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我是一个70后,一个在兵团农场长大的娃娃。无宏图大志,无四海豪情。只是有一天,觉得应该用自己所能动的笔,记录一些东西吧。毕竟在这个叫“芳草湖”的边疆小镇,生活了四十多年,算是有了一些沉淀积累吧。无论谁,对家乡的情感,都是最真挚热烈的。<br></b><b>那些年,关于友情、爱情、人生、理想,我们都有过喜悦迷惑以及奋不顾身。回头思索,有对错吗?<br></b><b>那些年,扔进冬日炉膛的洋芋皮牙子;那些年,刻在课桌上的那条线;那些年,终于有了一双“回力”球鞋;那些年,羞涩的初吻;那些年,头发吹的高高的黑白照片;那些年,有人扛着铁锨挖渠打埂;那些年,有人穿着补着补丁的黄军装去上大学;那些年,那些年,还有,还有……<br></b><b>所有的情怀,就在《小芳》。<br></b><b>看看…</b></h1> <h1><b>《小芳》第一部<br></b></h1><h1><b>第一章<br></b><b> 在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有一块面积960平方公里的小小绿洲,面积恰好是祖国面积的万分之一。呼图壁河南下汇集在大小海子水库,浇灌着她。古时,她叫“荒草湖”,现今,她叫“芳草湖”。她是一块平凡而神奇的土地,这里,有几乎全国各省的移民。本地原来的土著居民已经无法考证。应该是来自甘肃民勤的居多吧。因为这里的官方名“正繁户”来自民勤县,这是听父亲说过。也有一次无意中看电视,恰好讲甘肃民勤的环境问题,听那个地方的人说话,和我们是极像的。如今这里安徽,河南,江苏,四川的老乡居多。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几辈人的努力,让这儿成为全国最大的五大国营农场之一。新疆最大的棉花种植基地之一。昔日“荒草”变“芳草”,又有多少先辈为之挥洒青春与汗水?我想,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我们,是深有体会的!<br></b><b> 我们在小学,初中,高中,都会参加学校搞的“支农”劳动。拾棉花根,扒棉苗,定棉苗,打棉顶,拾棉花。每一个70后80后甚至90后的芳草湖孩子,真心可以去种几十亩棉花一点问题都没有!当然,削甜菜,割葵花头,摘酒花,扒大瓜又有几个60后70后的没整过啊?当然,也有偷过农户的鸡。在连队商店偷偷躲着老师抽烟喝酒。那会儿没钱,甚至有卷干的棉花叶子当烟抽的经历。和心仪的女生,躲过值班老师的严密管教,在高高的棉花垛子上,星星很美,月光很美,夜风很美,她,也是很美。只是,不知现在嫁给谁?青春啊!摘酒花,是比较爽,可能大多70后都经历过。像葡萄架一样的酒花架子下,男女生一大堆,笑着,聊着,唱着。咸菜,馍馍片,农户家大锅煮的挂面,抢着吃。怎么那么香?我想,如今,五星级酒店,也是吃不出个中滋味吧!青春啊,总是怀念! <br></b><b> 我出生成长的村庄不叫村庄,叫连队。问过老人,老地名叫“锅窑弯”,也不知道什么意思。<br></b><b> 连队很小,一百多户人家吧。大多都是老户,所谓“老新疆人”。也有几户安徽,河南的人家。口音和本地完全不同,生活习惯也不太一样。记得还有一户湖南人家,说的话叽里咋啦的,始终听不懂几句。他家的二女儿苦妹子给我们说她小时候被毛主席爷爷抱过,直把我们羡慕了好多年。<br></b><b> 村子里没有河,只是在后面贴着居民点有一条灌溉农田的小水渠,却是我们男孩夏天的乐土。中午放学吃完饭,打死都不睡觉的。爹妈搁在床边柔软的树条抽在光溜溜的身体上留下道道伤痕都是阻挡不了的。装模作样的躺在床上,强忍着“扑通”跳入水里的种种快感引来的幻想,听到爹妈终于发出了轻微的鼾声。蹑手蹑脚,身轻如燕,都不敢穿鞋子,提在手里,如小偷一般滑出门,屋外骄阳炙烤的能把脚丫子烫熟的光土地上我和弟弟蜻蜓点水般飞奔向小水渠,到了,也脱光了,跳入其中……啊!你能体会到那种爽嘛?当然,事后,一顿暴打,避免不了啊!痛,并快乐着。想想,小时的我,也是顽劣之极啊。<br></b><b> 95年,李春波的一曲《小芳》风靡全国。我的“小芳”也悄然而至。像一颗春天的幼苗,蓬勃萌发。村后的那条小水渠,也修成了水泥板的防渗渠。再不见小朋友在里面嬉戏玩耍。只是和她偷偷的坐在渠边,看渐落的夕阳,她调皮的用手撩拨起点点水花发出耀眼的光芒。洁白的脚丫子欢快的拍打着静静的水。清脆的笑声,咯咯的传在渐黑的空旷的田野。<br></b><b> 她是极美的。眼睛很大,是双眼皮的那种,应该是标准的杏眼。黑溜溜的眼珠安静而又善良。喜欢笑,那种怯怯的羞涩的笑。笑时嘴角翘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的头发乌黑,身材纤细匀称。走路轻轻的,仿佛都怕惊动路上爬行的蚂蚁。我喜欢和她一起在有月亮的夜里骑自行车瞎晃。我带着她。她有时斜坐着,有时调皮的像个男孩子样骑坐着。用她柔软的指头划着我的背。还猛地挠我的胳肢窝。她知道我怕痒。我乱扭着身体,笑的乱颤。自行车七扭八拐的也不稳。她就不动了,用手环着我的腰,小脸贴着我的背,烫乎乎的,着火一样。我也慢慢停下自行车,心砰砰乱跳。转身,傻傻的看她。月光下,她洁白的脸如同洒了一层圣洁的光。嘴角微微颤抖,月光都好像着了火。一丝云儿都不好意思看,悄悄的遮住了月亮。大地洒下朦胧斑驳的影子。两颗年轻滚烫的心急促的跳着。树林里,田野里,隐约的忽远忽近的清晰却又仿佛完全听不到的蛙鸣蝉叫让这两颗心融到了一起……</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章<br></b><b> 村子东头有一个十来米的土坡,是人为堆的,是当时搞什么地质勘测整的。土坡东面是一片光溜溜的打麦场。每到夏收,那里就是连队最热闹的地方。八几年的时候,芳草湖已经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没有分的很细,却也是分的大组。一个连队分三到四个组。那时农田机械化的程度还不是很高,有些活,单靠一家一户是完成不了的。这种生产方式和体制的存在还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特别是兵团,更是另当别论了。我家和小芳家是一组。有时大人浇水打田埂什么的,我们已经可以送饭给大人们了。家里的大馒头,咸菜在田间地头好像吃起来格外的香。我和小芳总是可以碰到一起,用我家里的馒头换她家的油饼子吃。两个人边吃边玩,嬉闹着。也会和她一起捉地里的毛毛虫。我胆子很大,却怕极了绿色的肥嘟嘟的毛毛虫,却又忍不住和她一起。