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我的信用我做主”,个人信用的建立和维护还得靠自已</h3> <h3>一是诚信履约。按时归还货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按时履行合同和相关约定。二是注意防范。发生信货业务时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后及时到金融机构更新,避免因通知不到产生逾期;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不要轻意借与他人,以免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损害自已信用。三是加强关注。不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发现有错误、遗漏的,及时向产生错误信息的银行申请更正。四是及时纠错。若已产生不良,尽快清偿欠款或终止不良行为,按照《征信管理条例》规定,相关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后删除。</h3> <h3>现场查询: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笫3次及以上查询收取查询费10元,收费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个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任何一个人民银行查询网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也可网上查询:www.pbcrc.org.cn 提交申请后次日得到</h3> <h3>个人信用报告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本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除记录本人的身份、居住和职业等基本信息,还记录您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h3> <h3>信用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记录。</h3> <h3>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讲信用与你与我息息相关。从事经济社会活动,身份证仅能证明“你是谁”,而你是否可信、可靠,需要另一张“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贷款购房购车、申请信用卡、贸易融资等,银行都会查看您信用报告中的记录,了解您的信用状况。随着征信业务的发展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日益广泛,包括对外担保、就业求职、商务合作、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干部选拨任用、从业资格证认定、任职资格准等。</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