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桂林北站附近的华城新贵小区十年来一直不肯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还千方百计阻挠业主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真是令人气愤!这个小区的一个七十多岁的于化先先生是黑㔫江人,对这件事情很是伤心,虽然年纪已经七十有余了,但他看不惯开发商这种行为。亦然组织这个小区的业主进行维权活动。他个人以及带领业主们开展维权工作已经长达几年之久,但都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开发商也没有积极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意思,真是让人心寒。在这次组织了华城新贵的业主们选举业主委员会活动结束后,明明人数都已经超过半数以上,但开发商不但不配合选举,还以各种理由阻止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到政府部门备案,至使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重重。于老先生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呼吁政府部门支持一下这个弱小的群体,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责成桂林华城新贵小区的开发商为业主们办理房产证。于老先生临时有事需回黑龙江,临行时他还给华城新贵的业主们写了一封激励业主们不要气馁的信。由于他不会使用网络工具,仍然沿用了传统的书信形式让朋友帮拍照传给了华城新贵的业主们。精神可嘉!下面是他书信的全部内容: 华城小区各位业主好: 我是8-1老于,我要回黑龙江了,走前同各位业主说几句话: 一、感谢业主们积极参加业委会的选举,由于很多业主积极提供业主们的通讯信息,有的业主从几千里外赶来送信息和参与选举,我们打破了开发企业对业主信息的控制。业主委员会选举人数过半。虽然因开发企业的反对,区土房局至今没给备案,但以两个老邓为首的筹委会已带领业主走上上访维权的征程了。 二、由于众多业主积极地搜集相关法律资料,使我们掌握了如下情况:1、开发企业交房至今不办证是违法的,合同第十五条不约定办证期限是违法无效的约定,法院判让无过错的买房人承担不能办证的责任,是不讲天理国法,我们要告到底。2、区、市政府有解决商品房长期不能办证的文件,至今还有效;3、小区的空地、楼的大厅、屋顶、楼面归业主共有,开发企业利用合同占为己有是违法无法的,应退还给我们,包括收取的小车费;4、我们交的维修基金都被开发企业截占过,有很多户的钱至今还被侵占,我们交的办证费也被开发企业花了,开发企业应给利息;5、法律规定开发企业必须上交业委会选举用的七种资料,不交是违法的,开发企业至今不交,是怕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他不利。由于有了这些资料,给我们维权提供了证据,坚定了信心,我们要感谢提供资料的业主。三、在今后的维权中,希望要在两个老邓的带领下,不仅要上访、信访、起诉、申诉要求政府给办证,还要对开发企业其它侵权行为维权,要讨回属于我们的,不能便宜了侵权者。我们要象8-2号业主那样,积极收集资料,向媒体和有关部门反映,曝光有关问题,在群里,在各网上发表评论,我们要利用各种合法手段制造舆论,扩大影响,坚持下去。迟早会引起有关部门、政府、司法的重视和支持,因我们有理!业主们,团结起来,到明天,我们的目的一定会实现!我虽然回黑㔫江了,但我的心还是连在一起的,祝大家万事如意!</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