每每都会被她手里捏的毛毛虫追的满地跑,声音都喊直了,丢了一只鞋不知到了哪里。一个马趴摔倒膝盖也被蹭破了皮,流着血。她看了就会远远的丢了毛虫,到处帮我找鞋,还会嘟着红润润的嘴巴“噗噗”的吹着我流血的伤口,把细细的黄土撒在伤口那里,说是听大人说可以止血。却又把我蜇的哇哇哭。她就会慌乱的用手抹我的眼泪,然后陪我一起哇啦哇啦的哭。<br></b><b> 童年,就这样无忧的悄没生息的走了。<br></b><b> 初一,我的身体还是瘦巴巴的,小芳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育了。我们的关系还是那么好。小伙伴们说她是‘穆桂英’,我是‘杨宗保’,我们也是嘻嘻哈哈的毫不在意。那会儿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我们依旧快乐的在一起玩耍。上学路上,我俩骑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四五公里的路,互相换着骑,一点都不觉得累。<br></b><b> 这样的关系,维持了半个学期,结束了。 <br></b><b> 无意间,借到邻居马成大哥的一本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躲在屋子后面的小渠背阴的坡后,痴迷了……令狐冲,那个和尚和尼姑生的小尼姑,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吸星大法……夕阳落山,我躺在渠梗上,心头茫然:什么是江湖?淫贼是干嘛的?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怎么回事?我的第一次性启蒙教育,懵懵懂懂的来自于一本叫做《笑傲江湖》的书!支离,片面,好奇,迷惑。<br></b><b> 初二时,和大李,萝卜根,在一个春日的周末,没有回家,躲在宿舍里,三个青涩的少年,讨论起了女孩,讨论起喜欢的女孩。还没熄灭的炉火,把我们三个的脸照的通红,或许是出于兴奋,亦或是羞涩。在黑夜里,人们总是会不自觉的打开心扉。不记得萝卜根说喜欢谁了,好像是戴戴。只记得大李说他喜欢燕,班里瘦小的,单眼皮的,唱歌极好听的女生。我说,我喜欢小芳,如今想起,小芳似乎有任盈盈的影子。我们的第一次爱情,就这样懵懂的开始了。<br></b><b> 大李在周一上课时,给了燕三块钱的饭票,牛皮纸上戳着红印章。很物质的表达着他的爱情。燕羞羞的却又有些怕的表情,还是拿了饭票。我和根,躲在宿舍落满灰尘的玻璃后面偷偷的笑。而我,眼睛,始终离不开小芳的身影,却不知怎么表达。我,失恋了。没有恋,就失恋了。<br></b><b> 支农劳动中, 在酒花地,棉花地,我们男生女生总是分开的。那个时候,“封建”,是男女生的一座壁垒,表面上,是牢不可破的。虽然青涩萌动的青春,实际上已经让我们的眼睛绽放着对女生别样的光彩。生物课老师有些章节都是男女生分开上的。而书,我们却又偷偷的,面红耳赤神采飞扬津津有味的看着未知而又好奇的章节。我的性启蒙教育,在这些遮遮掩掩的生物课上某些章节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70后,一迷茫的一代,我想,最迷茫的,莫过于性教育吧!当不再迷茫时,这份迷茫的记忆,却永远无法忘记。<br></b><b> 不知何时,同学们都说我和小芳是一对!一对夫妻!毕竟是大了,不管什么年代,流言蜚语的力量总是强大的。我们也到了懵懂的青春期。我和她纯真的友谊,至此,告一段落!只是看到她飞快的骑着她爸爸给她买的崭新的大链盒自行车超过我,却装的什么都看不到。心里多了一丝孤寂与酸楚。看她远去的背影觉得她也好像有点孤单。一个人骑自行车,却比以前两个人同一辆骑时,沉重了许多。<br></b><b> 那两年,我们离的很近,却又好像很远,直到初三毕业的那个夏天。<br></b><b> 轰隆隆的“康拜因”犁过金黄色的麦田,人们看着议论着,精明的刘叔掐指算的眉眼都在笑。交公粮之前,还是要把收割下来的麦子堆在连队东面土坡下的麦场。白天家家都在扬场,晚上就要看场了,毕竟那是粮食与希望啊。总是有手脚不干净的人。我和小芳的故事,从麦场,将会有一个新的开始……</b></h1><div><br></div>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三章<br></b><b> 初三中考结束,我没事帮家里干点农活。今天下午,妈妈就让我早点去麦场看麦子。我胡乱扒拉几口饭,胳膊下夹着金庸先生的《天龙八部》(我已经对金大侠痴迷了),顺着村后的小路,向麦场走去。<br></b><b> 麦场里堆满了座座小山样的麦堆。紧挨着一个连一个,把空旷的麦场挤满了,场面很壮观啊。我家的麦堆在西北角。我把爹爹的大衣顺势铺在麦堆上,就贪婪的看起书。看到萧峰用“降龙十八掌”大战慕容复,心里早已被萧峰顶天立地的男儿气概所折服。胸中也是豪气干云热血沸腾!不觉中,书上的字迹模糊的看不清了,天不知啥时渐渐黑了。我起身揉揉眼睛,脑海里依旧是《天龙八部》里各位英雄豪杰的影子。突然,好像有个人站在我的身后。拿着一根长长的棍子挑着什么东西伸向我。我下意识的抬头看:“妈呀!毛虫啊!”我一声惊呼,手里的书飞出老远,“蹭”的蹿上了麦堆顶,手里摆出了一招“亢龙有悔”。却是把脸都吓白,腿兀自抖个不停。“哈哈哈哈哈”,清脆的笑声开心却又含着讥讽。“小芳啊。”我讪讪的笑,能够感觉到脸烫的厉害。唉,也只有她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萧峰萧大侠”是怕毛毛虫的。我滑下麦堆,她已经帮我捡回了扔的老远的书。看夕阳下,她长高了许多,两只眼睛亮晶晶的,比才出现在天空的星星还要亮。胸前也不知啥时候顶起来两个小小的麦堆。几粒麦子扑面向我打来,“傻了啊,这样看人家。”小芳嗔骂我。我是多久没有仔细看过她了啊!这个年纪的我们,总是以相反的方式表达我们心里的“爱”。越是喜欢的,越是装的不理不睬。却在远处不知偷偷的看了她多少回。当然,如此近距离的看她,这两年倒还是真的第一次,所以有些看痴了。<br></b><b> 小芳递给我一个东西,小时交换吃的她妈烙的油饼香味,熟悉的扑鼻而来。我没出息的,拿过来就大口吃起来。小芳看着我饿狼一般,也像是看痴了。她轻轻问我:“你啥时长胡子了啊?”我用油乎乎的手摸摸嘴唇上毛茸茸的所谓“胡子”,得意的昂起头,突出的喉结随着吞咽油饼一下一上的动。小芳看着我,又咯咯的笑了。我们并排坐着,有意无意的离开了点儿距离。说了好多话,却忘了说什么,好像要把这两年没有说的话统统补回来一样。天已经黑透了,星星布满整个天空,缭乱而又有序。