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7年6月12日至22日,海南省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根据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卫医〔2017〕31号)、《关于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和2017年第一次质控联合督查的通知》(琼卫办医发〔2017〕42号)精神,组织省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临床药学质控中心)开展"药品管理和用药安全专项督查活动"。</h3><h3> 省医疗质控办在接到督查任务后,迅速组织质控中心起草并制定了《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保管专项检查标准》,同时结合《海南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安全质量控制专项检查标准(2017年)》,派出三组专家,分东、中、西三条线,从药事管理质量控制、药品管理(特别是精麻药品和疫苗管理)对62家公立医院(28家综合医院、16家中医院和18家妇幼保健院)开展督导检查。</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省临床用药质控中心主任林慧</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带队开展督查</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陈文平、任少琳主任督查现场</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朱刚直主任督查现场</h3> <h3> 督查发现,已连续3年参与临床用药质控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提升明显,无论在制度建设、药品储存管理、合理用药上明显优于以往暂未纳入质控体系的中医和妇幼医疗机构。</h3><h3> 省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将根据质控中心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各医疗机构下达具体的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省临床用药质控中心在整改期结束后开展回头看,评估整改效果。</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