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调专家” 刘社花的信访情 结

濮阳县矛调中心※热血男儿

<h3>  刘社花,女,中共党员,原系河南省濮阳县信访局副局长,现任濮阳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兼任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尽管职务曾多次变动,但她的信访情结始终未变,她的工作轨迹始终与“信访”紧紧联系在一起,特别是担任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以来,她积极创新和健全“访调对接”机制,把信访线索主动引导到调处中心,并身体力行尽力化解,使全县信访案件大大减少,有效的疏解了信访工作压力,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我县信访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从而促进了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h3> <h3>  2014年她被任命为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以来,她牢固树立“大信访”意识,特别是注重从信访线索中找调解线索,调矛盾于萌芽,化纠纷于原点。她带领大家锐意创新、攻坚克难,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参与或指导调解纠纷495件,调解成功率为98%。直接参与主持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90余起,化解率为100%,为我县信访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h3> <h3></h3> <h3></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倾听群众呼声,勇于探索,大胆创新</b></h3><h3> 刘社花同志经常说:“群众上访是因为有心声要向党和政府倾诉,是群众相信党、相信政府的表现”。她始终坚持把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在成立矛调中心之初,就提出并实施了信访与调解工作相互对接的工作格局。被当事人发自内心的称赞道:“哪里有不安定的因素,哪里就有刘社花的足迹;哪里发生了纠纷,刘社花同志就出现在哪里。刘社花同志的足迹和身影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稳定和安宁。”</h3> <h3>  2015年12月10日,本省原阳县民工于谋虎在我县王称固乡务工期间死亡一案。王称固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4天调解无果,死者家属扬言要越级上访,包工头走的走、躲的躲,矛盾激化,越级上访恶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县矛调中心立即启动“访调对接”机制,刘社花同志带领专职调解员于12月14日下午1时顾不得吃饭便立即投入工作,在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配合下,连续工作10个小时,7轮谈判,终于在深夜达成调解协议,死者亲属非常满意,当晚将尸体遣回原籍入土为安。一场险些造成集体上访重大事件得以迅速化解。</h3> <h3></h3> <h3></h3> <h3></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立足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排纠安民</b></h3><h3> 为有效化解信访压力,刘社花同志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立足工作本职,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尽职尽责,狠抓重大疑难案件线索的调处。她常常是带领大家吃不能按时,睡不能安稳,为濮阳县的和谐稳定浓笔重彩、挥洒青春。2016年1月25日16时左右,手术后不久还在休病假期间的任刘社花同志接通了自己的手机,电话那头传来了教育局领导急促的声音:“本县柳屯镇创新幼儿园司机发生车祸意外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正在围堵教育局”。接过电话,刘社花同志立即安排矛调中心专职调解员接手案件,并叮嘱其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等,且始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不间断地指导案件进展。刘社花同志不仅带病坚持工作,且带领其他同志挑灯夜战。经过调解员们的不懈努力和循循善诱耐心细致做工作,并于当晚22时使双方达成共同意向,同意了有关赔偿的数额、履行时间及方式,当即草签了调解协议,并商定双方于26日中午12点前签订调解协议书,领取第一笔赔偿款。次日双方又按照约定正式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使这场僵持不下的赔偿纠纷圆满调结。</h3> <h3></h3> <h3></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打造亮点品牌,无私奉献,兢兢业业</b></h3><h3> 在濮阳县,有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县领导指示:“去找刘社花”;遇到调解不成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乡镇领导想到:“去请刘社花”;老百姓有了解不开的疙瘩,就给矛调中心打电话,他们说:“俺就相信刘社花”。</h3><h3> 2015年,人民日报社记者两次到濮阳县采访人民调解工作,刘社花说起自己亲自调解的一个个重大案件如数家珍,她的事迹也见诸媒体,从此,刘社花更是声名大振。</h3> <h3></h3> <h3></h3> <h3>  为充分发挥刘社花的社会影响力,形成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效应,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2016年5月6日,濮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专门挂牌成立了我市首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工作室——“刘社花调解工作室”,调解各类民事纠纷,专管难事、琐事、麻烦事。</h3> <h3></h3> <h3>  2017年3月6日,五星乡杜寨村村民田某在某工程建设工地发生意外死亡,其亲属情绪十分激动,扣留车辆,阻挠施工,抬尸堵路,阻碍交通,死者家属提出天价赔偿无理要求,县矛调中心主任刘社花带领专职调解员及时介入开展调处工作。然而,由于死者家属在处理这一纠纷过程中反复无常,先后三次更换委托人,反悔调解结果,不断提出过高要求,使调解工作一波三折。调处工作反反复复进行了20多天,调解中心主任刘社花带领调解员始终坚持在现场,稳定死者家属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秉持依法依理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控局势,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和心理疏导。通过不懈努力和多次调解,终使双方达成共识,案件得以成功化解。事后,死者家属非常感动,专程到中心送来锦旗,上写“春风化雨绽花蕾,善解人意开心锁”。</h3> <h3></h3> <h3>  刘社花经常说:“通过我们的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老百姓解难,我们再苦再累也值得。”</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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