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00多保安强占北京市中心光彩国际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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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致光彩国际公寓业主的公开信<br></h3><div>尊敬的光彩国际公寓全体业主:</div><div> 首先感谢广大业主长期以来对华海物业的支持。</div><div> 5月21日零晨4时左右,200多名身穿防弹背心、带头盔、手持棍棒和钢叉等器械的保安突然强行闯入光彩国际公寓。他们抢走华海在岗员工的手机、对讲机等,并拔掉座机电话、破坏监控设备。随后把物业财务室、办公室、员工宿舍、库房等房间的房门全部用斧头砸开破坏,在岗及宿舍的几十名员工都被强行带到3号楼B1层,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div><div> 6:20分左右,我司来接班的员工无法进入岗位发现情况不对即拨打110报警。在我司人员进入办公室取个人物品时被自称是赛特物业范总等十几人围攻阻拦。</div><div> 目前各个办公室的文件柜、业主托管钥匙、重要资料柜等都被撬开,公司的财务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资质证件,税控设备,办公设备,保险柜,发票,支票,现金,银行卡,包括个人财产等全部被扣押。</div><div> 我方光彩国际公寓的物业合同是2018年3月31日到期,至今未收到业主大会关于解聘物业的决议,也未接到相关部门关于物业交接的通知,业主委员会至今未有人员出面解释此事。为维护全体业主的知情权,我方特向业主说明以下事情:</div><div>1、自我公司入住服务本小区后,滕泓作为业委会主任,想以此享受免交物业费的特权,经我公司多次与她协商仍拒交物业费,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2015年我司依法诉讼,由法院判决补缴物业费、停车费、生活水费、卫星电视费等共67267元(见2015朝民初字第37818号民事判决书)。</div><div>2、根据小区议事规则,业委会定员为7人,现在实际是3人,依据《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京建发[2010]739号)第五十一条,“业委会委员空缺半数以上的,不得以业委会名义从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增补委员以外的活动”。</div><div>3、在本小区业委会委员不到半数的情况下,滕泓没有通过业主大会进行增补,擅自决定指使中都保安公司和赛特物业以“打、砸、抢、扣押、占用”等如此野蛮的行径侵害小区业主和我司利益,全国罕见。</div><div>4、依据物权法第76条,光彩国际公寓选聘物业的决定权应为业主大会,而滕泓作为业委会主任在我司管理期间就想享有特权不交物业费,此次在没有业主大会选聘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打砸抢的形式勾结赛特物业强占,一些业主对其中是否存在个人交易深表怀疑。</div><div>5、我公司的物业合同是2018年3月31日到期,在不到一年就到期的情况下,滕泓未经过业主大会擅自决定以打砸抢的形式强占,违约责任和对小区造成的不良影响责任却让全体业主买单,业主能答应吗?</div><div>6、即使业主大会选聘出新的物业,也应该依据京建发(2010)603号《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程序进行交接,滕泓作为香港公民又是业委会主任,本应遵守法律法规,表面上是为了私利带头不交物业费,且在光天化日之下组织200多名其他物业和保安人员对小区实施打砸抢行为,造成小区动乱和严重影响社区和谐,这里是否有更深层次的目的?</div><div>7、强行接管后,我司与各专业公司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我公司服务于光彩国际公寓的员工被强行剥夺工作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合同纠纷和劳务纠纷及违约责任由谁承担?</div><div> 关于5月6日凌晨因出行车辆不缴停车费并打伤收费人员(至今仍在养伤)而引发的治安事件,我们相信公检法部门会公正的裁决。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苏总是法人代表,但还有其他股东,还有几百名员工的权益需要维护。希望滕泓及业委会停止对华海物业的污辱言论。</div><div> 最后,我们要说,光天化日之下靠打砸抢等非法行为强占小区的赛特物业真的能服务好小区吗?赛特物业的服务的如何,网上一搜便知,武装强占,这就是近一年的考察结果?作为具有一级物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连起码的法律法规都不遵守,如此恶劣的行径,如果业委会不能合理解释解决,以后其他物业企业纷纷效仿,你派200多人强占,他派300多人强占,光彩国际公寓的安全、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如何保证?以后社会其他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纷纷效仿的话,将会引起整个社会的动乱,滕泓作为香港居民不会不知道这深层次的后果吧?</div><div><br></div><div>附:5月21日赛特物业在光彩国际公寓“打、砸、抢”照片</div><div><br></div><div><br></div><div> 北京华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div><div> 2017年5月22日</div> <h3>"英勇奋战“后躺在小区地下室的保安</h3> <h3>被砸坏的门</h3> <h3>被非法砸开的财务室</h3> <h3>华海女员工: 因为是凌晨4时左右,女员工们在熟睡,天气热穿的较少,这些保安们强行砸开宿舍门,女员工在惊吓中要求他们出去,他们并不出去,不容女工们穿外衣就要往外带,女工们在哭喊中穿上外衣被强行带离宿舍,自此事件后,暂时搬到朋友家去住,这几天一直很惊慌,每天凌晨4点多准做梦有人敲门被惊醒,躲在床上不敢去开门。