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息时间的底线

中和位育

<br>(一)、政策文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等。<br>(二)、编制《作息时间表》原则和底线<br>1.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时。<br>2.早读或晚读不超过20分钟、初中每节课45分钟、小学每节课40分钟、大课间为30分钟。<br>3.初中晚自习不超过2小时、小学晚自习不超过1小时。<br>4.初中学生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小学学生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br>5.初中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上午7:40-11:30,下午14:30-17:35)不超过7小时;小学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上午8:00-11:25,下午14:30-16:55)不超过6小时。<br>6.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午睡+晚睡)不少于9小时(540分钟);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午睡+晚睡)不少于10小时(600分钟)。<br>(三)、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每节课40分钟编制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br>(四)、每学期《作息时间表》要和对应学期的《课程表》相吻合。<br>(五)、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时间表》调整,调整原则:只能作时间的平移,不能作结构性调整。如上午第一节推迟10分钟上课,则上午推迟10分钟放学。<br>(六)、教导处领导需要每一学期的第一周在《作息时间表》表签上名字,写上“同意实施”并加盖学校公章。<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