夜风徐徐吹着,把她的几缕头发吹到我的脖子里,痒痒的,我却不忍拂去,任凭它们调皮的抚弄着我这颗躁动的心。<br></b><b> 这一夜,我睡的极不好,做了一夜荒诞的梦,梦里和一个女子纠缠不清。有看到她白白的身子,像水里跳跃的鱼一般,金黄色的两个小麦堆晃的我眼发晕。早晨醒来,下身湿漉漉的,冰凉的感觉。我惶恐而又惊喜,我是一个大人了吗?我是一个男子汉了啊!我是不是可以像萧峰那样用命去保护阿朱?这一刻,小芳乌黑如星光般闪烁的眼睛,却清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这一生,都再没有消失。 <br></b><b> 我和小芳的关系,在那个夏日的夜,悄悄的开始有了一些新的内容。当然,肯定还不能说是“恋爱”了。<br></b><b> 我上了高中,她去出门打工了。她爸说丫头家上那么多的学干嘛,会识几个字,会算算数就好。她哭着求她妈给她爸说情,可软弱的妈妈如何能拗得过顽固的爹?河南老家大男子主义还是相当严重的。成绩优异的小芳就这样告别了自己的读书生涯。我去找她玩,她已经出去到什么远房亲戚家打工了,好像是玛纳斯一个叫乐土驿的地方。她妈干瘦的身体坐在她家那个宽大的老式圈椅里。眼神无奈而又哀怨,操着浓重的河南口音说:“芳妮子她爸老倔驴一样,嫩把个丫头眼都哭肿了,逗是不松口啊。”我也不知说啥好。大妈坐直了身子,递给我一个笔记本:“芳送给你的。她心里憋屈,不愿看到你,说你一定会来找她的,让大妈交给你。”<br></b><b>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粉蓝色封面的笔记本。第一页,贴着一张当时很流行的黑白两寸照片,边上有齿状美丽的边。她的这张照片是只有半身的,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照片里她嘴角微翘着,鼻梁小巧挺直。眼神里,我却好像看到了忧伤隐隐闪现。下面写了几行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看着她娟秀的字。我鼻子一酸,泪水瞬间滑落。我今生收到了第一份“情书”,也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流泪。却没了她胖乎乎的泥手为我擦眼泪,突然间觉得,那么想她!<br></b><b> 高中很快就开学了。过了一个多月我都不能适应高中的生活。想想,原来是没有了小芳。当然,对于十五六岁的孩子,青春的色彩总是多姿的。紧张忙碌的高中生活,慢慢淡化了小芳的影子。只是有时在回家的路上,我孤零零的骑着自行车走在路上,却总是想起她。假期却总是遇不到她。听妈妈说她来过两次找我。我也去过她家,了解到原来是给她家里亲戚带孩子,一个刚刚大点,她家亲戚又生了一个。她就接着带了。三年高中,我居然都没有见过她。只是有她断断续续的消息。这一段日子,我和小芳几乎是空白的。</b></h1> <h1><b>《小芳》第一部<br></b><b>第四章<br></b><b> 高中生活,是我们青春的起点,我想让我的笔,在此稍作停留。<br></b><b> 1990年的高一生活,是在浑浑噩噩中渡过。最大的收获,是成绩从刚刚入班的第九名跌至末尾。只是在就要临近期末,才听说高二要分文理科。就我的数学物理化学成绩,是断然不可学理科的。可是报文科的有三个班的学生,却只收两个班。拼了啊!1991年秋,高二全部分班,打乱后整个重新组合,我分到了高二(4)班。高二(3)班是文科快班,我们是慢班。简单的说,就是3班比4班的孩子们学习好!对于我来说,是无所谓的,因为,学习好不好,对我其实不重要,当时是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啊!<br></b><b> 高中生活,从高二变的清晰。学文科,女生居多。班里,见不到几个男生。而我们可以数的过来的几个男生,是坐在“花”丛中的。四周被女生包围着,我们男生得意的自诩为“花心”。<br></b><b> 自分快慢班,学校就实行残酷的“能”者上“庸”者下的考试调整制度,每次期中期末后,我的同学们都在不停的变化。而我,比较执著,坚持“4班”。我也笑话周围比我“执著”的花瓣们,因为她们是终日埋头苦学的。却很少离开我们这些“花心”。3、4班相互间交往很少,至少我没有一个3班的朋友,包括以前比较要好的同学因为分在3班,关系也是渐渐远了。<br></b><b> 高二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第一次优胜劣汰开始!我的同桌王军得意扬扬的收拾好桌洞,背着书包趾高气扬的走了,而我依然沉醉在古龙先生(金大侠被我彻底看完了,有些甚至看了三四遍啊)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中。身边凳子响,唉?那个家伙又回来了?抬头,啊?!枫!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坐在我边上,当时我个子瘦小,坐在第三排,枫也是瘦小。可是一脑袋的疑问。和枫高一同班一年,都不记得和她有没有说过话。突然间成了同桌,一时没有接受,有些无措。可是不一样的高二生活,还是拉开序幕。<br></b><b> 高二时的数学老师,据说是当时学校的数学权威。可是每次,他眯着小小的眼睛,用几不可闻的,含糊不清的,柔弱的如同三日未食的语气讲集合,函数,方程类的复杂的数学问题。我听之,犹如坠入古龙先生缜密逻辑推理超强,结局却异乎寻常的故事中一般。所不同的是,其书有结果,而数学课,对于我来说,无任何结果!枫在上数学课时,却总是听的认真。有时眉头微蹙,听懂后,却又舒展开来。我的所有数学作业,几乎都是抄她的,写的工工整整,满本子都是老师红红的勾。其实是狗屁不通啊!语文老师文学底蕴极高,讲课也是极其生动,情感投入毫不吝啬:激愤时声震屋梁,伤心时声泪俱下,高兴时笑逐颜开。特别是讲古诗文,更是极具性情!我的所有文学知识的积累提高,大多来自于这位戴着黑框眼镜,消瘦的,颧骨高高的,斯文的语文老师。当时他任3、4班语文老师,以周记后两班互批的放式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我的作文,总是被3班学生逐个传看。有些女生写满了比原文还长的评语。我在3、4班因为周记声名鹊起!记得我写的一篇名为《弯弯的小船》的小小说,老师拿它当做范文,在两个班,讲了四节课。老师写满作文本上的红色批语,依然在眼前晃,好不得意啊,这也是我的高中生活唯一在学习上值得炫耀的事了。<br></b><b> 我们大都走读。大冬天,冷飕飕的西北风出门就会把人冻透。