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创建平安交通”洪洞县交通路政大队大槐树中队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纪实。

洪洞县交通路政大队

<h3> 3月7日上午,根据洪洞县交通运输局的安排部署,洪洞县交通路政大队大槐树中队对旅游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处非公路标志、非法构筑物依法予以督促拆除,并以现实案例向围观群众宣传、解释了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县深入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h3><h3> 在此之前,我局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我大队执法人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讲解路政管理法律政策以及非公路标志、非法构筑物给公路路域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和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多次劝解,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其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同意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h3><h3> 安全畅通、环境优美的公路路域环境是我们路政工作的宗旨,承载了路政人的梦想与期盼,我们路政人默默付出的同时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希望大家能够多理解、多支持我们的工作。</h3> <h3> 1、旅游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非公路标志、非法构筑物,前期巡查发现时,大槐树中队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多次协调沟通,当事人同意于3月7日自行拆除,大槐树中队执法人员现场维持作业秩序,督促其拆除。</h3> <h3>2、执法人员协调当事人调来拆卸设备对非公路标志、非法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h3> <h3>3、对构筑物底部进行切割作业。</h3> <h3>4、移除作业中,执法现场井然有序。</h3> <h3>5、历时约半个小时,拆除工作顺利完成。</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