</h3> <h3>  部分图片淘于网络,借此向发布者致敬!</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