可是一路骑自行车狂奔,会把自己身体骑热乎了。那会儿,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在光溜溜路上,骑的飞快,却几乎不摔跤。嘴巴里呼出的热气,在眉毛头发上挂满白霜。眼睫毛都是白的。来到学校,进入温暖的教室,舒服!中午的冬天,只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我和枫,把午饭的钱,凑在一起,枫去买学校食堂里的包包菜(圆白菜)粉条包子,她通常买三个,说一人一个半,可是每次,都是她吃一个,我吃两个。情谊,就在三个包子的分配间,展开积累。有时自习课,我和她叽叽咕咕,总有说不完的话。不知道聊什么,却聊的不亦乐乎。<br></b><b> 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上一届高三想考大学却觉得底子差的同学又下来重上高二。班级人数增加。鸿宁比我大两岁,属于复读生。我们关系哥们一般。夏天一次中午上学,骑自行车要热死了,路过一条灌溉农田的小石板渠,水也是清澈。左右无人,脱的溜光,洗个澡!爽啊!顺手,把袜子洗了。拴在自行车把上,光脚穿鞋,就去上课了。到了学校,袜子还是没干,就拎着湿袜子进教室上课。鸿宁看着我光脚拎袜,差点没笑背气。说我哪像高中生,简直就是一个五年级的娃娃。还有一次,历史课,是身躯瘦小却声若洪钟的峰老师上课。他正把第一次世界大战关于巴尔干半岛如何成为大战导火索的前因后果讲的津津有味。我却是瞌睡至极,把书打开支在面前,趴在右胳膊上睡觉,以为老师从讲台上看我是趴着看书的。睡着后,右胳膊在头的压力下,慢慢移动到课桌边缘,猛的一下落空,我陡然惊醒,却能够立马从睡着了的状态转入好像在听课状态。边上的鸿宁都快被强忍着的笑憋死过去了。我也能听到后面几个同学轻轻的笑。低着头,羞死人啊!</b></h1> <h1><b>《小芳》第一部<br>第五章<br> 高三下半学期,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毕业何去何从?我自小喜欢画画,可是从未参加过任何专业培训。鸿宁参加过校外美术辅导班,知道黑白灰三大调子什么五大面的,三庭五眼等等一些基本的绘画理论性的知识。她告诉我,画画要的是一种“感觉”。感觉到了,就一切搞定!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毅然决定,去奎屯参加美术专业加试。当时,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怀揣老爹给的一百二十块,和两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去了。五月初的奎屯,风雨交加的。考了三天,成绩出来:素描考了74分,色彩62分,速写60分,创作(设计一款龙凤牌黑白稿香烟盒)95分,拿到了专业加试合格证。<br> 在来之前,问过了好多人,知道从家里出发,先到呼图壁,途径包家店,乐土驿,玛纳斯,石河子,才能到奎屯。“乐土驿”这三个字,让我瞬间把它和小芳联系到了一起!对!我可以去看她啊!必须要去看她!我总觉得,我和小芳,有许多还需要继续,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此次考试之行,更是要看看她。<br> 紧张的考试结束了,大家也放松了。路过石河子,他们几个说难得出来,要看看石河子长啥样。我无心逗留,就说有事要先回。搭了去乐土驿的班车,晃晃悠悠的破班车走的我心急火燎的。一个半小时我却觉得好像走了一天。到了后,我拿着小芳妈妈给我的地址,一路问一路找。当我敲开她亲戚家高大的院门时,开门的正好是她。她一下子愣住了,眼神里却溢出了掩饰不住的喜悦,白皙的瓜子脸蛋上飞过一抹红晕。她更加美了,水红色的薄料短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脖子细长柔美,饱满的胸昭示着她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洁白的短裤显得她的腿秀丽挺拔。光脚丫穿着拖鞋,大拇哥涂着鲜红的指甲油。调皮而又可爱。“扑哧”,她又嗔笑了:“傻了啊,没见过我啊?”我脸也瞬间红了。赶紧低下了头。嘟嘟囔囔的说:“本来就是三年都没见了啊。”<br> 她家的亲戚很热情,做了丰盛的午饭,为了避免我的尴尬,特意让我和小芳单独坐一个屋子里吃。她一个劲的给我夹肉,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吃,眼含笑意,左手托腮,盯着我看。突然冒一句:“咋还像以前吃我给你的油饼一样啊!”我一怔:“小芳,我以为你忘记了啊。”“傻瓜,我能忘记吗?”语气里似乎有些哽咽。我抬眼看她,她美丽的杏眼里,泪光闪动:“我想你,天天想,以为你把我忘了。”说着,泪珠扑簌簌滚落。我慌了神:“小芳,我也一直想你,没有忘记过。这次来考试,就是因为要路过这里,想一定要看看你。”她破涕而笑,用手背抹着眼泪,嘴角却已荡漾出笑。此刻的小芳,真像一朵带着露珠的鲜花。美的那么动人心魄! <br> 回到学校的第三天,一封戳着“玛纳斯邮政局”邮戳的超厚的信,就来到了我的手中。给我信的文丽笑着说:“哦哟,女朋友写的信?超重了啊!”我脸顿时一红:“哪里有啊!”拿了信,急切的躲在教室的角落里,以答应了窦豆那个坏人下课买三个泡泡糖的代价,换了她的座位。像个贪吃的孩子,得到了一块冒油的香喷喷的鸡腿,贪婪的看小芳给我的信。以至于历史老师林峰浑厚的男中高音都没让我听进去分毫。<br> 那时,我们都十七八岁了,对于“爱情”,迫切而又羞涩的期待着。她来了,带着她的爱情来了。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让我忍不住的笑了。边上的王杰踢了我一下,我愕然抬头,看到同学们都在诧异的看着我。林大眼锐利的眼光像是要射杀我。不过,没几天就毕业了,他也只是棱了我一眼,强忍怒火,依旧用他铜钟般浑厚的声音讲着可恶的法西斯希特勒。我悄声问王杰:“刚才怎么啦?”“你傻啊,笑啥呀?声音那么大。”下课窦豆来要泡泡糖,我给了她一块钱,够买六个的钱,央求她我这一下午都坐她的位置。<br> 小芳在信里表达了她无尽的思念,把一个少女纯真的情怀倾注于她的笔。在洁白的信纸上,像是铺满一片浓稠的蜂蜜,甜的都化不开了。我们的爱情之船,此刻,开始启航了。</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六章<br></b><b> 高中毕业了!高三(4)班,鸟兽散状。