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营农场(所)医院、防疫站(组)、卫生所(室)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顾刚副市长1月 12日深入农场开展专题调研时的工作要求,1月17日下午,国营农场医疗卫生机构移交属地化管理移交清单签署工作分别在东昌农场和红明农场举行。<br></h3> <h3> 市卫生局局长曾昭长、琼山区副区长苏龙出席签署会并讲话。苏龙副区长表示,为确保农场医疗机构移交属地化管理的顺利进行,移交后机构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待遇不变,要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谋划好医院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努力促进医院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曾昭长局长进一步指出,移交后的农场医疗卫生机构的整合、调整和保留设置,要按照有利于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功能,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h3><div> </div> <h3> </h3><h3> 市、区卫生局、国土局、人社局、国资委(局)、财政局,东昌农场、红明农场相关领导分别在东昌医院和红明医院对移交涉及的人员、资产、土地等移交清单协议进行签署。<br></h3><div> </div> <h3> 市、区联合签署接收农场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清单,标志着我市农垦医疗机构移交属地化管理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