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b>第二章 教授家里有三个娃</b></h3><h3><br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一、陀 螺</h3><h3>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b>「大吵了一架,还骂了娘」</b></h3><h3><br /></h3><h3> 你消失后,我内心挣扎了很久,我曾想过回去找你,可我真不甘心就这么回去。我给你单位打电话,得知你已辞职。你离开的如此干脆,不惜放弃工作,这需要下多大的决心?男人,在某些时候就像个孩子。那时候的我就像一个被全世界遗弃的孩子。慌张,慌张你懂吗?没有你的日子,我感觉整个身体都脱离了地面,沉不下来。 我用尽了寻找你的一切办法,每天都盼望家里的朋友能传来你一丝信息,哪怕说在某个地方曾遇见过你。</h3><h3><br /></h3><h3> 这个城市的雨总是来的又急又大,根本不会给你撑伞的机会。在我接到何东来信的时候,外面正下着暴雨,我握着印有你家电话号码的信纸,一头扎进了雨中,甚至都没来的及卷起裤脚。在士多店的屋檐下,我用几乎有些抖动的手指按着电话号码,电话里的嘟声随时都可能让我窒息。感谢上帝,是你接的电话!当你说出"喂…"的那一刻,我的泪一下就流出来了。我边擦着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的脸,边咬着牙笑着对你说了声"嗨!"。屋檐下,瘦弱的我手握着红色公用电话,哽咽的半天说不出话…</h3><h3><br /></h3><h3> 你听到是我,就匆匆挂了电话。尽管没说几句话,但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能听到你的声音真好。自那次通话以后,我在猜想着会是你接电话的时间,小心翼翼的打过几次电话,但你再没接过。每次你家人,都装着不认识我,用很生硬的口气来一句"没在",就撩了电话。我不知道,那时候在电话旁边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会心疼我吗?我想一定会的!</h3><h3><br /></h3><h3> 后来,因我不停的给你家里打电话,导致你哥哥忍无可忍跟我大吵了一架,说我就是个混子(方言混子:地痞,流氓),让我别在找你。并放言,我回去后要弄死我。那次吵架是至今以来我吵过最凶残的一次,相互之间问候了很多亲戚。我甚至能想到你哥哥在电话那边几乎要跳起来,那画面至今还存在于我的脑海里。现在想起来你哥哥暴跳如雷的样子,我会忍不住的笑,要喷火的眼睛和脖子上的青筋清晰可见,嘴里喷着口水,骂着娘…<br /></h3><h3><br /></h3><h3> 但事实证明你哥没那么恨我。多年后,我回去的时候,跟他偶遇过,两个人尴尬的笑了笑,并没有说话,这就是所谓的相逢一笑泯恩仇吗?</h3><h3> </h3><h3> 后来,我还给你爸爸写了一封信。写了长长的7页纸,但那封信并未给我带来任何好运,现在想想是不是因为我落款的问题,也许我的落款应该在偶数页,并且在第8页第一行写上一句"此页无正文"。据说那封信根本没有展示的机会,就夭折了,在你爸爸接过信的那一刻,它就坐上了通往垃圾桶的列车,粉身碎骨的一去不返… </h3><h3><br /></h3><h3> 从那以后,我就决定放手,不想在打扰你的生活,我内心也默许了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不在纠结。</h3><h3><br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b>「杂货铺的老板与免费的伙计」 </b></h3><h3><b><br /></b></h3><h3> 本来我不想跟你提教授这个人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提一下他。因为,在没有你的那段日子了里,他填补了很多我世界里的空白…</h3><h3><br /></h3><h3> 那时候的我,没有了你的消息,而八杆子打的着的亲戚也因为我的跳槽得罪了。我真正属于离家千里,举目无亲,除了工作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做的。 </h3><h3> </h3><h3> 为了关照我,领导把舞台侧边的杂货铺承包给了我,从此后我就成了一名业余的杂货铺老板,那也是我在南方城市里的第一个"产业"。 在那个满地都是卡拉OK的年代,唱歌是人们饭后娱乐的重要项目,经过我的努力,我很荣幸的成为了一个专业级大舞台的节目主持人,而我的杂货铺就在舞台的右侧,独家经营。</h3><h3> </h3><h3> 说是主持,实则就是个报幕员,有人点了歌我就站在杂货铺用无线麦克风报幕:谢谢隔壁老王唱的心碎了,接下来有请老张为我们带来一夜又一夜… 每点一首歌5块钱,收的钱隔日如数上交公家,唯独杂货铺收入是我自己的,报幕、收钱都是我一个人。喜欢唱歌的人都愿意跟我走的很近,因为我有让他们免费唱歌的权利。</h3><h3><br /></h3><h3> 教授,短小精干,短是身高,小是眼睛,精是想法,干是力气,教授这个外号是我给他起的,以至于后来我除了知道他姓陆以外,并不知道他的全名,当然,那个年代那个城市,你叫什么并不重要…</h3><h3> </h3><h3> 教授对唱歌的热情是我无法想象的,每晚必到。歌唱的不错,只是带着乡音的普通话给他减分不少。跟我不熟的时候,每次都是从屁股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一团零钱中拿出5块点首歌,然后站在杂货铺的柜台边候场。