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 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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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根据《临沧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临发改发[2017]465号)文件要求,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被列为本次改革单位,医院于2017年8月26日零时起,将执行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即: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补助、医院节约开支三个渠道弥补。临沧市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优先调整161项医疗服务价格。</h3><h3> 一、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h3><h3> 二、什么时间开始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7年8月26日零时开始执行。</h3><h3> 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哪些上调,哪些下调呢?提高120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2项,手术类51项,中医及民族医药类28项,临床诊疗类19项。降低41项利用大型医疗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其中:检验类37项、影像类4项。</h3><h3> 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h3><h3><br></h3><h3><br></h3><h3><br></h3><h3>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br></h3><h3> 2017年8月23日<br></h3> <h3>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举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员培训会</h3> <h3>制作宣传栏</h3> <h3>宣传医疗服务价格</h3> <h3>工作图片</h3> <h3>工作图片</h3> <h3>工作图片</h3> <h3>粘贴医改信息</h3> <h3>常用药品价格公示</h3> <h3>常用药品价格公示</h3> <h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h3> <h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h3> <h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h3> <h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h3> <h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