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争创全国文明县城,进一步保障学生及家长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县城区三(四)轮车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清丰县明月湖小学于6月19日下午,在报告厅召开接送学生三(四)轮车整治规范专题会。</h3> <h3> </h3> <h3> 在会上,周校长传达了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强调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并对此次整治工作作出详细部署:<h3> 一是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教育家长监督和拒绝子女乘坐违法车辆,实行学生相互监督机制,引导学生对乘坐超载车和不合格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h3><h3> 二是要求各班级认真摸底调查,详细填写《清丰县城区家庭自用接送学生三(四)轮车排查登记表》,做到不错、不漏,并在上下学高峰期对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杜绝电动三、四轮车非法接送学生的安全事故发生。</h3></h3> <h3> </h3> <h3> 最后,周校长希望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为创建文明县城作出贡献。</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