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left;"> 大约是一九七七年初夏的一个傍晚,收工了,正是夕阳西下,热风送爽时,我正在知青点的门口无所事事地东张西望,等着吃晚饭。突然间发现木桥那边走来两个人:一人高个子,敞着衬衣,戴看一顶白色的高尔夫帽 ,走路的姿势十分洒脱,像这种打扮和走姿还比较少见,他旁若无人的样子好像一个地主在自己的庄门园里巡视。他旁边的那个人矮小略胖,留着小平头,肩上扛着一把吉他,矮个子紧跟高个子的样子很像是个忠心耿耿的仆人。不知怎么,我想到了唐吉诃德和他的仆人桑乔。</h3><h3><br></h3> <h3> 两人走近了,这才发现都是认识的人。高个子叫刘子魁,是我们街坊有名的拐子,以打架不要命闻名。子魁皮肤白净,留着黑胡子,一笑一口整齐的白牙。这家伙长得太英俊了,现在想来有点像《泰坦尼克号》里的男主角。我认识他,可他并不认识我。另一个叫王一平,是我在武汉读初中的同学,也是街坊邻居。他有一双胖脚,人家送他一个绰号叫大板。他们俩是去另一个地方路过我们点,因为认识我们知青点的汪钢,就进来吃个便饭。<br></h3><div> 他俩一进屋,一平就从斜挎的军帆布里摸出一只奄奄一息的母鸡,他笑嘻嘻地说:刚踩的,还是热的。他让汪钢交给点里的女知青拿去炖了。</div><div> 子魁坐在桌边的一条长櫈子上,一只腿曲卷着踩着上面。他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先是抽了几根游泳牌香烟,喝过一平揣来的一碗水后,就抱着吉他开始自弹自唱。</div><h3> </h3> <h3> 刚开始屋里的气氛有点压抑,我们不知这两个坏坏的家伙来这干啥。我们点三男三女,全是良民,除了偷过农民的一点菜外,连鸡毛都没摸过一根。那一刻,我真有点鬼子进村的感觉:子魁是皇军小队长,逸平是汉奸,吉他是可杀人的新式武器。<br></h3><h3> 但是随着子魁唱歌,这一切全变了。烟雾中的子魁影子朦胧,弹古他的姿态好看极了。他的嗓音低沉浑厚,非常有磁性。他先唱的是《桥》插曲:好朋友再见!好朋友再见!好朋友再见吧,再见吧!伴奏的和弦热烈而欢快。然后他又唱了《老黑奴》:往日朋友,都已经离去。我如今年老体又弯,已经听见他们在呼唤!说真的,这家伙情感变化太快了,忧郁的气氛随着歌声飘出了窗口,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夏虫还没有开叫,但我们都被深深地迷住了,我是第一次见活人弹吉他,比电影《桥》里的人弹得好听多了。听人说子魁有蛮多乔子(今天叫女友),个板妈,怪不得唦!</h3> <h3> 鸡汤揣上来了,一大钵,腾腾地冒着热气。子魁摆摆手说:你们吃吧,老子吃腻啦!<br></h3><div> 看着点里的人狼吞虎咽,子魁只是微微一笑,他不吃饭,只是一个劲地抽烟。还没等我们把饭吃完,过足了烟瘾的子魁就站起身来,朝前抡了一下胳膊,大摇大摆地出了门,一平也赶紧扛起吉他紧随而去,夜幕很快将他俩的身影给吞没了。</div><h3> 他们走了,屋里安静了,可我就觉得这房间死气沉沉,忽然就觉得我们这几个老老实实的家伙,是不是活得太憋屈了?</h3> <h3> 那一夜我有些失眠了。子魁的影子老在我眼前晃悠,特别是那好听的吉他琴声一直在我耳边响着,像山中叮叮咚咚的溪水声。我那晚下了一个决心:老子也一定要有一把吉他!</h3><div> 那一年分红,我分了一百二十块钱。在一个下午,我在潜江浩口的公路上扒车去了荆州城,在那里花六十块钱买一把红棉牌吉他。此后收工后就弹两把,身子骨就感到不是那么累了。</div><div> 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未回城了,在一家建筑公司当了建筑工人。说真的,回城后的工作劳动强度极大,爬高下低也更危险,生活比今天的农民工要糟糕多了。有时在夜里醒来,常看着天上的冷月发呆。</div><div> 好在有那把吉他一直陪着我,无论我搬家到哪里它都挂在墙上,像一平陪着子魁一样默默地看着我,无声地讲述着我的早已逝去的知青岁月,也长久似有似无地提醒着我:人在沉闷苦恼的日子里,不要躲在被窝里叹气;推开门去寻找快乐,不必太守规矩,让自己活得轻松惬意一点,或许这样才不负流逝的岁月!</div><div> 我的耳际,常响着子魁粗犷的歌声。</div><div> </div><h3> 2017年5月7日初稿,7月15日定稿</h3> <h3><b><font color="#010101">我的忠诚的老吉他</font></b></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