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法院集中宣判3起毒品案 被告人最高获刑15年

美友12124694

<h3>&quot;6.26&quot;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新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3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的不等刑罚。</h3> <h3>2017年1月2日,柳某从云南省昆明市购买了价值3.8万元毒品,1月5日返回西安新城区华清东路某小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净重99.8637克粉块状毒品,并从中检出含量为63.7%的毒品海洛因。被告人柳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万元。</h3> <h3>2017年2月14日,被告人肖某在云南省景洪市将74粒毒品吞食隐匿于体内,后飞往湖南省长沙市转机,并于当日抵达西安市未央区某酒店,随后将体内毒品全部排出藏匿于黑色双肩包内。2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肖某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349.4874克。被告人肖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h3><h3><br /></h3> <h3>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辛某携带毒品与李某进行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查缴毒品海洛因和甲基苯胺9包,净重7.9172克。辛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h3><h3> <br /></h3> <h3>为扩大司法公开力度,增强禁毒宣传效果,新城区法院本次公开宣判全程采用微博网络直播,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新浪网、凤凰网、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h3>

毒品

被告人

新城区

因犯

肖某

有期徒刑

判处

年月日

海洛因

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