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琼瑶的生死观

冷月(三宝四喜)

<h3>最近一篇琼瑶的对身后事安排的声明在朋友圈传开。全文是琼瑶对于她临终事和身后事的交待。摘录一段如下:</h3><div>我已经79岁,明年就80岁了!这漫长的人生,我没有因为战乱、贫穷、意外、天灾人祸、病痛……种种原因而先走一步。活到这个年纪,已经是上苍给我的恩宠。所以,从此以后,我会笑看死亡。我的叮嘱如下:</div><div><br></div><div>一、不论我生了什么重病,不动大手术,让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时让我作主,万一我不能作主时,照我的叮嘱去做!</div><div><br></div><div>二、不把我送进“加护病房”。</div><div><br></div><div>三、不论什麽情况下,绝对不能插“鼻胃管”!因为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于也失去吃的快乐,我不要那样活著!</div><div><br></div><div>四、同上一条,不论什麽情况,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种维生的管子。尿管、呼吸管、各种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div><div><br></div><div>五、我已经注记过,最后的“急救措施”,气切、电击、叶克膜……这些,全部不要!帮助我没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的活著,意义重大!千万不要被“生死”的迷思给困惑住!</div> <h3>琼瑶说的没有毛病,而且从十八到八十始终秉承她一以贯之的浪漫调调,包括交待身后事亦如此。但她这个声明,是有背景的。她说是深思熟虑,其实确实是受了点刺激。</h3><h3>这得从她年轻时候说起。</h3><h3>琼瑶十七八岁即暗恋自己的老师,她的处女作小说《窗外》即以此为背景。之后又经历了一段以失败告终的婚姻后,遇到伯乐平鑫涛。作为一手发掘了她具知遇之恩的皇冠杂志社老总,平鑫涛彼时已有家室。使君有妇罗敷有夫。</h3> <h3>平鑫涛妻子林婉珍,身家丰厚,资助丈夫平步青云,本人亦称得上貌美,是个画家。琼瑶当了很长时间的小三没有被扶正,大概足有八年多。</h3> <h3>那时候在她的小说里,已有妻室的男主角的老婆一定是不讲理的泼妇,而小三则既美且慧楚楚动人……当然,扶正之后反过来了,正妻正义凛然,妄图插脚的则一概阴险狠辣不择手段臭不要脸。</h3><div>其心昭昭,倒也可以理解。</div><div>就这样,琼瑶插足近十年后才终于得成正果。</div> <h3>至于原因,外界传,平鑫涛事业低谷缺钱求助于她,她提出条件:离婚娶她。但据她自己形容,是林婉珍死活不离婚要拆散她们,平鑫涛与琼瑶见面称要自杀,驾车冲向悬崖。琼瑶一把扑在车盖上,誓要生死与共同归于尽。平鑫涛感动的不要不要的,之后便毅然离婚。</h3> <h3>真相如何不重要,总之琼瑶终于得偿所愿,让她用十年时间演绎的风花雪月桥段有了一个大团圆结局。</h3><div>各位客官不妨来看看她言情小说里的这一段,端的有趣——</div> <h3>那……那……那……”婉琳(名字暗示林婉珍)又哭泣起来。“我……我怎么办?都是那个贱女人,那个婊子!天下男人那么多,她不会去找,偏偏要勾引人家的丈夫……” </h3><div><br></div><div>“妈妈!”珮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秦雨秋不是贱女人,不是婊子,她是个充满了智慧和灵性的女人,她满身的诗情画意,满心的热情和温暖。她不见得漂亮,却潇洒脱俗,飘逸清新。她有思想,有深度,有见解,她是那种任何有思想的男人都会为她动心的女人!” </div><div>………………</div><div><br></div><div>你看看,琼瑶这十年,一天天的,心里都想啥呢?</div><div>呵呵。</div> <h3>但是平鑫涛后来经常去前妻那里,据说因为前妻做饭好吃。</h3><h3>而琼瑶则在多年后称自己并没有破坏平鑫涛的婚姻,因为他们夫妻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三个人都不幸”,而离婚后,“我们三个人都幸福了。”</h3><h3>像琼瑶这种女人,幸不幸福,不过是她一动念。她一辈子都活在自己编的故事里,从未清醒。幸与不幸,还不是想怎么编剧就怎么编剧么。</h3> <h3>但是这件婚事,无疑对平鑫涛的子女,大概三个吧,影响巨大。在其父和琼瑶尚且年轻时候,他们并无更多公之于众的诟病。但是,后来,平老了,病了,痴呆了,需要天天住院照顾了。