后来,跟我熟悉后,教授唱歌再没花过钱,也由在柜台外候场,变成了到柜台里帮我卖货。歌唱的不错,喜欢跟着他的小姑娘也多,所以每晚都能见到柜台里站着教授和他的女粉丝们。后来,教授不仅仅帮我卖东西,白天还会帮我去批发市场进货。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十足的杂货铺老板,带着教授一个免费的伙计,踩着不疼不痒的日子。每到月底的时候,教授会帮我算一个月挣了多少钱,我会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钱请他和他的那些女伙伴们去糖水店喝上几天。久而久之,糖水店成了我们据点,几乎每天必到。因为糖水店消费不高,又能坐着一起聊聊天的感觉,实在不错。多年后跟教授的再次重逢,还是那家老牌的糖水店,糖水的味道没有变,我跟教授好像都老了,也许,根本就是老了…</h3><h3><br /></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b>「教授的脸上泛着油光」</b></h3><h3> </h3><h3> 年代跟那个年龄的我一样是狂热的,一腔的荷尔蒙,无处宣泄。虽然我拥有随时登台唱歌的权利,但我并没有歌唱的勇气。教授和他的小伙伴们夸我的声音好听,几次鼓动我上去唱,当然不排除他有拍老板马屁的嫌疑,虽然这个老板不会给他半分钱的工资。</h3><h3><br /></h3><h3> 说真的,登台不是谁都可以的,特别是第一次,是需要足够的爱谁谁的精神。我记得我第一次在路边唱卡拉OK的时候,还是读书的时候,跟一个同学就站在人群里等着人散完,老板正要准备收摊的时候,跑上去跟老板说点两首歌。尽管没人了,唱起来嘴唇还是会抖的不行。那次让我感觉,唱歌简直就是花钱找罪受,所以后来再也没唱过…</h3><h3><br /></h3><h3> 因为有过之前那一段经历,所以面对着这专业的舞台设备,我提不起丝毫的兴趣。但这狂野的年龄,一个男人不谈恋爱,内心的躁动实在无处宣泄。开始的时候,我尝试过用醉酒来解决没有你的煎熬,但并无效果。于是,我最终选择了用嘶吼宣泄我一腔的躁动。当我第一次跳到大舞台上唱歌的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台下是200多人的观众,我竟然用力过猛,唱爆了功放的保险,这让那个新来的调音师,对我很无语…</h3><h3><br /></h3><h3> 寂静的舞台上下,台下的人和台上的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寂静弄愣了,调音师扯着嗓子喊着"保险烧掉了,你就不能轻点吼吗,你驴吗?" 。教授站在杂货铺的灯光下,看着楞在舞台上的我,笑弯了腰,笑的几乎要背过气去。他笑的时候,手里的无线麦,就矗立在裤裆那里,边弯腰边笑,口里的口水都要滴到地上了,借着灯光,我看到教授的脸上泛着油光,又仿佛是汗,又或者是…</h3><h3><br /></h3><h3> 你知道的,我最不喜欢跳舞,搂搂抱抱的,我总感觉看上去很傻。偌大个舞池,男男女女,随着欢快的快三慢四,一曲又一曲,仿佛每曲结束都意犹未尽。</h3><h3><br /></h3><h3> 露天舞池也是打工的人们热衷的地方,教授有时候会带着我一起去露天舞池。虽然教授热爱唱歌跳舞,在我看来这跟艺术没有半毛钱关系,确切的说是舞池的异性和台下的掌声引诱着他钟爱于这两项活动。我不会跳舞,也不喜欢跳舞。每次来到舞池,我就坐在舞池边的台阶上,看着教授一曲又一曲,舞伴换了一个又一个。看着他颠着轻快的步伐,仰着头面带一万种沉醉与享受的表情。屁股扭的真TMD娘,我当面指责他屁股很多次,他总是用湖北普通话,说我不懂,不,确切的说是湖北仙桃普通话。</h3><h3><br /></h3><h3> 教授的头发,因自然卷过度,显的脑门特别大,一头很有学问的样子。在那个信息不太发达的年代,让很多纯情少女,误认为那是一副官相,等少女们在美梦中醒来的时候,被子掀开,天已亮,人已远去…而我总笑他是头发越长越抽抽,都缩进去了,春天来了,也许会越发的茂盛吧,</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哈哈,哈哈…</h3><h3> </h3><h3> 因先天性身高比较短的原因,我感觉教授每次跟舞伴跳舞,都惦着脚,而屁股也会因为突然升高,而显的越发的淫荡…</h3><h3><br /></h3><h3> 露天舞厅周边,是成片的工业区。入夜,成群的女工披着未干的长发,穿着印花睡衣,涌了出来。这个时候教授就跟我一起坐在马路沿上,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姑娘发呆,我能明显感到他内心躁动的声音和眼睛里放出的光。没有微信可聊骚,没有QQ可通话,感觉好的两个人,都会在每晚相同的时间,不约而同的来到露天舞池,然后相互等待…我一度认为,那种偷情是含蓄的更是纯洁的,也许不应该用偷这个字,应该说是约会。 虽然我不跳舞,但我喜欢看跳舞,喜欢观察他们是如何一步一步从陌生到分手。</h3><h3><br /></h3><h3> 教授的白色衬衣总是扎在裤子里,地摊上淘来的皮鞋,从不允许有半点马虎,每次出门都擦的铮亮。在舞池蓝色灯光的照耀下,他身上总是有三个地方最耀眼,脑门、皮鞋还有衬衣上的纽扣。而在舞群里,他看起来就像一条陀螺(请原谅我至今还是喜欢用"条"代替所有计量单位)不停的旋转,这个怀抱,那个怀抱。脸上总是泛着油光,洋溢着得意的神情和深深的满足感,而我就坐在舞池边上看着,内心不停的说着:呸!</h3><h3><br /></h3><h3><br /></h3><h3><br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