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对高校在“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要求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与新疆农业大学签订了《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法学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协议》。新疆农业大学法学院民语系大三学生为了更好的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3月24日上午11:30分,到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赛天律师事务所马宏彬主任、崔福民律师对于民语系的学生,非常重视,积极响应司法局发布的“民族团结一家”的活动,热情接待了他们。</h3><div><br></div><div> </div><div></div> <h3>活动一开始,赛天所马宏彬主任给学生们介绍了赛天所的成立和发展史;介绍了事务所的业务特点及团队建设的情况。马宏彬主任拿出自己办理过的案卷,让同学们熟悉、了解律师理案件的流程,和司法程序,并告诉学生应重点学习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从判决书中揣摩法官的对案件的思路。</h3><div> 崔福民主任给学生们讲了作为一名民语系法律工作者在新疆的优势及重要作用,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是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要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的观念和法律人的思维。并让大学生们对法学专业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列举自己所办理的案卷,给他们现场讲解办案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一件件具体的案件为例,细细讲解案件。</div> <h3>并认真解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同学们听得很认真。</h3> <h3> 遇到交流有障碍的地方,我们优秀的维吾尔族实习律师阿斯亚为他们做详细翻译</h3> <h3>学生们又参观了赛天律师事务所二楼的办公区域和交通事故团队</h3> <h3>这样的实践活动对大学生来说很有意义,对于“赛天所”的律师们也觉得更是一份责任,会把这些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对待,把“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做的更好,通过这次的学习活动,大学生们对律师的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收益匪浅,现场气氛活跃。学生们提高了对律师工作的兴趣,并表示毕业以后希望成为“赛天所”的一份子,希望同学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优秀法律工作者的后备军!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尽自己的力量!</h3><div><br></div><div><br></div><div> 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