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长城一一残缺的美</h3> <p class="ql-block">长城追梦人</p><p class="ql-block">第十章 忧心忡忡</p><p class="ql-block"> 在张掖走了两天亲戚,吃饱了喝够了玩疯了,也该书归正传了。</p><p class="ql-block"> 无上对我说,往山丹方向的大桥寨堡,在去大桥寨火车站的路上就能看到明长城遗址的城墙,连续延伸很远,很壮观,于是我们在车上便一直打望。</p><p class="ql-block"> 汽车从张掖出来,基本上是在戈壁中穿越,这些天来,我们都习惯了,这些地方,就是不毛之地,除了远处戴着白帽子的祁连山,其他就没有什么可看的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睁大了眼睛,期待着长城的出现。</p><p class="ql-block"> 终于看到了,离公路两百多米的戈壁滩上,成排的又断断续续的城墙,灰色的城墙,顺着汽车前进的方向, 由西向东一直延伸,我生怕错过了,赶忙问司机火车站到了没有,要到了要到了,司机见惯了,不知道我们的心情,而我当时的心情,是眼睁睁的看着长城在我的眼前晃过而心里却纠结着要不要喊司机马上停车,因为这是我们徒步长城以来第一次看到这么大段的长城。</p><p class="ql-block"> 汽车在一个岔路口停了,司机说到火车站了,哪里有火车站呀,只见很远处有些房子,兴许那里有火车站吧。有没有火车站不关紧要,此时此刻,我们关心的是长城。</p><p class="ql-block"> 我们背了包 ,往长城靠近,两个方向都是长城,往哪边走呢?那就往回走,离我们一公里的样子有个烽火台。</p><p class="ql-block"> 因为去火车站的公路穿过长城,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很宽很宽的缺口,于是斜插过去往有长城的地方走,走拢了便看见那块保护石碑,走近一看,只见上面刻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一一山丹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年5月25日公布,甘肃省人民政府2015年8月6日。碑的背面是:明长城山丹段一一小寨段建于明代,重点保护范围:长城两侧各50米一一1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各200米,保护机构:山丹县长城文物管理所。原来这就是山丹段的小寨段明长城,可是石碑后面的城墙,只孤零零的有几段,多数都已经坍塌了,而且是完全坍塌了,看上去惨不忍睹,只是往烽火台方向走,坍塌的严重程度有所好转,连在一起的墙体要长些了。上次我在嘉峪关出来的野麻湾,隔着铁丝网见到的长城又矮又小甚至变成平地了,今天看到的山丹段墙体连得较长的长城,就是我看到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比较高大的长城了。我们沿着长城往烽火台方向走,边走边评说边拍照,心里五味杂陈。</p> <p class="ql-block"> 走拢烽火台,见保护石碑上刻着明长城一一小寨1号烽火台。仔细看烽火台,风化依然严重,比长城墙体好不了多少。</p><p class="ql-block"> 看了一公里的明长城山丹段遗址,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尽管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比较连贯的长城,但是我一点也兴奋不起来,还没有刚才在汽车上看到长城时那么兴奋,因为我看到的用手都可以触摸得到的明长城山丹段的好多地方,简直惨不忍睹,甚至可以豪不夸张的说,那些风化坍塌严重的地段,已经摇摇欲坠了,这不是我对长城不恭,这是活生生的现实,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现实。我们天天都在喊保护长城,可是,立一块石碑,插几根界桩或者拉拉铁丝网就叫保护长城了吗?(好多地方还没有界桩没有拉铁丝网)我总感觉,与津京晋那边的砖包长城的修缮和保护比起来,土坯长城的保护差距还相当大,而对于具有一定高度、厚度和长度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土坯明长城,加以修缮,是完全可以防止它朝风化和坍塌的方向发展的,除非我们落实了责任的的保护单位安了心要让它坍塌消失。在我看来,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保护,就等于没有保护。</p> <p class="ql-block"> 拦了班车进山丹县城,汽车进城的时候又看见城西有一段城墙,看上去是开发了的小小的景点,城墙前面的坝子上有骑马骑骆驼的雕塑,城墙根还布置了小灯具,那是晚上打灯光的灯具,那段城墙看上去也和郊外的长城不一样。</p><p class="ql-block"> 进城住下来,时间还早,我们几个便徒步一公里多来到了这个景点。</p><p class="ql-block"> 一块刻着长城两个大字的石碑立在长城的断头上,拍了照片,再仔细看长城墙体,我当时就傻眼了,墙体表面抹了一层泥,看上去不伦不类的,和修旧如旧相差甚远,和董耀会倡导的最小干预完全是两码事了。这段长城也没有界桩和围栏,来坝子上玩耍的人可以随便在城墙边走动,而再往后走,变矮了的墙体就成了人们在上面往来走的路了。再往前走,你不生气都要生气,矮小的墙体被左右的房子后院夹在中间,那些后院里都堆放着乱七八糟的东西,这样一来,和保护长城就一点关系也没有了。看了这景象,我还不服气,又转到街道前面想去看个究竟。