因为华海物业的财务室被抢占,财务东西被扣压,我们也无法领到工资,光天化曰之下在首都中心打砸抢难道就无人管吗?</h3><h3><br></h3><h3>强行把女宿舍员工带离宿舍过程中,女员工受伤</h3> <h3>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依法限制3人以上就涉非法拘禁罪</h3> <h3>这几天业主线上线下都不平静,下面是业主的反映</h3> <h3>业委会人员对此次打砸抢式的强接都不知道,据业主反映滕泓主任也表示不知情,且在强接时间正在日本,难道一级资质的赛特物业和中都保安想占哪个小区就占哪个小区?在北京首都无法无天政府就无法管他们?</h3> <h3>听了业委会主任滕泓的话心情很复杂,作为同一个小区里住着的邻居我应该相信你,也愿意相信你。但现实里发生的事又让我很矛盾。你说你甘冒众人之责为大家做事,有人信吗?毕竟个人的真实动机只有个人自己知道,别人只能猜和选择信和不信。你牺牲了自己却做了一件大家都不愉快的事,值吗?公共事务有一套公共事务的处理原则:规则共定,程序正义,执行透明。只有这样,好的动机才能有好的结果,碰到事才不需要冠冕堂皇的解释,因为任何决策都不是别人强加与自己的,而是自己的选择结果。选择是自己做的,义务当然也要自己承担,还需要像今天这样号召团结和动员容忍吗?动情的表白就更不需要了。回想一下我们光彩小区的这几年围绕着更换物业所发生的事吧,真让人无可奈何,先是驱“仲量”换“华海”,我至今不明就里,但结果是“劣币驱除了良币”。后来要驱华海请泛海,这事虽然先征求了大家的意见,但却在一场暴力下不了了之了。今天又突然冒出了个“赛特”,(甚至连你滕泓都声称事先不知),但却是以即成事实的办法强迫了我们每个业主接受了他们的存在。我先不论这”赛特“入场是”更劣的劣币驱除劣币呢,还是劣币驱除劣币“(反正到现在为止”赛特“的表现还不能自证自己是良币),我想先问一下,这”赛特“是来拯救光彩的天使吗?还就是一抢占地盘的物业?它这三个月的占领期收钱吗?如果收,谁掏?是谁请的谁掏还是所有业主来掏?如果要我掏我就有权事先知道他是谁?来干嘛?做不到怎么办?但不论是谁,不论你是否是好心,都无权替我做这个决定。哪怕这钱是你帮我掏的。现在,终于有一个仅存两人的业委会贴出了公告说明情况了,说是考察了一年才做出的决定(看来不是不知道),怎么考察的先姑且不论,单是最后一句话很意味声长:三个月后再由业主投票决定”赛特“的去留。这是否意味着三个月后光彩的物业管理只有“赛特”这一个候选公司?业委会是否已经许给了”赛特“具有排他性候选人的资格?”否则赛特凭什么冒着这么大风险(滕主任的话)来拯救你光彩的业主?”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虽然不是一个阴谋论者,但也跳不出常识去考虑问题。这次看到两个物业公司在我们居住的小区里大打出手,就想到了当年日俄在中国的东北之战,虽然交战者不同,但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别人家打架,而且主人都是保持了“中立”。我们光彩的业主都顺从惯了,被谁吃都是吃,不疼就行。但这次见到“赛特”物业是真怕了,在野蛮面前没有任何文明的空间,我们要不与野蛮为伍,要不成文明难民,我们必须要做出选择,不能再保持中立了。</h3> <h3>致政府的公开信</h3><div>朝阳区房管局:三里屯办事处:</div><div>我们是光彩国际公寓的业主,近日小区一片混乱,原业委会主任滕鸿少数人已无权行使业委会职权拿着香港护照的她导演这场闹剧,给我们小区业主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恐慌和不便,给小区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人人有自危的感觉,我们公开写此信望政府迅速平息光彩公寓的此次“政变”彻查滕鸿所作所为,给我们光彩公寓业主居民一个安居的生活环境。</div><div>一、滕鸿曾为主任的业委会从不依法依规办事,根据739号文第五十一条款: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缺达半数以上的,不得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增补委员以外的活动,而滕鸿个人持有公章私自进行规定“以外”的活动,例如:和赛特物业公司签所谓的协议,这两天又以业委会名义发公告开业主大会妄图给赛特转正。(而739号文第三十条规定公告15日后才允许召开滕鸿声称5月30日就召开,这符合规定吗?)</div><div>二、根据住建委603号文物业公司交接规定,赛特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通过“强行进驻”光彩公寓,滕鸿个人操控私自盖章以业委会名义签订“临时服务协议”系非法无效合同,和华海合同是2018年到期,暂且不谈华海服务表现如何,赛特物业在滕鸿个人操控下的作法严重违法违规,我们强烈要求其立即撤出光彩公寓,华海恢复服务,到期到底选谁进驻应是光彩公寓全体业主的权利,请政府依法依规请赛特物业出“局”。还我光彩公寓一个安定生活环境,如赛特赖着不走我们也不会缴纳物业费,政府的强制措施是我们希望做到的。</div><div>三、滕鸿个人操控业委会,一个人说了算,她已办理了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手续,原申请南美某国家现申请了香港身份,她仍在操控业委会,利用业委会谋私和利益集团勾结损害广大业主利益,她两次公开声明退出业委会,可现在还拿着业委会公章行私。政府有监督,指导之权力,望政府行使权将滕鸿“驱逐出境”把业委会公章收回到办事处(公章是办事处开证明刻的)指导我们小区召开真正的临时业主大会选出一个不谋私,真正能为我们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美丽”家园的业主委员会,是我们殷切的希望。</div><div> </div><div>光彩公寓部分业主居民</div><div> 2017年5月24日</div><div><br></div><div><br></div><div>光彩公寓部分业主和居民签字:</div> <h3>更多影响,供电公司给华海物业打电话要交上月公共电费14万多,华海物业公司财务室被控制,财务章、人名章、支票、现金、帐薄等都被扣压,无法支付,还有水费等,欠费停水停电业主如何生活?员工的工资发不了,员工及家人如何生活?</h3> <h3>会随时更新</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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