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兰溪“八卦村”的开发 </h3><div>位于浙江兰溪的诸葛村是诸葛亮后裔最大的聚居地。之所以称之为“八卦村”,来源于其独特的布局。据历史记载,诸葛村是由诸葛亮第27代裔孙诸葛大师按九宫八卦设计布局的。村落位于八座小山环抱之中形似八卦的八个方位,成为外八卦;村内以“钟池”为核心,八条小巷由此向外延伸,其间房屋成放射状排列,形成内八卦。诸葛村距今已有600余年的历史,村内建筑大多形成于明、清时期,虽历经数百年,至今仍有200多处民居及厅堂保留较为完好,且“九宫八卦”的村落格局也一直未变,成为中国古村落、古民居的典范。1996年11月,诸葛村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诸葛村从湮没到开发,经历了一系列转变的过程。 </div> <h3>1.保护方式的转变 <br></h3><div>诸葛村被世人所熟知,起源于村内一座建筑的修缮。 </div><div>1991年,诸葛村建于元代的诸葛亮纪念堂——大公堂,因年久失修濒临倒塌。大公堂 是诸葛村用以纪念先祖活动的纪念堂,是诸葛村十八厅堂中年代最为久远、最具代表性的建筑。由于当时集体经济薄弱,无力支付几十万元的维修经费,在村民集体的商议下,成立了“修理大公堂理事会”。理事会由村干部、村民代表、退休教师、离退休干部等20多人组成,理事会成员无报酬进行工作,他们向全国各地工作和侨居海外的诸葛后裔发函募捐,同时也由村委会动员村民自愿捐款。在理事会的努力下,筹集了18万元资金,大公堂于1992年抢修完毕。 在诸葛村抢修大公堂的时,正逢清华大学陈志华教授考察建德新叶村,经同事介绍来到诸葛村。看到诸葛村的古村落群体保存还如此完整,存量之大、建筑形制之齐、结构精美而为之惊叹。在诸葛村大公堂理事会等一些老同志的协助下,清华大学二十几位师生在诸葛村调查一个多月,认为诸葛村是中国南方乡土建筑文化极具代表性的古村落,呼吁市政府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于是引起了兰溪市政府的重视,着手对诸葛村进行了一系列保护工作。 </div><div> 1992年,兰溪市政府公布诸葛村为兰溪市历史文化名村、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立了由市政府、文化局、镇、村干部组成的“诸葛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同时,将原粮站用以办酱油厂的丞相祠堂归还诸葛村。</div><div> 1993年,在诸葛村召开了全国诸葛亮学术研讨会,诸葛村是全国诸葛亮后裔的最大聚居地得到研究专家的论证肯定。诸葛亮的文化挖掘为诸葛村日后旅游开发主打的文化品牌奠定了基础。 </div><div> 1994年,由诸葛村成立“诸葛文物旅游管理处”试行对外旅游开放。管理处由村委会一位委员主持日常旅游管理工作,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与文物旅游管理处是一种隶属关系。 </div><div> 1995年,兰溪市政府向国家文物局申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div><div> 1996年12月,诸葛村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div><div> 1997年,“诸葛文物保护管理所”成立。文保所为市全民行政编制。文保所成立后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开始对诸葛村的古建筑进行调查、统计、编制档案、制定保护措施。 1997年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编制的《诸葛村保护规划》论证通过。诸葛村的整体保护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div><div><br></div><div><br></div> <h3>2.旅游业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 <br></h3><div> 1996年,当地政府认为诸葛村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为了进行旅游开发,改变了诸葛村原有的体制,接管了诸葛村原来的“文物旅游管理处”,成立了以当地镇政府为主管的“诸葛旅游公司”,交由镇政府来经营管理。 由于旅游公司形同虚设,既没有资产,也没有资金投入,只是依靠收取门票作为资金来源。同时,这些门票收入要返还拥有产权的诸葛村一部分,加上办公等开支费用,旅游公司基本没有利润可言。 对诸葛村来讲,由政府经营原本产权属于自己的旅游项目,使诸葛村的干部和村民产生了一种无奈和“业不由主”的不满情绪,严重影响了村委会和村民保护古建筑和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 同时,因为产权关系不纯,政府对诸葛村的古建筑保护也不愿投入。古建筑的维修经费和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所投入的资金大,修一幢旧房子的费用要比买一幢旧房子的费用高几倍,并且古村落保护和开发投入成本,很难作为与村集体、村民协调的产权股份被认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经营者和产权所有者的利益很难统一。 