<br></b><b> 我们用各种方式,想留住当初不太在意,如今却觉得应该珍惜的友情。建霞用打吊瓶的塑料软管,纯手工做了一只可爱的兔子送我,让我感动万分。我们还相互传送着写毕业留言册。“锋芒毕露,锐不可当”,这是明艳写给我的留言!“你的七彩阳光般的性格,一定会让你的生活多姿多彩”,这是鸿宁给我的留言°“兄弟,我们小学五年级就是一个班,高一又是一个班,我们算是有缘,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兄弟。”这是建霞给我的留言。“天其实并不高,海其实并不远,人心其实比天高,比海更遥远……”,方中用郑智化的一首歌给我留言。我想,无论多远,无论多久我们的友情依旧纯真,这份纯真的情谊,彼此给予大家心灵一生的安慰。结束了,我的高中生活!挥挥手,带不走夕阳下,落在操场边的一丝云彩。青春无悔!真的无悔?如果可以,重来的青春,我们又该如何走过? <br></b><b> 毕业了,我等着小芳的回来。鸿雁传书的爱情,我认为是最甜蜜的。那种相思,那份期盼,那样喜悦,那些一遍又一遍看着的信笺。透过字里行间,感受彼此的思念。距离产生的美,美的有滋有味啊。她说我要出门求学了,她要回来多陪陪我。<br></b><b> 一大早,我穿的像个新郎官。我喜欢纯白色的衬衣。93年,我们已经很臭美了,黑色的板裤被我放在枕头底下压的展展的。我喜欢穿老妈做的黑面白底的布鞋。当时大都留着郭富城一样的三七分头。我对着镜子,梳的头发一丝不苟。“小伙子真帅啊!”大姐奇怪的看着我对着镜子左顾右盼问道:“相女朋友去啊?”我嬉嘻的笑着,向大姐要了二十块钱,告诉她我接小芳去。飞跨着擦的崭新的自行车,哼着郑智化的《水手》,感觉路边树林里的麻雀燕子都在为我欢快的伴奏。一路飞奔来到车站,看时间,才发现离小芳的到来还有一个多小时。我坐在车站出口那家绿色的电话亭边的椅子上,瞪大眼睛看着进进出出的一辆辆班车,倒也不着急。等的那辆车终于到了,小芳下来了,脸色有些苍白,头发略显凌乱。我知道她晕车厉害,赶紧跑过去接过她手里拎的包。递给她早早买好的水。她眼神里有欢喜,也有一丝歉意。声音有些虚弱的说:“傻瓜蛋,是不是等了好久啊?”我嘿嘿的笑着。把包挎在自行车把上,让她坐在后座上。她羞羞的不肯,悄悄扯着我衣服的说,那么多人不好意思。我说晕车难受,坐好了我再骑。她拗了一下,还是顺从的坐在了后座。我一蹬一跃,自行车稳稳的驰出车站,飞走了。<br></b><b> 我带着她,在小镇转了一圈,告诉她我三年就读的一中学校,我收到她信的邮局,还有那个破败的露天电影院。小芳安静的听着,看着,手不知何时扶在我的腰间,自然而又亲切。我带她来到一家凉皮摊,摊主是个和蔼可亲的阿姨,做的凉皮酸爽可口。我们几个同学常常在她这里吃。阿姨知道我们是学生,份量给的超足。见我和小芳来了,笑盈盈的拉开凳子让我们坐下。“两份凉皮,一份别太辣,醋稍微多点。”阿姨麻利的切着凉皮。我给小芳倒了一杯热水,有些烫,我放在嘴边吹着,感觉凉一点了,递给了小芳。她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喝着,苍白的脸也渐渐红润了。阿姨的凉皮端上来了,我把不辣的稍微酸点的给她吃,这样对晕车的人吃,要舒服点。她吃凉皮都那么好看,我咬着筷子,傻看着她,“好吃吗小芳?”“好吃,和你一起吃啥都好吃!”边上的阿姨看着我俩,笑着说:“真好,年轻真好,真好啊!” <br></b><b> 回家的路上,太阳都是笑的。自行车骑的慢悠悠的,小芳斜坐在后架上,腿一晃一晃的,两只手轻轻的环着我的腰,脸儿贴着我的背。“你的心跳的‘砰砰’的,像敲鼓啊。”“那是开心啊,你回来了,我高兴呗。”“驾!我的小毛驴,快点啊!”小芳调皮的叫着,用手拍打着我的背。我喊:“坐好了,人间大炮,发射!”车子蹬的飞快。不到两百米,小芳就让我慢点,说怕累坏我了。还要我停下来,要坐到前面的大杠上。她窝在我的怀里,发丝的香味若有若无。我的下巴轻轻的抵在她的头上。少女身上特有的体香幽幽的钻入我的鼻子,让我心神荡漾。忍不住,我亲了一下她的鬓角。她惊呼:“傻瓜蛋,你坏啊。”红晕透了脸。用头顶着我的脖子,调皮的来回晃着,嘴巴里却是“咯咯咯咯”的笑着。天,瓦蓝瓦蓝的,不见一丝云儿。新铺的柏油马路笔直的伸向远方,路边挺拔的白杨轻轻摇曳,叶子发出哗哗的声音,像是开心的笑着,又像是欢迎我们列队的卫兵。一望无垠的庄稼地长势喜人,丰收在望啊!是不是也如同我们即将开始的爱情之旅,也会收获沉甸甸的果实?</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七章<br></b><b> 就到村子里了,我问小芳要不要下来坐到后面。她坚决的说“不”!恰好中午干活的职工们收工回家,路上走着三三两两的人们。他们看到我俩亲热的骑着自行车,就有人高声的喊:“哦呀,臭小子你前面坐着谁啊?你媳妇吗?”大家哄笑着。“你媳妇真俊哦,是谁家的姑娘啊?”“我是老梁家的小芳啊,大妈你不认识我了啊?”小芳得意的说,身子还故意和我贴的更近。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发烫,有一丝丝的颤抖,还有一丝的兴奋。我也大声喊道:“这是小芳啊!”声音充满了得意和自豪。这份勇敢,是小芳给的!我俩都知道,满村子不过晌午,风一样的都会知道,徐家二小子和梁家小芳对上象了哦。<br></b><b> 等待这对甜蜜的恋人的,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我和你都在盼望着,期待着。<br></b><b> 我家住西头,小芳家里住东头。我家去她家的路是个“摇把子”形状。送她到了她家大门口,自行车刚刚停下,就听到两声威严的干咳声,小芳慌乱的跳下车子。我也听出来了,是她爸,那个顽固大男子主义十足的“老梁头”。当然,当面是不敢叫的。只见她爸胳膊下夹着一捆绿油油的“瓣子草”,大门边上拴的高大漂亮的黑毛驴兴奋的来回转着,大鼻孔一张一合,终于没有忍住发出高亢欢快的“昂几昂几”的叫声。“老梁叔好。”我声音里发着怯叫了一声。他似乎是用鼻子“嗯”了一声,像是不情愿的挤出来的,算是回答了我。嘴里却骂道:“你个急怂,急啥呢?再急也得等等啊!死没出息的东西!”嘴里说着,却把草儿扔给毛驴,看着毛驴迫不及待的吃着,蹄子还一抬一踢的。却又笑呵呵的咧嘴了。我尴尬的看着小芳,小芳也是满含笑意的看着我低声说:“我爸是骂毛驴呢?还是骂我俩啊?还是骂你啊?”我看了他爸一眼又看看吃的兴高采烈的毛驴,极其肯定的说:“骂毛驴和我!”小芳“扑哧”笑出了声,却又赶紧捂住了嘴。偷眼看他爸。却见他爸举起手里拿着的一根枝条抽向毛驴。嘴里又骂了:“你个没出息的东西,吃就吃着,还六球八五的踢腾啥!”