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h3><h3> 为方便小区业主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充电、停放,杜绝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我服务中心在1栋2单元前,3、4栋架空层增设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并安装了充电设备,实施集中停放、规范管理。从8月10日起,车主可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1栋2单元前车棚内,摩托车停放在3、4栋架空层。如需办理充电卡,即日起可到服务中心办理.。 </h3> <h3>1、收费标准:在300W以内的电动车1元钱可充电200分钟,高于300W充电时间会随之减少,超过650W的电动车设备禁止使用;电动车收费的组成包括基本电费+电损费用+维护费用。</h3> <h3>2、使用说明见车棚充电须知</h3> <h3>3、为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以下注意事项请各业主务必遵守:</h3><h3>1)、本充电装置为220V交流电,仅限小型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为确保安全,使用人不得擅自增加外接插座或以任何方式同时接通其他设备充电。</h3><h3>2)、使用人应当注意用电安全,要使用配置相符的充电器,确保充电器和连接线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不得改装车辆充电装置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如因充电不当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失或第三方人身安全事故,由使用人全权负责赔偿。</h3><h3>3)、请将车辆上好锁,附属物品、充电器与连接线请自行妥善保管。</h3><h3>4)、充电装置应置于通风处,禁止覆盖散热孔,以免散热不畅导致高温电子元件过热,发生短路而引发火灾。</h3><h3>5)、适当掌握充电时间,电池最佳充电时间是6-7个小时。电动车充电器的指示灯转绿1到2小时后,应及时拔掉充电插头。如果连续充电超过12小时 ,充电器内因电子元件过热,很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进而引发火灾。 </h3><h3> 6)、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后要停放整齐,禁止乱摆乱放 </h3> <h3 style="text-align: right;">湖北佳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8877166</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