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我特别不大喜欢现代城市,它除了金碧辉煌楼宇和车水马龙般流动的欲望,老是觉得少了些嚼头,少了让人能静下心来睡个安稳觉到雄鸡报晓三遍,少了抱着双臂听人象柳敬亭样说书时的忘我痴迷,少了闲散时候可以选个有阳光的早上去逛荡顺便更深了解一段鲜活历史的去处。
到处都是吵吵嚷嚷,到处都是匆匆忙忙,到处都是争争夺夺,我不喜欢也闹得心里不太欢喜。 过去,我是爱这座城的,爱到挽起毛角拼了吃奶气力要做这座城的主人。即便是塬下沟岔里洋灰厂灰不啦唧的贮料罐也觉得亲切,坐一趟市区公交,一两毛钱票价,两截车厢到处漏气透风却荣耀一宿,能和矿工在澡堂子泡上热气腾的大池都会留在心中许久。这座城在很多时候就是晚上的梦,就是世界的全部也是全部的世界。我羡慕所有能在城里安身立命的人群,也许他或她也有去不掉的烦恼。
爱上这座城的原因更多来自乡村。城乡二元结构让乡村一直处于无私奉献地位,奉献了爷爷奉献子孙,奉献了五谷杂粮奉献生命,填不饱肚子穿不起新衣的乡村人向往城市,那里有底线之上的基本生活保证,有补丁摞补丁敲碗乞食之外的人格尊严,况且,学而优则仕影响着一代又一代。
去做一个让人羡慕的城里人吧,不要再撵在牛屁股后面过一辈子!黄天厚土滋养的乡村也有自私和自利,也有对一切可望不可及美好的向往和追寻。沿着父辈和乡邻满腹的愤懑及期冀,我们向爱慕已久却不知道爱不爱我们的城市伸出橄榄枝。 我来了,城市
你的眉宇之间写满我的爱怜
你的长街短巷布满我的足迹
我用无限的热情拥抱你
至爱的城
我愿醉倒在你的怀里
今生不醒
让灯红酒绿
把我埋葬
此后
高山冷月闲挂
朱门暖裘渐丰
混迹城市二十年后,开始厌倦,开始憎恶。这里和一度鄙夷的乡村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华丽光鲜的衣着下是谁也无法猜揣的心思,从每一扇紧闭的房门走出的都可能是隐形人,堆满笑意的脸伸出紧握的手不代表诚意,职业乞讨者让慈怀之心变得冰冷,苏丹红普及的知识不是染色剂。
我也成为其中一个分子,不知不觉,憎恨着制造着象雾霾一样的罪恶并享用着,始觉一切理所应当。 爱一座城,犹如当年逃离一处乡村,过程都很艰难,个中滋味不想也自然淡去,想来犹如伤疤,揭开都是鲜红一片。
两杯烧酒过后,和一位生自城市长在城市又落魄在城市的朋友叙闲,问及他和原先签约生死单位的感受,他没有正面回答,说,假如你娶了一位很爱的人,但现在离婚了,你说爱还是不爱?
我真的不知道答案是爱还是不爱。 恨其实是爱的过深,恨其不为怒其不争。
这辈子估计再也离不开这座城,因为自己忽然觉得失去了离开它的理由。它有许多地方值得留恋,你可以去文庙拜谒孔夫子,可以去药王山问道养生,可以去香山祈福,也可以去看看梁思成林徽因的故居,观赏于右任先生两行耀县的诗文,如果喜欢,红色小镇陶瓷古镇也能陶醉一粒尘心。
城小实有小的好处,不嘈杂,且四通八达,想到宜君哭泉梁吃份烩豆腐北关铝厂沟口尝碗饸饹,在小盏之后早上来口暖胃的咸汤面,都是伸手可得的事。 一城经纶满城文化不敢强说,但底蕴颇为深厚却不假。停停走走在陌生巷子,眼前突现一院古建,说些小城与大人物的邂逅,遐迩再现百年千年陈事老事,与历史促谈,悦目赏心之余,反觉得小城去了过去丑陋面目,多了温情,有了人文,在冰冷的街面出现了热乎乎的呼吸,这个冬天,有爱的小城不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