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交通运输局落实臭氧污染管控工作

洪洞交通

<h3>  根据临气指发[2017]106号《临汾市政府关于实施臭氧污染管控提示》文件精神,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抓紧落实,积极部署应对工作。</h3> <h3>  我局安排运管局从5月28日开始,对辖区内喷漆、烤漆的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并向企业下发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执行错时生产相关措施,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禁止维修企业从事喷漆、烤漆作业,对无证经营的维修企业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从事喷漆、烤漆作业的予以查处和取缔。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完善油罐油气回收装置并做好错时卸载监管工作,签订环保承诺书,对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未安装的,或安装不合格的一律停业整治。对于源头治超及运输途中抛洒、扬尘造成的二次污染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道路客运企业提高意识,每辆客车悬挂环保标语,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声势,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h3> <h3>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止行动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完善环境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为我县的蓝天碧水作出交通人应有的贡献。</h3> <h3>检查汽修厂喷漆情况</h3> <h3>要求相关企业负责人签订环保承诺书</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