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红线

中和位育

(一)、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要开齐开足品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将课程表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上公布,杜绝弄虚作假。<br>(二)、小学生、初中生、高中每天在校用于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br>(三)、初中生、小学生晚自修时间分别不得超过2小时、1小时。<br>(四)、初中、高中寄宿晚自修结束不得超过21时、22时,小学生初中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9小时。<br>(五)、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生每天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br>(六)、每周确保1次班会课或团队活动。<br>(七)、学生每天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每天阳光体育锻炼1小时。<br>(八)、小学生初中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20天。<br>(九)、禁止违规补课,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得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等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br>(十)、使用的教材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审定,使用的教辅在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实行一教一辅。<br>(十一)、实行常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禁举办重点班。<br>(十二)、每学期小学考试不超过1次,初中考试不超过2次。教研室的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小学学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表述。<br>(十三)、严格控制面向学生的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赛”在内的各种竞赛活动。<br>(十四)、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初中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或小学与中学对口直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br>(十五)、运用省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平台,按规定严格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健全学籍管理档案。<br>(十六)、学校在每年招生报名前1个月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规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地点、咨询电话,招生结束后15天内公布招生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教育网站、校务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将上述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招生。<br>(十七)、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br>(十八)、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各类收费补课班、辅导班。<br>(十九)、小学生每学期的安全演练活动不少于1天,初中生不少于2天。<br>(二十)、对出现违反教育教学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收费补课或辅导、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向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或在招生、考试、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教师,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或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教师的问责。<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