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 “奇葩说”曾经辩论过一个题目:“孩子在学校被欺负,该鼓励他告老师还是打回去?”。得到现场绝大多数观众支持的持方是“打回去”,最终辩论也以这一方获胜告终。有两个观点最能引起观众的共鸣:<font color="#ed2308">一是“告老师”没有用</font>;二是孩子要有面对欺辱不畏惧的勇气,“<font color="#ed2308">应当培养还击的能力</font>”。辩得精彩,听得也有趣,然而这毕竟只是一场辩论,它能一时左右观众的看法,却没办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节目结束,看客们哈哈一笑,也就慢慢淡忘了。终究是个无解的辩论<br> 不过最近,一场相似的“辩论”又在上演:一个受了“欺负”的“孩子”,在目睹母亲受到“极端侮辱”的情况下,选择了“打回去”。“打回去”的后果是极其惨烈的,一死二重伤,这个孩子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在事件伊始,他们不是没有选择“告老师”的,“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均无果。继续忍耐,就要面临没完没了的侮辱,“打回去”?他将背负着“杀人”的罪名,甚至可能在牢狱中度过漫长的下半生。同样无解。<br> 不同的是,“奇葩说”那场辩论并没激起太大水花,这场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几天各大公众号,朋友圈,微博,微信群都很热闹,连我很喜欢的一个电影公号都“不务正业”,发了一篇题为“恳求判刺死辱母者无罪”这样夺人眼球的文章,名人大V也都纷纷站队,包括好久没有新闻的易中天先生这样的学者。更有甚者,将“辱母案”比作“抗日”,发出“不上就不是男人”的呼声。我也没能忍住,出于义愤说了一些傻话。<br> 形形色色的杀人案件并不鲜见。为什么唯独这件引发了全民愤慨?想想,大概是“兔死狐悲”的恐惧,愤怒和不甘造成的,这场庶民之怒里裹挟了太多的私愤。和这个新闻牵扯在一起的“公安机关不作为”、“地方黑势力欺压乡里”“肇事逃逸多年依旧逍遥法外”“司法机关量刑过重”,桩桩件件都能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代入感,尤其是在小城市,这种体会更深切。举个栗子(误),某县城赌博成风,由此催生出不少半公开的“地下赌场”,这种情形已远超小赌怡情的范畴,牵涉的赌博金额巨大,影响非常恶劣。时常有群众不堪其扰,向公安机关举报,可惜这些群众不比朝阳群众,不但收效甚微,连举报人的信息也很快被泄露,甚至遭到报复。也曾有人在网上发帖求助,结果仍然是不了了之。个中缘由,不必细说。<br> 这种恐惧、愤怒和不甘,在现实中找不到出口,就会在网上汇聚起来,变成名为“民意”的洪水。但值得警惕的是,民意一旦被引导出来,似乎总会走向相反的方向。网上要求判“无罪”的呼声那么高,但是真的判了无罪,这次事件中的所有问题就都能得到解决吗?在一篇又一篇要求改判无罪的文章里面,有几篇还在追踪对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不当行为的追究?打黑行动又进行到了哪一步?肇事逃逸者虽然已经死亡,还要不要追究责任?地方政府是否要负相关连带责任?全都不得而知。这些本来才应该是关注的重点啊?除了最初南方周末那篇引起轩然大波的“刺死辱母者”,我没有再看到一篇有价值的报道,以致到现在我们也没能对案件的细节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过了忙着站队呼吁的那两天,微博微信上又是一片升平景象了,该谈电影的继续谈电影,该聊八卦的继续聊八卦,到处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去年奥斯卡的最佳影片“聚焦”,也是一个挖新闻的故事,看完后我曾说,这是媒体人的良心。希望我们的媒体,包括自媒体,可以别把精力放在过度迎合“民意”上,纵然戴着镣铐,也希望你们能在求自保和遵从职业良心中间开辟出一条路,若真有澄清玉宇的那一天,你们应该冲在最前面。希望下次再看见相关的报道,内容是不作为的政府机关得到整顿,鱼肉乡里的黑势力被根除又或是有更多不公的社会现象被曝光。当然,这个期望很天真,还有点梦幻,但留一点期待又何妨呢?<br> 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和办案人员现在一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对此我只有一个期望,若摆在他们面前的事实和证据足以支持他们做出无期徒刑的审判,希望他们顶住压力,不要为“民意”所左右。若确有其情可悯之处,也希望能在合法范围内予以从轻判决。毕竟,法律条文中留出“正当防卫”这么一个空间,不正是为了让我们在面临不法侵害时,能够鼓起抵抗的勇气,保有“还击的能力”吗?<br> 有个说法不知道出处,但很有意思,说旧时的中国人有三个梦:一为“明君梦”,最理想的状态是有个贤明的君王,好比唐宗宋祖,将国家治理得“海清河晏”、“夜不闭户”;二为“清官梦”,若君主不贤德,那就得有个贤臣,好比包拯海瑞,“匡扶社稷”、“爱民如子”;三为“侠客梦”,若君主昏庸,奸臣当道,则最好有一群好汉,拉起一杆大旗,上书四个大字“替天行道”,又或是有个大侠,武功盖世,劫富济贫,杀贪官,除奸佞。我因为酷爱武侠小说,这个“侠客梦”就做得多些,也曾说过“希望有个Legal High里古美门那样不败的律师来救救他”这样的梦话。但当真的在某篇报道里看到,他的律师要使用“精神疾病”为由对他进行辩护时,我却完全无法接受。这方法如此的“李狗嗨”,但真的使出来,却让人如鲠在喉,又生气又害怕。失掉了程序正义的结果正义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令人痛快。只希望这是条假新闻。<br></h3><h1> <font color="#ed2308"> 最后,既然古美门被我硬扯进这篇废话,就以他的一段话来作为结尾吧。“我们不是神,我们不过是愚蠢、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这样的凡人,能够判决别人吗?不,不能。因此,代替我们,法律来做判断。不管多么可疑,不管多么可憎,不带任何感情,只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这才是我们人类经过悠久历史而得到的‘法治国家’这一无比珍贵的财产。”<br></font></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