我和小芳对视,她调皮的吐吐舌头,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纸条飞快的塞进我的衬衣口袋。冲我摆摆手,转身就进了院子,经过她爸时,又是伸着头冲她爸后脑壳调皮的伸了伸舌头,闪入院门,不见了。“老梁叔我走了哦”。我尴尬的喊了一声,转身飞快的走了。却感觉两道锋利的眼光一路跟着我,都好像拐过了“摇把子”的路,我的脊背在这个炎热的夏日,有发凉的感觉,还好像渗出了珠珠冷汗。 <br></b><b> 打开纸条:“下午麦场见”。纸条有些发潮,字迹也有些模糊了。我手里捏着纸条坐在大门道里,头靠着自行车后架发愣:小芳这个纸条看样子是早就写好了,装在兜里好久了,她怎么不来我家?她约我去麦场干嘛?她倔爹会骂她嘛?“蹦”!头上被指头弹了一个爆栗。我一下惊醒,手里的纸条也被二姐夺走。“小弟,发什么呆啊?听说你把你‘媳妇’骑自行车带回来了?还是抱在怀里带回来的啊?”。二姐眉开眼笑的盯着我。“哦哟,麦场见,还是下午!才分开一会儿就想了啊!”二姐夸张的说着,就如同夸张的说“媳妇”两个字,像是要把这些字搁嘴里咬碎了。二姐比我大两岁,泼辣直爽却又不失温柔。现在正和隔村的隋大头谈恋爱。热恋中的二姐更漂亮了,脸上的皮肤白里透红,以前利落的短发也开始留起来,快到肩膀了。我劈手夺纸条。二姐却按住了我的手,递给了我纸条。“小弟,二姐支持你,加油,我可希望小芳做我弟媳妇了。你性子柔,体弱,小芳善良心细,虽然性子倔点,有些像梁叔,可对二姐胃口。”说着摸摸我的头,嘴里哼着“短发为君修,长发为君留”的不知哪里听来的歌进屋了。是啊,小芳那一头乌黑到腰的长发是为我留着的吧!“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我一声狼吼,惹来正在做饭的老妈的一声骂:“狗东西,你吓死你妈啊!”我依稀听到帮妈妈做饭的大姐说:“小弟和梁叔家的小芳对象啊,妈什么意见?”后面也不知妈说了什么。我已经进屋子了,脱下板裤,仔细的叠好,轻轻的压在枕头下面。然后把大哥大姐二姐起早贪黑拾红花卖钱攒来买的燕舞双卡收录机放的山响。院子里充斥着郑智化励志昂扬的《水手》的旋律。</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八章<br></b><b> 下午的暑热还没退去,我沿着屋后的水渠信步走向打麦场。一群光溜溜的男娃们在水里欢快的扑腾着。有几个男娃坐在渠边,双腿伸直,小鸡鸡上堆着沙子。一会儿,邻居蛋娃弟喊“好了!”几个孩子慢慢的打开双腿,小心翼翼的用手扒着那堆堆在小鸡鸡上的沙子。然后慢慢的轻轻的后退着。一个湿的像鸟窝一样的东西出来了。他们在互相比较着谁的大,谁的鸟窝圆,谁的鸟窝好看。然后把一致评的最差的江娃子抬手的抬手抬腿的抬腿“扑通”一声扔到了水渠里,哈哈哈哈的笑着,笑声漂满一水渠。<br></b><b> 看着他们,我也开心的笑了。这时,背对着我的皮子和玉新在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还在互相比较着看着什么。两个人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光溜溜的裸着,而是穿着小裤衩。我上前蹲下问:“你俩干嘛呢?”。他俩猛然一惊,显然是没有觉察到我在他们身后。他俩一个年级,都上初三了,也是刚刚中考完。都是成绩不错的孩子,上高中肯定是没有问题的。皮子看是我,脸虽红,却还是问我:“徐二哥,我和玉新小鸡鸡那里怎么长毛毛了,玉新还用剪刀偷偷剪,剪不干净,用他爹刮胡刀刮,肉刮烂了,刮胡刀也整坏了,被他爹一顿暴打啊。”玉新可怜兮兮的看着我,眼神里却满含好奇和期盼。唉!生物老师祸害人啊。我哑然,却又忍不住哈哈大笑。然后,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给他们详细的讲解了我在高中时期和各路男子汉交流学习来的知识和经验,把它们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了他们。他俩鸡啄米一样点着头,仿佛懂了,豁然开朗的样子。我拍拍屁股走了,心头却浮现出我初三毕业那年打麦场那个春色撩人的荒唐梦,赶紧蹲在渠边,捧起温热的水,哗哗的洗洗发烫的脸。青春啊,每个人都会经历啊!懵懂的,青涩的,欢乐的青春,谁又没有啊? <br></b><b> 沿着水渠走着,老远就可以看到那个高的土堆,似乎矮了。我有些兴奋,加快脚步,走近了,真是有些矮了。好几年没来这儿了,风吹雨打削落了它的高度。由于这几年收割技术先进,麦子割,净,拉,送一条龙,所以是不用进麦场了。到这一片玩的小朋友们也少了,能够看到这里好久没有人来过的痕迹。我轻松的三两步上了土堆,晚风徐徐吹着,顿觉的凉快了许多。放眼望去,离它有两百多米的村子安静的蹲在那儿。靠近东面的以前那片空地,都没察觉到什么时候盖满了整齐的骑脊房子,有些甚至外墙都是用砖包着。房前屋后种的小树点缀期间,让整个村子显得安静却又充满生机。这时,张三爷骑着灰白的毛驴跟在一群羊后面向东北角晃晃悠悠的走着。毛驴脖子下的铜铃叮当作响。天太热羊都不好好吃,就等下午凉快点儿让羊儿赶夜膘的。有些房子的烟囱里都已经冒烟了,袅袅的青烟被不确定方向的风儿吹的东倒西歪的。羊蹄扬起的灰尘逐渐弥散开,后面的张三爷倒像是腾云驾雾的张果老了。<br></b><b> 不见小芳的到来。我转头,渐落的太阳把我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我做一个老鹰飞的样子忽闪着胳膊,那个巨大的影子也威猛的忽闪着,落在已经空荡荡的麦场。它周围已经被庄稼地围满,记得以前可是长满野草,红柳,苦豆的荒滩,现如今,被无所不能的人们种满了庄稼,觉得失去了许多童年的野趣。怎么不觉间啥都变了啊? <br></b><b> 坐在土堆顶,看着四周安静祥和的景色,心也变得安静了。夕阳下拉长的影子渐渐模糊了,边上好像有个影子贴近了我的影,两个影子融到了一起。回头,小芳笑吟吟的站在我身后。橘红色的光透过她身体的轮廓,像是给她鑲了一圈圣洁的光晕。我的呼吸有些急促:“小芳”!“傻二蛋”!她温柔却又调皮的轻声叫着我:“陪我走走。”下了土堆,顺着那条小水渠我俩并排走着。手,不知何时牵到了一起。她的手心汗津津的,滑腻柔软,我可是第一次正式牵她的手啊。心手相连,这样牵一辈子,多好。</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 第九章<br></b><b> 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洒在水面上,随着麟麟水波,晃动着点点金光,安静的流淌着,可以听到哗哗的水声。