琼瑶每周只去探望一次,去了就各种问平鑫涛: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一纵身从编剧秒变女主角,还是个八十岁的女主角。已经痴呆的平鑫涛自然不能回应,于是玻璃心的琼瑶悲痛欲绝,嚎啕大哭——不是因为他病,是因为他不再“爱”她。这个,她受不了。作为子女,作为几十年压抑心中不满的同样是进入老年的平鑫涛的几个子女,十分不满琼瑶的作派,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加上琼瑶这个时候提出:不再抢救平鑫涛,让他如他清醒时候曾经说的那样,安静且有尊严地离开。这个决定成了导火索,导致琼瑶和平鑫涛子女关系进一步恶化。互怼升级,直至惊动大小狗仔。</h3> <h3>琼瑶老了老了也毕竟是作家,为了打赢这场她已经奋斗大半生为自己洗白的“为了爱情”的人生之战,她才写了如上声明。证明自己提出的不再抢救平鑫涛的愿望是有理有据入情入理的。</h3><div>关于平鑫涛和琼瑶的狗血人生,不提也罢。书归正传,那么这个身后事声明所说的临终关照事宜,到底该怎么理解,就见仁见智了。</div> <h3>部分国家里安乐死是合法的。我们并没有。这一点,谈不上是立法落后,而是各国对此均有争议。执行安乐死的医生,到底是医者仁心,还是羔羊恶魔,各有佐证,不一而足,难以概论。</h3><div>我们国家历史上在教育方面,始终是孝字当先。古时候没有现在的医疗技术,假如有,那些动辄“暖席”“卧冰”“割肉”的孝子们,岂能轻谈放弃治疗?治疗与否,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关乎人道。所以,恐怕天下多数子女哪怕迫于舆论压力,也轻易不敢触碰这个人道底线。十八拜都拜了,不差最后一哆嗦。</div><div>况且,真要大行所谓安乐死之道,谁能判断出来“值得抢救”和“不值得抢救”的界限?要怎么区分为了最后的安静与尊严放弃治疗,和执意不予治疗的反人道的恶意遗弃?法律有条条款款,道德,人伦,有吗?</div><div>更何况,老人亲口说的,也未必作数。都知道一个事实——人是越老越怕死的。衰老和衰竭不代表理所应当放弃。否则,你还有什么力量去谴责那个故事里的不孝子——他背着年老力衰的母亲去深山打算扔在山里让她等死,摔了一跤,母亲问:儿啊,疼不?</div><div>这让我想起执行二胎政策之后一个广为流传的笑话:孩子还是多点好,这样凡事有个商量。比如你卧倒在床,老大说:要不,我们把氧气管拔了吧?老二说:好!</div><div>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对于安乐死的判断和执行,都有一整套极其复杂的鉴定程序,恐怕有的病人等不到被批准,就自行病死了事了。之所以程序复杂,也是为了确保安乐死不被利用和扭曲,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益。且安乐死的前提是,重病无法医治,造成极大痛苦生不如死,患者自身有强烈求死欲望……等等。</div><div>从这点来讲,平鑫涛的子女也是对的,他们说:父亲并没有到不值得抢救那一步,一个痴呆的卧床不起的父亲,毕竟也是父亲。延长他的生命,不仅是人道,还是人伦,他们愿意病榻前照顾,以尽子女之责。</div> <h3>琼瑶最后以守为攻的这个声明和自白,写得自然漂亮且富于浪漫气息,但是真到死到临头那一天,谁知道呢?琼瑶自己也未必能断言自己能否做到淡然生死。就像段子手们那句话:我觉得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琼瑶自认自己是一个辣么优秀的女人,是公举,她到了临终时刻,是觉得自己依然可以抢救一下面对这个美好浪漫的世界,还是会毅然决然离开?不得而知。</h3><div>总之,我觉得,能否放弃治疗,自然有一整套鉴定办法,但是最最重要的核心的一点,就是他本人还有没有求生欲望,有,无论何种境地,均应抢救。只有本人一心求死家属也同意的时候,才用得上医学的专业鉴定:到了放弃的时候吗?这个时候需要的才是医生,而不是一个八十岁的浪漫公举。</div><div>所以,平鑫涛子女的愿望,她应该尊重,也必须尊重。怼来怼去,是她的偏执。而这份偏执,早已刻进她的潜意识里——从五十年前开始。</div> <h3>就个人而言,我觉得琼瑶说的对,没毛病。</h3><h3>我也赞同无太大痛苦地离开。前提是没有治疗价值,也失去了生存质量和做人的尊严。</h3><h3>在我看来,如果非要划一个界限,用一个量化的标准来界定,那就是:生理机能和心理反应系统均崩溃且不可逆不可恢复之后。说的清楚点,晚期病痛加一心求死,或者不能自理加痴呆,均属于可放弃界限之内。从这点来说,琼瑶也并没有什么错。毕竟彼此平鑫涛已经瘫痪不能自理且痴呆到了不再“爱”她的地步。至少在她看来,平鑫涛已死。</h3><h3>不管怎样,如果我到了失去生命尊严、乐趣和生理心理生机的境地,请放弃我。因为,此时此刻,放弃即是仁慈。</h3> <h3>最后,送你经典表情包——</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