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与一男子郑成称兄道弟。
那时候开了家礼品公司,把家里布局改成了办公室,因为还要上班,便请了员工来做业务,其中就有郑成,温文尔雅的一个人,认识有好几年了,秉性是很清楚,便也放心将整个公司归由他管理。
公司离他家很远,想已经是兄弟相称,便也把他当成自己的兄长,没有很多顾及,闲置着一间卧室,就同意给他做宿舍,两个单身的人相互也可以照应。这样闲下来可以多多沟通公司的运作,事业是蒸蒸日上。
可是有一天晚上,准备洗脸,突然发现毛巾是湿的,大热天,这毛巾早该干了,扫视洗浴间,就看见平时自己用的两条毛巾,郑成的呢,马上询问,一直跟你合用呢,郑成很平静的回答。笑容僵持在刹那,有种非常复杂的感觉,胸口很闷,想吐。 眼前就浮现出郑成满脸暗黄的疙瘩,腿上生疮时的脓包,还有特浓的脚臭。天啊,竟然一直用我的毛巾。 马上偷偷扔了这两条毛巾,打电话给母亲要她过来住两天,母亲的到来郑成自然没有房间留宿,便如以前般步履匆匆两头赶。
无意与朋友谈及此事,大呼我的粗心大意,他一直喜欢你难道没有感觉吗?我说有啊,早就知道了,我们都挑明了,做爱人是不可能的,做兄妹还能长久。两个人都同意了啊。
可是这感情是能控制的吗?他同意你,是因为这样你就不会排斥他,给他接近你的机会,时间越长你就会越危险,说不定哪天你找了男朋友,他受不了,对你们下手呢。
一翻话听得我毛骨悚然,马上找个合适的理由辞退了他。
不跟他见面,也换了电话,彻底断绝联系,失却了消息。
面对你不爱的人,纵使他再爱你,你也不能给对方留有余地,长久的纠缠,只会纵容对方的感情,闹到不能收场的地步,伤害了他人,也毁灭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