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摄影.文字:李晓春</h3> <h3> 6月14日至16日,市总工会在花园大厦举办首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金华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杨夏文,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高强,金华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杨兵,花园集团党委副书记金光强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市总工会副主席郭跃良主持。260多名来自各企业集团、系统工委、市财贸工会、市教育工会,画水镇、南市街道、南马镇、千祥镇、马宅镇、湖溪镇、横店镇、东阳江镇总工会的一线基层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h3><h3> 杨夏文在开班仪式上对东阳市总工会上半年开展的经济技术权益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东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进展表示满意。他认为东阳市总工会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中推行一日一通报制度,切合实际,对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市的开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他用为什么、学什么、做什么这三个"什么"详细讲述了全面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熟练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h3><h3> 吴高强要求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转变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新路子。他强调2017年是《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年,我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精神,切实提高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识和本领,把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理念传递给广大职工,努力使我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措施更得力、效果更明显。他希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上下联动把《条例》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负责、政协民主监督、各部门协调推进法律实施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有序推进我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h3><h3> 开班仪式结束后,中国社会学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经济学教授徐小洪用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对《条例》进行了解读。</h3><h3> 这次为期三天的培训,内容安排丰富。15日上午,9家单位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交流;下午,省仲裁院院长吴正对与会工会干部进行劳动法律知识上课;省仲裁院副院长张送智讲解了劳动争议调解技巧和案例分析。专家们的精彩授课,使与会工会干部受益匪浅。16日上午,市总工会相关人员就如何规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互助、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作进行讲课。最后,与会工会干部认真参加了培训知识考试。</h3> <h3>花园集团党委副书记金光强致辞</h3> <h3>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高强在会上动员讲话</h3> <h3>金华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杨夏文在培训班开班仪式讲话</h3> <h3>中国社会学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经济学教授徐小洪在讲课</h3> <h3>工资集体协商交流发言</h3> <h3>浙江省仲裁院院长吴正在上课</h3> <h3>省仲裁院副院长张送智在上课</h3> <h3>紧张考试中</h3> <h3>市总工会副主席郭跃良进行培训小结</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