夜风里传来张三爷小毛驴脖子下铜铃的叮当声,和着草丛里蛐蛐的鸣叫,让夜,显得愈发的宁静。宁静的我都能听到自己的心在砰砰跳。“你心跳的怎么咚咚的啊?”小芳手紧了紧,温柔的说。我们正好走到水渠边一棵没有砍去的粗大的垂柳旁。我停下脚步,小芳也停了下来。我背靠在树干上,面对小芳,轻轻的说:“我想你啊!”“傻瓜,我不是在吗!”松开握着的手,我把双手放在了她的肩上。小芳的双手羞怯的环在我的腰上,我慌乱的轻轻的搂着她。温热的身体,嘴巴里呼出的淡淡清香,混着她少女特有的体香,迷醉了我。她的腰轻轻扭动了一下,胸前的饱满似乎穿透了我的胸膛,感觉心要从嘴巴里跳出来了。我的手滑向她纤细轻盈的腰,她把发烫如火的脸贴在我的胸膛。“擂鼓啊傻瓜蛋!”“我……我……我想……”我语无伦次口齿不清。“想干嘛啊?”她蚊子似的说。“我想亲亲你。”她没说话,只是微微抬起头,美丽的双眼闭着,我俯下头也闭上眼。两颗心同频跳动着,双唇颤抖着,渴望着,彼此寻找着。当小芳湿热的唇贴在我干燥的唇,刹那间,血涌上头,耳朵嗡嗡作响,周身的血好像都凝固了。她的身体软软的像是一根垂下的柳条。下意识里我的双臂更紧紧的抱着她。“你勒疼我了。”我慌忙松开双臂。“啥感觉啊?”小芳温柔羞涩的问我。“我也说不出来,像是感冒发烧了。”她咯咯的笑了:“我也晕乎乎的,原来‘吻’就是这样啊!”我们并排坐在水渠沿上,她脱下鞋子,也要脱下了我的鞋子,我不好意思,自己脱了。脚丫子放在水里,晒了一天的水暖暖的,舒服极了。她用脚丫子拍打着水,美丽的双腿像是两条活泼的鱼儿。在这个温柔的仲夏夜,我们的爱情之旅,真正启航了。 <br></b><b> 小芳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窗外星星一眨一眨的闪着眼,她也一眨一眨忽闪着美丽的大眼睛。“那个傻二蛋,亲我的时候咋像个木头?嘴巴笨拙的都不知道动一动。”心里想的,脸却又发烫了。赶紧用被角捂住羞红的脸儿,像是星星可以偷看到一样。燥热的身体火烫火烫的,掀开被子,辗转反侧,像妈妈在烙烧饼。打开的窗户吹入习习夜风,让她渐渐觉得凉快了点。她平躺在床上,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小腹平坦紧致,充满弹性。不自觉的,手滑向少女饱满挺拔的胸。“那个傻二蛋,贴的人家好紧”。心里想着,手却不由自主的使了些力。心底荡起层层涟漪,双腿蜷了起来,眼睛也闭了,红润的嘴唇微张着,不自觉的发出奇怪,却又感觉很快乐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她猛然惊醒:“唉呀!我这是怎么了啊?怎么像隔壁邻居月珍嫂子说的坏丫头了啊?”我们可爱善良美丽的小芳,就这样在兴奋,紧张,羞涩,担忧却更多的是喜悦的复杂心情里睡去了。微弱的星光照在她甜甜的笑脸上,嘴角微翘着,如同夜空里美丽的弯月。<br></b><b> 我手里拿着那份入学录取通知单,说不出来是什么心情。寒窗苦读十余载,终于有了收获。可那是苏州啊!几千公里之外啊。看到放在大哥给我用木板订的书桌上,小芳初三毕业送我的笔记本,打开,小芳的黑白照片依然美丽。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烦恼了,我是舍不得小芳啊。我看着她的照片发愣。“小芳来了啊!小弟在屋子里,你快进去吧,二姐给你倒水喝了。看你热的。”我赶紧起身,小芳已经进来了。扎着马尾,一根红色的丝带配着她粉白的脸。一件水绿色的短袖衬衣,白色紧腿的裤子,白色的凉鞋。洋溢的青春气息逼面而来。我俩四目相对,却又慌乱的躲开,我让着她坐在床上。二姐提着水壶,拿着玻璃杯子进来了,给小芳倒了杯水。朝我诡异的笑了一下,又向小芳眨眨眼说:“你俩慢慢说哦!”说完就转身出了屋。<br></b><b> 屋子里有一丝紧张的气氛。小芳站起身来,走到我身边,拿起那份入学录取通知书:“苏州轻工学院,室内设计专业。”她轻声念着。转身兴奋的把手放在了我的肩膀,指尖掐的我喊出了声。她嘴巴飞快的亲在了我的脸上。我却怔怔的看着她:“小芳,我去上学了,见不到你,怎么办啊?”说着,我的眼眶发红,鼻子没出息的有些发酸。“傻二蛋,不就几年嘛。你安心读书,我打工挣钱,何况寒暑假你也可以回来啊!”说着,眼睛却也红了,声音有些哽咽。我握住她的双手,不断的点着头,坚定的对她说:“我会好好读书,我会把你放在心里,还要常常写信给你。放假就回来看你。”小芳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甜甜的笑着。可她的眼泪,已经打湿了我的肩膀,湿漉漉的一片,像是一团冬日早晨蒙蒙的雾。</b></h1> <h1><b>《小芳》第一部<br></b><b> </b><b>第十章<br></b><b> 小明,燕子,兵子,会山,大李,鸿宁,强子,明艳来了。他们大都是我初中就一起玩的好哥们,然后一起读的高中。高中毕业就再没见过他们。来的时候很奇怪的,小明个子瘦小的家伙骑个二八大杠自行车, 带着燕子累的满头大汗。会山笑骂说像个骆驼上骑个猴儿,后面又坐了个猴儿。可是小明和燕子却是最先到我家里。会山和兵子两个一组到的,在大李和鸿宁后面。大李黑脸上也都是汗,坐在车架后面跳下来的鸿宁直噘嘴:“比小明高一个头,自诩壮的是头牛,也是个怂货,被小明他们拉多远啊!”会山笑的筛糠一般:“猴子上骑个骆驼驮个小骆驼,当然追不上骆驼上骑个猴儿驮个猴儿。”兵子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最后的强子和明艳,倒是不慌不忙来的。甜甜蜜蜜的,像一对回娘家的小夫妻。<br></b><b> 在此,我要特别介绍一下我们学骑自行车的经历。我们大约都会骑自行车,小时学自行车,也是一种乐趣。那时的自行车,二八大杠居多,破旧者居多,一般都是除了铃铛不响到处都响的。因为个头小,所以学自行车一般分三个阶段。<br></b><b> 第一阶段:“掏”!即从大杠所形成的大三脚架内,一脚踩脚踏,另一脚用力蹬地,双手扶比个头还高的车把,蹬蹬蹬,刷!蹬地的脚“掏”过三角架,踩另一个脚蹬,一曲一弓,车行如箭。乍一看,以为这二八大杠在自己跑:自行……车啊!<br></b><b> 第二阶段:“杆”!就是骑到二八大杠的杠上。这个动作相对于“掏”来说,要轻松点。当然,腿短是很受罪的。对于男生来说,尚未发育完全的身体在来回摩擦间,顽强的,努力的成长,幸好,没听说磨坏的。腿短者,小屁股来回磨叽,磨破裤裆的大有人在。一脚在蹬,一脚悬空。动作,真的不好看。可是我们还经常比赛,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有掏的,有杆的,不怕崎岖,不怕颠簸,车后滚滚尘烟,场面也是巍为壮观!