在这双重作用下,诸葛村的古建筑失去了有效的保护体系,在旅游开发的冲击下,面临着极大被破坏的风险。 经过两年多的多头管理、多方运作,这种经营管理体制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促使当地政府转变了观念,认为在诸葛村的保护和作为旅游资源被开发管理体制中,应以诸葛村为主。 </div><div> 1998年,政府淡出了旅游公司的直接管理,经营权重新归还给诸葛村。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诸葛村的干部和村民也已意识到诸葛村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旅游开发的价值。村干部和村民的思想观念发生转变,决定把旅游业作为诸葛村的主要产业来发展。 对于旅游开发的管理,诸葛村采取了“村委会+旅游公司+文保所”的管理模式: </div><div>(1)村民委员会与诸葛旅游公司的职能分工为:村两委负责村民建房、审批,村内基础设施投入、环境卫生管理、村民福利待遇、古建筑维修及保护、旅游项目投入、行政事务等;诸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景区内景点管理、景区经营和宣传促销工作; </div><div>(2)诸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诸葛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所辖的经营企业,公司资产归属行政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村委会同时是诸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div><div>(3)旅游公司独立核算,门票收入按比例上缴村集体,村委会(董事会)每年对公司下达一定的经济考核指标; </div><div>(4)文物保护管理所是文物保护领导机构,文保所和诸葛村联合,负责古民居的维修、改造,以及新建房屋的审批,并对村中民宅的自行维修给予技术性指导。 </div><div>这种经济管理体制,明确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和责任。对村里而言,产权和经营权的合为一体,让经营管理变得更为有效,村里对村落保护以及旅游开发拥有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好地进行资金配置;对村民而言,建筑的保护与开发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因此对村内建筑、环境的保护与维护则更为自觉;政府通过文保所对村内建筑的具体保护措施予以把关,从宏观层面对古建筑进行了有效的保护。 </div><div><br></div><div><br></div> <h3>3.村内环境的整治 </h3><div>如果说古建筑是诸葛村发展旅游业的硬件,那么村内环境则是旅游业发展的软件,同样必不可少。为了提高自身的旅游价值,诸葛村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上,对村内的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 </div><div>(1)对村落进行综合性整治,清理了村内的池塘,引活水进村,进行了自来水改造,对村内的三线(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污水管道实行了地埋处理,把污水引出村外进行净化。重新修建了村内的厕所。 </div><div>(2)对村中的水泥路进行了改造,利用旧城改造时收集来的废弃旧砖、旧石板和红砂岩条石进行仿古铺砌,恢复了历史原貌。 </div><div>(3)村里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专职消防队,配备了各种灭火设备和消防器材,24小时值班。对于诸葛村的整体发展规划、布局,他们聘请了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大量的工作,村落环境得以改变,整个村落景观也逐渐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div><div><br></div><div><br></div> <h3>4.古建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 </h3><div>诸葛村在开发上,有一点非常明确:古建筑及其内在文化是诸葛村价值的核心,是旅游资源的源泉,只有保护好诸葛村的所有古建筑,发扬他们的文化内涵,诸葛村的旅游业才有生命力。保护古建筑、古文化,就是要保护这些建筑景观的完整性,同时,也保护他们的历史、文化价值不受到破坏。 对于古建筑的保护,诸葛村首先抢修了村里那些因年久失修、极易受到损坏的建筑先后对7座厅堂,50多幢民居进行了维修。 在维修的同时,对于已经遭到破坏的古建筑则尽量恢复、还原。 </div><div>村里始建于清代中期的上塘古商业街,在1958年前后被填平,并在上面盖起了建筑。2001年,村里投资1000多万元对上塘古商业街进行了复原,拆除了地上建筑,重挖了上塘,恢复了古商业街的古旧风貌;村里的节孝坊,在“文革”时期被拆除,部分原构件留存散落于村外或村民家中,通过村里的努力,搜集了大量原构件,在其遗址上经过装拼重新恢复了一座节孝坊,同时恢复了一座穿心亭和修复了一座枯童塔。 在维修方式上,诸葛村本着“还原历史,不改变原貌”的原则,采取了“以旧修旧”的方式。在维修中所用材料,尽量采用民间收集来的旧木料、旧木雕、旧木材等旧材料,这样既节省成本,又能“修旧如旧”。 长期的古建筑维护,使诸葛村内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施工体系。村里有一支土生土长的工匠队伍,这些木匠、石匠、泥瓦匠、雕花匠经过专业人士的指点,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模仿,在传承、发挥祖传工艺的同时,逐渐掌握了历史时代建筑的结构、风格和修缮方法。在上塘古商业街复原工程和“三荣堂”的整体复原工程中,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建筑专家的认可。这支施工队伍的形成、壮大,对诸葛村的保护修缮起着重要的作用。 </div><div>古文化是诸葛村内的隐形资产,对于通过古建筑而发展起来的旅游来说,文化的发挥会对旅游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对此,诸葛村对传统民俗文化进行了深入的挖掘。村里恢复了每年四月十四和八月廿八的传统祭祖活动,以及元宵节的板凳龙灯会,并以诸葛亮及其家族文化、中医中药文化、廉正文化为载体,对诸葛村的文化内涵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示和宣传。通过这些活动,不仅使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而且提高了诸葛村的旅游价值,增加了对游客的吸引力。 </div><div><br></div><div><br></div> <h3>5.村民与古建筑间矛盾的协调 </h3><div> 在村里古建筑的维修上,村民与古建筑之间也存着一些矛盾。随着时代的发展,村里部分年轻人对住老房子已不适应,对于年久陈旧的古宅,村民也不愿意花很大的资金去维修。对于这些矛盾,村委会采取了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div><div> 第一,村委会与户主协商予以收购,房产权归属村集体后,由村集体出钱进行维护。 </div><div> 第二,对确实由于经济条件差维修困难的住户,村集体给予部分维修补贴,帮助其对房屋进行维修。 </div><div> 第三,对部分几家共有,而在维修经费分摊上又难以统一的住宅,以及濒临倒塌的房子,村委会采取强制抢修。要求户主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抢修前对危房进行估价,抢修费先由村委会垫付,房屋修好后使用权归村委会,5年之内户主交清维修费后,村委会将使用权归还,超过5年,村委会付给户主维修前评估的房价,产权即归村委会。 </div><div> 对于居住面积不够或旧房确实不宜居住的村民,村里安排其在新区建房。但在批准宅基地前,必须先与村委会签订原老房子的保护合同,规定其在新房建成外迁前后,仍要承担旧房的维护责任,对于老房子不予保护和维修而造成毁坏的,村里有权强制收归集体保管和使用。 </div><div> 在村集体积极采取古建筑保护措施的同时,也积极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村里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村规民约。规定村民如对村落的古建筑和文物以及村落环境破坏的,村委会将终止其家庭的一切福利待遇;同时,村里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每年春节由村里印制带有《文物法》的有关条款和村规民约的挂历,向村民发放,从宣传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div><div><br></div><div><br></div> <h3>6.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h3><div> 在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进行适度开发之后。诸葛村也加强了周边环境的改造,通过集体租用了村周围山坡村民的自留地,种植了樟树、松树、桃树、梨树以及银杏、芙蓉等中药材,提高了区域生态环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量游人涌入以及村民生活对自然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了诸葛村旅游的附加值,也促使旅游由单一的观光型向多元休闲型逐步转变。 </div><div><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