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font color="#ed2308">行百里者半九十,认准了中国梦的方向,就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干下去, 不能中途易辙。</font></b></h3> <h3></h3> <h3></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b></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b></h3><h3><b><br></b></h3><h3></h3><h3>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团结依靠全体委员,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突出协商议政特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顺利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h3><h3> <b><font color="#ed2308">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font></b></h3><h3> <font color="#ed2308">(一)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font></h3><h3>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俞正声主席来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适时举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等情况通报会,提高委员的参政议政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和考核登记制度。对本委委员和无党派、妇联、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委员参加活动、提交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会上进行了通报。</h3><h3> <font color="#ed2308">(二)出实招谋良策,为深化改革依法治区保障民生积极献计出力</font></h3><h3> <b> 一是围绕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情况开展专题民主监督调研</b>。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政协2017年总体工作部署,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被列为自治区政协专题民主监督协商计划之一。为了搞好本次调研,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五市政协采取了上下联动调研方式。4月下旬,五市政协按照自治区政协关于调研我区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专题民主监督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组织当地三级政协委员对本市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工作进行了调研,五市政协共发放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工作问卷调查表256份,收回有效问卷236份,并对56个窗口单位进行了暗访。5月下旬,张学武副主席带领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无党派界别、妇联界别和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部分委员,赴中卫、固原、银川市实地考察了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有关情况,并与区、市、县(区)、公安、人社、国土资源等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区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专题民主监督的调研报告》。《人民政协报》《宁夏日报》分别进行了报道。</h3><h3> <b> 二是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b>根据自治区政协2017年总体工作部署,5月下旬,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学武带领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就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盐池县花马池、县城关司法所,青铜峡市裕民司法所、过渡性安置基地暨社区矫正中心,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富宁司法所,并与自治区司法厅、吴忠、银川市司法局等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与交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人民政协报》《宁夏日报》分别进行了报道。</h3><h3> <b>三是起草《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实施办法(试行)》。</b>立法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立法协商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积极探索。2014年,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协商论证,第一次把立法协商列入全国政协会议议题。2015年,自治区人大专门向自治区党委汇报,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每年在拟定立法计划时,提出开展立法协商的法规项目,报自治区党委审定后实施。根据李建华书记的批示,自治区政协先后组织三级委员就宁夏空间发展战略、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草案开展立法协商活动,为推进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在此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在十届五次全委会关于“完善规范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的程序和办法,推动立法协商取得新成效”的讲话精神,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结合近两年来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实践,以及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制定立法协商实施办法的做法,我委起草了《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立法协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7年3月16日,自治区政协十届五十六次主席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根据主席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实施办法》,并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以《关于在自治区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7]41号)文件下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各地级市党委。《人民政协报》《宁夏日报》分别进行了报道。</h3><h3> <b>四是聚焦改革建言献策。</b>积极参与全区法规文件政策的制定。先后组织我委委员对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改进宁夏“守法好公民”评选表彰活动的意见》、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修正草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广泛参与相关部门的法治建设活动。先后组织我委委员参加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在银川一中体育馆举行“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启动仪式,公安厅举办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自治区检察院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法治建设活动。</h3><h3> <font color="#ed2308"><b> </b>(三)紧扣改革发展,认真开展界别委员活动</font></h3><h3> 一是围绕城市二次供水安全问题进行视察。1月上旬,周建军主任带领我委、妇联界别部分委员,就城市二次供水安全问题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宁夏长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考察了水厂中控室、工艺车间和牡丹园。委员们认为,二次供水已是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基础性工程,但随着我区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二次供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对城市二次供水存在的问题,我委以《关于供水企业统一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议》的社情民意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反映。二是围绕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视察。4月下旬,张学武副主席带领无党派人士、妇联、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和本委部分委员,就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委员们对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委员们认为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探索试点、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方式等办法,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委以提案和社情民意形式进行了反映。</h3><h3> <font color="#ed2308"> (四)关注民众福祉,针对改善民生主动作为</font></h3><h3> 一是积极做好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今年,我委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等3篇社情民意。《关于供水企业统一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议》等11篇提案。其中,《关于供水企业统一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议》的提案被政协提案委选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二是积极做好2017年度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为推进我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切实为基层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工作部署,2016年7月,经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了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重特大疾病贫困户救助基金”。 该基金主要以全区1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1.8万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为对象,对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保障后,该贫困家庭仍承担不起的费用,由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重特大疾病贫困户救助基金”根据费用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4月上旬,我委与兴华爱心基金会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查和认真查访,从180名申请救助的患者评选出60名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救助资金238万元。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出席会议。受齐同生主席委托,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蔡国英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学武主持会议,自治区政协秘书长刘卉出席会议。</h3><h3> <font color="#ed2308"> (五)强化主体地位,不断拓展委员履职平台</font></h3><h3> 一是积极参加公务员招考笔试巡视工作。我委组织5名委员参加了2017年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巡考工作。二是组织委员积极参与政府有关工作。积极参与政府有关工作,是我委多年来坚持的一项工作,也是我委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上半年,应邀参加了党政机关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窗口等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重要活动和座谈会16次,为委员更好的履职创造了条件。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半年来,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件次。对于来访信件,我委认真承办,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h3><h3> <font color="#ed2308">(六)创新联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font></h3><h3> 加强对外联系和宣传,及时了解各地工作动态,研究探索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一是加强与对口单位、各民主党派及基层政协的联系。在调研视察中,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以及在市、县(区)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参加活动,深化调研视察工作。通过与市县政协对口专委会协同开展调研视察,使调研成果更符合我区实际。二是开展走访委员基层联系点活动。4月下旬,走访了利通区古城镇委员基层联系点活动情况。三是适时走访委员。加强专委会和委员、委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了委员的组织意识和履职意识。</h3><h3> <b><font color="#ed2308">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font></b></h3><h3> <b>(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委员履行职能的水平。</b>组织委员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俞正声主席来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委员中,贯穿于协商民主、立法协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h3><h3> <b> (二)积极探索研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b>一是以开展立法协商为切入点,按照自治区党委、人大和政协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工作;二是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风评议活动;三是深入开展特约监督工作。</h3><h3> <b>(三)发挥界别优势,以维护和实现广大群众利益为落脚点。</b>组织无党派人士、妇联、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委员,就我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等开展视察。</h3><h3> <b>(四)关注民生民情,继续做好自治区政协慈善工作。</b>与办公厅继续做好宁夏政协“兴华爱心基金”和“宁夏政协与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合作开展救助重病贫困儿童项目实施工作。</h3><h3> <b>(五)加强协作交流,推进对口协商制度化。</b>一是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良性互动,定期召开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会,适时走访对口单位,就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等问题进行协商;二是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协调沟通,同心协力,共谋发展;三是加强与各级政协社法委的联系,交流工作,增进友谊。</h3><h3> <b>(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委员会服务水平。</b>一是要提高做好专委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大力推进专委会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三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议事程序;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h3><h3> <b> (七)督办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b>9月,承办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h3><h3></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