</p><p class="ql-block"> 前面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门面,大门开着,有几个人在另外的房间做事,我趁他们不备,直接走到后院去,隔着落地玻璃窗,我看到了被夹在后院的长城墙体,象偷偷取证一样 ,拍了照片,赶忙退出来,这时两个年轻人手拿电钻刚好和我打了个照面,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没干什么,看一下,说完便匆匆地回到坝子里和阿康冰心火会合。</p><p class="ql-block"> 我把看到的情况给阿康和冰心火讲了,他们都觉得长城遗址象这样没有得到保护,有点不可思议。刚才我一个人进到别人门面里面去,他们还担心我不安全,怕我私闯民宅,被别人打了。也难说 ,尽管我不害怕,我一个老头了,有好奇心,进去看看有什么大不了的。</p><p class="ql-block"> 就那么一段土坯长城,其中一段弄成不伦不类的景观在供人参观,中间一段任人踩踏,后面一段隐没在民居中,这是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吗?很令人费解。</p><p class="ql-block"> 想到这段时间以来看到的长城没有保护得好和遭到破坏的情况,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决定给董耀会写封信,汇报一下这些情况,谈谈我的看法,顺便提提建议。阿康和冰心火劝我说,你走你的长城嘛,何必操那些心。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既是长城爱好者,又是中国公民,从长城爱好者的角度来说,看到长城这个样子了,心里痛,不说出来,还叫什么长城爱好者,那不徒有虚名;从中国公民这一点来说,公民就要有公民意识,既然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我们就有责任有义务宣传长城保护长城,而不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中国人缺乏的就是公民意识,一个连责任和义务都不懂的民族,还妄谈什么民主和自由。更何况,董耀会是鼓励我们在徒步长城的过程中做好宣传长城保护长城的工作的。</p><p class="ql-block">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提到过,董耀会是中国长城协会的副会长,研究长城的专家,著述颇丰,还录制了《董耀会说长城》等电视专题节目,多年来一直在为宣传长城保护长城奔忙,得知我们几个重庆的长城追梦人在走长城,主动联系上我们并鼓励我们,因此我想,给董耀会汇报情况,是理所当然的。</p><p class="ql-block"> 晚上我认认真真地履行起长城爱好者和公民的义务来,把我看到的和想到的配了图片及说明写出来,写好后发给阿康和冰心火看了,他们都说还可以,直到这时,我才如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般,感觉如辞负重。</p><p class="ql-block"> 第二天早上我把信发给董老了,期待他能尽快看到……</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h3>附:给董耀会的信和部分本人徒步长城以来拍摄 的长城现状的图片。</h3><h3><br></h3><h3>给董耀会的信:</h3><div> 董老,你好!我是长城爱好者,重庆的爱山,基于对长城的无限热爱甚至痴迷,我们重庆的长城爱好者一行三人,我,阿康,冰心火(女),于2017年4月下旬踏上了徒步长城之路,我们计划从嘉峪关徒步到山海关(当然是徒步和搭车相结合)。出发前,我们便明确了此行的目的,那就是热爱长城,宣传长城,保护长城,特别强调了在徒步长城过程中的环保工作。</div><div> 在我踏上徒步长城前 ,在网上认识了两次徒步长城的无上,并通过无上在“徒步长城”群中认识了许多热爱长城的朋友,特别是认识了你,进入你的名片后,从你那里学到了很多保护长城方面的知识,为此我深感荣幸。你,无上和其他朋友给我提供的热爱长城,保护长城方面的知识,犹如及时雨,又如加油泵,给我和我的朋友以极大的激励,在此深表谢意!</div><div> 我虽然不隶属于任何保护长城方面的组织,但我依然把自己当成宣传长城,保护长城的宣传员,认定自己在此次徒步长城的过程中,绝不是个人爱好走走而已 ,而是要在徒步长城的过程中 ,给自己加一副宣传长城保护长城的担子。</div><div> 董老,你是研究长城,宣传长城,保护长城的专家,是值得我们大家信赖的专家,因为我看到,你虽然六十岁了 ,还在为保护长城奔波,为保护长城不遗余力,殚精竭虑,因此,我觉得,我有责任有义务把我徒步长城刚开始这段时间看到的情况向你汇报,因为我不隶属于任何组织,自然会想到你,还因为,想到你,我就把你当成我的领导了。</div><div> 4月28日从嘉峪关长城第一墩开走算起,到今天走到山丹县长城遗址,已经是第九天了,九天来,我看了一些明长城烽火台遗址和城墙遗址,感触颇深,总的印象是,风化剥蚀倒塌严重,且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比如嘉峪关境内的半路墩遗址和野麻湾堡遗址,都不同程度的风化和倒塌了,明长城野麻湾1段和3段,土胚城墙变得很矮小,1段靠公路边基本上是块平地,这些明长城遗址虽然拦了铁丝网,也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石碑背面也注明了保护范围,但我认为,有铁丝网和石碑并不等于做足了保护工作,那些遗址,仍然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仍然在随着岁月的变迁,风雨的侵蚀而逐渐消失。