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不可为?—可擦笔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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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可擦笔进入国内市场已有10多年历史,使用可擦笔填写票据或业务资料,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给不法分子和银行内部人员作案提供了便利。</h3> <h3>案例一:客户经理使用可擦除笔填写申请书</h3><h3>『案例简述』<br /></h3><h3> 某银行客户经理杨某提交一式两份已加盖银行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向运营部申请加盖银行法人章,审核员季某发现两份申请书的字迹颜色不一致,故用可擦笔专用橡皮进行擦拭,发现其中一份是用可擦笔填写的,立即将该情况进行上报。杨某表示,因为产监处要求严格,为避免内容有误导致往返修改浪费时间,故使用可擦笔填写一份申请书备用。杨某及相关管理人员被银行违规失职处理。</h3><h3>『案例启示』</h3><h3> 可擦笔的笔迹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既能通过可擦笔专用橡皮擦除,也会因高温等外部因素消失,使用可擦笔填写业务资料,极易导致合同等文书效力打折甚至内容被篡改,从而引发纠纷,使银行处于不利地位。</h3> <h3>案例二:客户经理误用可擦除笔填写申请书</h3><h3>『案例简述』</h3><h3> 某银行运营部放款中心审核一笔国内保函开立业务时,发现客户经理提供的《开具国内保函申请表》、《开立保函协议》均使用可擦笔填写。经调查两项业务资料为客户经理周某在不知道是可擦写笔的情况下填写,该可擦笔是周某参加某次客户活动后带回,办理保函业务过程中正好原先使用的中性不可擦写水笔使用完,为了方便没有及时去办公室再领取新的水笔,故使用了活动带回来的可擦写笔。周某及相关管理人员被银行违规失职处理。 <br /></h3><h3>『案例启示』 <br /></h3><h3> 在银行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可擦写笔填写客户资料的前提下,仍然有部分员工没有提高警惕,尤其是在外出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无视案件风险的存在。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员工道德风险预防与案件防控工作。所有员工工作用笔一律采用正规的碳素笔,以防同类型案件再次发生。</h3><h3> <br /></h3><h3> <br /></h3> <h3>案例三:客户使用可擦除笔填写业务资料</h3><h3>『案例简述』</h3><h3> 某银行信贷作业中心出账岗人员在检查业务时发现一单位出账的友保融和银行承兑汇票中使用可擦笔签订了所有合同(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业务主办人为客户经理周某。经调查核实,银行之前未对相关风险进行集中培训,客户经理当时确实未能辨识出客户使用可擦笔的情况,但涉及的几份合同均已结清,暂无风险。</h3><h3>『案例启示』 <br /></h3><h3> (一)加强客户安全意识教育。</h3><h3> 提醒客户正确书写、使用各类票据,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可能引发的风险事件。发现可擦笔填写的票据应及时与客户联系,晓以利弊。同时督促客户做好对账工作,适当提高对账频率,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研究和改进对账方式和方法,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降低银行业务风险。</h3><h3> (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h3><h3> 使用可擦笔填写银行票据并随意更改,是票据欺诈行为。《票据法》第103条规定,票据欺诈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票据法》宣传力度,使出售可擦笔商家、可擦笔使用人明白使用可擦笔填写银行票据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使用可擦笔填写银行票据。银行机构对恶意使用可擦笔填写和涂改票据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曝光,对形成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应严厉打击,让此类违法行为无处藏身。</h3><h3> (三)加强审核人员业务培训。</h3><h3> 将可擦笔填写凭证的主要特征做成培训案例,充实为票据防伪培训内容。着重提高票据审核人员的实际鉴别技能,使其熟练掌握各类票据的票面特征和防伪标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h3><h3> (四)严格规范业务用笔。</h3><h3> 使用可擦笔填写业务资料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业务人员在外办理业务和签订合同时要尽量使用正规的碳素笔,填写完业务资料后可使用可擦笔专用橡皮辨别真伪,防范风险。</h3> <h3>『相关规定』</h3><h3>《宁波银行员工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h3><h3> 5.3.21有下列违规操作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h3><h3> 第四款:授意、协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套取银行信用的;</h3><h3> 第十四款:其他违反操作流程、违背制度要求、超越职责权限的行为,造成本行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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