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给予机关事业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一次性退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67号)精神,退管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据文件要求,对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并继续保持荣誉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经审核,我区符合发给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共4名,其中处级以上2名,处级以下2名。目前已将这4名退休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复审。</h3><h3><br /></h3><h3> </h3><h3><br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