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儿,荒野上的石榴花

安、静

<h3>  在我不算心老的时候,看过《红高粱》。多年后的今天,站在不惑的路口上,偶尔回望那年那月的红高粱,发现高粱地的上空,蒙了厚厚的尘土。再也看不清高密那旮旯里的故事,也闻不到红高粱在单家酿出的三十里红的味道了。 &nbsp;</h3><h3> 没想到这几天又看到了红高粱,红高粱酿出的三十里红,又在单家重新复活了。复活的不只是酒,还有跟红高粱密切相关,跟高密密切相关的那些个人物。哈哈,真是人物呀。几个重要的人一出现,立马把一层尘“土”清扫干净了,他们突兀地扎根在高密的土地上,竟然开出一朵朵妖艳的花朵,让这里的一草一木生动鲜活起来。她在告诉人们,高密,就应该是这样的。</h3> <h3>  九儿,周迅演绎的九儿,让我想起荒野上的石榴花,野性,摇曳,个性,妖气。我要是男人,我定要降了她做我的情人,就那么煞有介事得远远地看着,蛮有意思的。因为有的女人只适合做有情有调有度的情人,不适合做知书达理相濡以沫的妻子,九儿便是。如果九儿做了夫人,里里外外地都给挡严实了,男人的自尊和颜面还有吗?男人毕竟是要面子的。</h3><h3> 我喜欢九儿的角色,并不是因为周迅的美,美的东西看的时间长了,也有倦了的时候。我喜欢的是她的个性,只有个性是一辈子都不会改变的。有位朋友说他喜欢里面的罗汉,其实我也喜欢罗汉大哥的,但是这只能代表我们喜欢的一种人格和做人的标准。人丑了就希望能漂亮一点,个子矮了就希望能高上几公分,我觉得我更喜欢九儿,因为我缺少的就是九儿的个性,骨子里天生的野性。幸好九儿有那么一个泥腿子爹,幸好九儿有那么一个窝囊废哥,要是他们都是深明大义的人,九儿也不会出落得如此这般翩若惊鸿。</h3> <h3>  如果说余占鳌是血性的硬铮铮的汉子,九儿就是血性的野腾腾的女子。我很喜欢用“野腾腾”来形容九儿的,好在喜欢两个字是我个人的事情,跟谁也没关系,要不,那些个九儿的粉丝铁丝钢丝什么的,都会来找我算账的,啐上好几口,赏我几巴掌,也不是没可能的。九儿不野吗?在村头的大树下私定婚姻,在寻不到母亲的时候揍了他的老爹,在土匪窝子里跟土匪做交易,在知道嫂子的真实目的时,敢于撕开隔在中间的那一层面纱,面对面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上这些,如果没有野腾腾的气势,还不知道吃了多少亏死了多少回呢。那样的话,高密的地盘上,即便高梁红遍了天,没有这朵野花花,估计跟我这里差不多,一辈子一辈子的,就这样没啥变化地过去了。 &nbsp;</h3><h3> 脑子短路的时候,很想说喜欢九儿的衣服。发型是不怎么喜欢的,一小撮刘海像发霉了的豆芽菜似得,规规矩矩耷拉在额头的中间,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看这个发型,也应该留给下人的,或者留给巩俐。好像这份别扭又不影响印象的深刻,越不喜欢,越是可以去留意它,直到印在脑壳子里面,想拨都拨不出一撮刘海的影子,真有点儿奇怪呀。九儿的橘红色低领小褂都是我喜欢的,不只是喜欢这件小褂靓丽的颜色,更喜欢她的设计突出了九儿的小蛮腰。小褂不大,略低于腰两三寸,显小腰的同时突兀出女人丰满的臀。再就是那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悠裆撮腿裤了,有型有派有情调。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悠裆裤一穿随意那么一拽,就能拽出高密与众不同的小地方的世界风格来。哈哈,何等的风韵,让我惊诧不已。</h3> <h3>  高兴之余,突然伤感起来。九儿的命运,一节节的,惊心动魄,又似乎合情合理,不然的话,九儿也不会是个有担当的主。想起了一段很励志的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这段话用在这里好像大材小用,可一个女人能在压力重重的情况下,把单家的产业完好无损地继承下来,能在国难当头的时候,为国家贡献出一份力量,足够了,堂堂的七尺男儿又会这样呢?道理可大可小,把这段励志强心的话,说给九儿听,也说给高粱地里的那些男人听。听不听,是自个儿的事。遭遇一些苦难经历一些磨砺是上天的恩赐,不应抱怨。那些成不了大气的,上天看都不看你一眼,哪有功夫赐给你这些,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来这世上是白走了一遭。</h3><h3> 也想起“自古豪杰有万千,沧海横流谱诗篇,古往今来多评论,谁说女子不如男”的铿锵词句,以前不太喜欢,好像这一说,女子就是女汉子了,我很讨厌女汉子这个词眼,很膈应心。其实,现在往开里想,是有几分道理的。如果一个女人,一个像九儿的女人,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沉着冷静不迷糊,该怎么说怎么做,心里跟明镜似的。比起一些个鲁莽的汉子,像余占鳌这样的血性汉子,给女人的人格增色不少。这样一想,有些喜欢这首词句了。同样的诗词,用不同的心去咂摸,用不同的心境去体悟,效果是不一样的。</h3> <h3>  时间过得真快,清脆的码字响声里,月亮斜过了清凉的小窗。红高粱在电脑上更新到41集了,我屁颠屁颠地跟在‘红高粱“的屁股上,断断续续地看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倒像我在红高粱里过了一辈子,也尝尽了里面的甘苦,懂得了一些做人的最基本最刻骨最值得崇尚的道理。 </h3><div> 屋子里没有表,手机放在沙发上的挎包里,一直没有拿出来,这样简单,就能忘记时间的存在。不过真得有点儿困了,睡觉大王能熬到这个点已经很不容易了。突然想劝劝自己,干么非要管教自己要勤奋一些呢?这样懒懒散散的不是也挺好的吗? 刚才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活得深刻活出印记呢。这会儿怎么说变就变,女人真得很善变,就像九儿,说翻脸就翻脸。哈哈,可见女人不是一般的动物。谁是女人,如斯吗?</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