再往前的明长城二墩子南烽火台和北烽火台处于沙漠的边缘,没有围铁丝网,其中南烽火台比北烽火台的风化剥蚀和垮塌严重得多。而靠主公路这边支马路的明长城二墩子城墙遗址就是路边一段长满了灌木丛的土坎,要不是路边有几个写有长城字样的石桩,根本就看不出这里是长城。而临泽县的贾家墩已经不存在了,公路边的石碑上写着,这段2152米的明长城已完全消失,石碑是甘肃省人民政府2015年9月1日立的。平川镇黑水河边的明长城遗址连石碑都没有,也是消失了的长城,只有那根写着长城两个字的石桩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有长城。高台县合黎乡大山墩有很大一块墙面的泥坯砖已经完全裸露出来了。临泽县的板桥墩风化倒塌更为严重,几乎从中间开了个口子。明长城山丹段的遗址规模看起来虽然大一点,城墙长一点,但断断续续,风化剥蚀和倒塌的情况更令人惨不忍睹,完全是一种断壁残垣的凄凉景象。更让人不解的是,在由西进入山丹县县城的边上,有一处明长城遗址,是作为景点让人参观的,看上去表面作了处理,但给人的感觉是抹过泥的土墙,已经没有明长城遗址的模样了,而这段城墙的延伸部分,是可以任人踩踏的,因为上面就是人走的路,继续延伸的部分城墙,就被房屋建筑的后院夹在中间了,靠公路边是一个汽车美容和汽车维修厂,那段残存的明长城就被夹在维修厂背面玻璃门的后面。</div><div> 风化剥蚀倒塌严重的明长城,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明长城,消失的明长城,被人为破坏的明长城,这就是9天来我目睹的现状。</div><div> 距小平同志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过去已经整整34年了,在我看来,自2006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准了长城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长城保护条例”,时至今日,至少在甘肃这边,除了201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立了全国重点保护文物的石碑 ,规定了保护范围,个别地方拉了铁丝网而外,就长城的墙体和烽火台的墙体本身而言,并没有得到有效保护。</div><div> 董老,我知道你一直在参与长城的修善工作,并提出了“最小干预”的原则,但给我的感觉是,中国长城协会关于长城修善这项工作的重点仿佛是放在京津冀或者靠近京津冀这边的,是放在用砖包了城墙墙体的长城这边的,而对于西北这边的土坯墙墙体的长城体和烽火台 ,还没有方案或者还来不及进行修善和保护。在我看来,砖体长城和土坯长城同样重要,而且土坯墙体较之砖墙更容易损坏,更重要,更应该采取保护措施,更应该进行干预,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他慢慢消失。万里长城作为世界建筑奇迹,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载体,应该很好的(完整是不可能的了)留给后人, 留给世界。看了损坏严重的长城后 ,我曾经突发奇想,为了不让正在消失的长城免于消失,我们可以发明一种高科技的涂料,这种涂料是透明的,无毒无味的,耐高温耐腐蚀的,经受得住风吹雨打的 ,把这种涂料噴在长城墙体上,人的肉眼看不出来,长城就永远不会风化,永远不会消失了。</div><div> 董老,以上便是我看了甘肃段明长城后的感想和感慨。土坯明长城正在走向消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不采取措施,尽管西北干旱少雨,岁月也总是不留情的,土坯明长城消失是早晚的事。今天我们看到一块明长城消失了的石碑 ,若干年后又会出现一块明长城消失了的石碑,直到后来看不到土坯明长城的实体,到那个时候,就只有在史书上看到了。</div><div> 董老 ,我有一个建议,可否站在国家的高度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中国长城协会牵头,各省市自治区协助,民间的保护长城协会和长城爱好者参与,对长城保护工作开展一次普查,摸清楚长城的现状,建立长城档案 ,制定保护长城修善长城的短期和中长期规划 ,通过立项和科研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各级分工负责,把长城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开展起来,同时籍此搞一次全民的“爱我长城,保护长城”的宣传活动和全民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国民保护长城的意识。</div><div> 愿:万里长城永不倒。</div><div> 附图片供董老参考。</div><div> </div><div> 长城爱好者</div><div> 重庆 长城追梦人 爱山</div><div> 2017.5.6于山丹县</div><div> </div> <h3> 本文结束,谢谢阅读。</h3><h3> 本文配发的长城月亮门的图片由轻烟拍摄,月亮门早已坍塌,谢谢轻烟让它留在我们的记忆里。另外,长城纪事第九章配发的长城图片中有刘慧敏女士拍摄的图片,因为过后才知道,在此表示感谢!</h3><h3> 本人在此声明:出于对长城的热爱,在网上下载保存的长城图片基本上不知道作者,或者没有在保存时留意作者,如果用于配文供阅读者分享了,实属好事,在此一并表示感谢!</h3><h3> 爱山2017.5.31</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