<br></b><b> 第三阶段就是正常的骑自行车了,标准的姿势。只是屁股扭来扭去,左右腿交替悬空,此姿势还会持续一段时日。毕竟个头小呀!<br></b><b> 我的飞鸽牌“雪铁龙”,是破旧的。却也被我收拾的很利索。大家自行车有好多种,轻盈型:前后瓦,刹车,支架,护链板,全无。包括脚踏都是一根轴。像个没穿衣服的瘦骨伶伶的叫花子,骑了却很爽:刹车用脚,导致鞋底磨损特别快,不小心就会露出大拇哥。豪华型:车的配置是全的,不管新旧与否。有些在车杠上裹上漂亮的彩纸,像个打扮漂亮的小媳妇。缺东少西型:前后瓦不全,有前无后或有后无前。铃铛无盖,或者转铃有左无右有右无左。脚蹬不全,当然,轴是必须存在。后支架无,只能依靠墙,才能形成三角形之稳定性,保持不倒。后架无,像个秃尾巴野鸡。无论怎样,有辆自行车,上学的路上,添了无尽的乐趣。看到步行者,带一路。轻盈型,坐大杠。豪华型,有时大杠后座都会有人坐。缺东少西型,大杠可坐。后架无,可站于后轴稍露出丁点,双脚生铁焊一般,手扶骑者双肩,厉害吧!<br></b><b> 会骑会修才是真本事。补胎、换轴内磨损之小钢珠、上黄油、紧车圈、拧螺丝。老虎钳、螺丝刀、扳手、锉刀、剪刀、胶水……大抵如果毕业无事可做,摆个修自行车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自行车,它代表了一个叫“童年”的东西。见证了一个年代算是比较深的烙痕吧!明艳说过,她就不学骑自行车,就让强子带她,带一辈子。<br></b><b> 院子的葡萄架子下放了个大八仙桌。我刚抱出两个大西瓜,小芳就进了院子。直接进入厨房拿出了切瓜刀。对着大家笑笑,麻利的把西瓜切成一块一块,递给大家吃。小明可能是渴坏了,啃吃了好几块,满脸都是西瓜水,鼻梁上还沾了个瓜子。燕子用脚踢他,骂他邋遢鬼,却又拿出手帕帮他仔细擦。大李更生猛,直接抢过半个瓜,和鸿宁头对头拿筷子吃。一向粗糙的大李,居然会温柔的用筷子剜下瓜瓤最中心也是最甜的部分,然后戳在中间,矫情到极点的给鸿宁喂着吃。而一向矜持的鸿宁也居然张开她的樱桃小嘴,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吃完了还娇嗔的说还要吃。会山说他要“呕吐呕吐,惊起一滩鸥鹭了”。明艳和强子只是吃着西瓜,看着他们逗着,彼此相视一笑,爱意暖暖。小芳切完瓜,就安静的坐在我边上。左手拿着块西瓜轻轻咬着,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坐大板凳我坐了个小板凳,我也把胳膊自然搭在她的腿上。院子里一帮年轻人欢声笑语不断。青春,谁不羡慕啊?</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一章<br></b><b> 老妈和小姐杀了一只鸡,忙的烫鸡拔毛。小芳把想去帮忙的燕子、鸿宁、明艳按到凳子上说:“你们聊,我和小姐阿姨就够了。”她进了菜园地,摘了一筐辣子、西红柿、茄子、黄瓜、豆角等各种时令蔬菜,在菜地边上的水龙头下冲洗着。大哥也回来了,从商店抱回来一箱啤酒,笑着说:“你们都十八岁了,今天就喝点啤酒吧!”大嫂手里提满了几瓶饮料和一大包小零食,笑呵呵的说:“姑娘们喝饮料吃零食。”燕子蹦起,像一只饿疯的猴儿扑向零食。会山鄙夷的对小明说:“唉!管好你媳妇啊!”小明尴尬的摇摇头。大嫂拿起几袋零食笑着说:“别抢完了,这可得给我家小芳留着。”大家哄笑着:“到底是一家人了哦。”我偷眼看,洗菜的小芳低着头,脸羞羞的,嘴角却漾着幸福的笑。<br></b><b> 大盘子里鸡肉飘香,红红绿绿的蔬菜摆了一桌,很是诱人。爹妈哥嫂姐他们做好饭就不知去了哪里,想是怕我们放不开吧。一桌子坐好,身边都挨坐着各自的人儿。会山和兵子挨着,他俩打趣说一个是孤家,一个是寡人。大家举杯,一口喝干,顿觉豪气冲天。碰杯,对饮,喝着说着,人生的快乐,仿佛在此刻淋漓。<br></b><b> 我问大家都有什么打算。小明说,他和燕子家里条件不好,他哥在k市混的不错,他们想去那里闯闯。艳子有些醉意,斜靠在小明肩膀上,嘴里嘟嘟囔囔的说,以后的幸福就得靠他们自己去拼了。会山一口喝了一大杯酒,神色有些黯然,说要去山里,他表叔在石梯子煤矿里给他找了个电工的活。家里还有个妹妹要上学,大哥二哥都没娶媳妇,是没能力再供他上学了,从此真成了‘山中云上人’了。兵子酒量不好,喝的满面通红,感觉他脖子都是红的,像是没长胡子的关二爷。小芳把他的酒杯拿了过去,说再喝就醉了。兵子却死死捏着杯子不放,喃喃自语的嘟囔着,说要去伊犁,他四叔在伊犁。说那里牧场多,去了可以帮牧民放羊,一年能挣好几千块。他是单亲,家里子妹多,没准哪个哈萨克姑娘看上他,就倒插门把自己嫁了。说着他竟然自顾唱起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在那遥远的地方哦有位好姑娘,人们经过了她的毡房总要回头留恋的张望……”和他玩了六七年,可是第一次听他唱歌,曲不着调,却满含粗犷悲凉。没有一个人笑他,最爱和他斗嘴的大李,都闷头喝酒不说话。鸿宁只是埋头吃菜,鸿宁要去重庆读书。大李没考上大学,自己都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强子明艳考学之前就商量好一起考南京商学院,录取通知书也都来了。能一起去异乡读书,让我们很是羡慕不已。突然,大家都沉默了。 月亮升起,照得院子里明晃晃的。兄弟们就要各奔前程,前途、理想和刚刚降临的爱情,都悄然摆在现实生活的面前。谁,又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br></b><b> 燕舞收录机里,传出李春波《小芳》优美的旋律。大家都跟着轻声唱着:“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歌声越来越大。在寂静的夜里,传的好远。歌声中,小芳紧紧握着我的手,回头看她,已是满眼泪水。<br></b><b> 走之前,我和小芳一起去看我的奶奶。奶奶今年“芳龄”72岁了!奶奶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生命历程,充满了痛苦与艰辛。听说大哥才五岁时,爷爷突发性心梗离世。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最小的叔叔,和大哥同岁。老是憨憨的笑着,把我架在肩膀上的叔叔,放学回家,坐在一个小四轮的叶子板上搭顺风车回家,过连队七支渠,那个当时我们来看的所谓大桥,其实就是一个小水泥桥时,翻车被压身亡。奶奶疯了一般哭喊着,瘦弱的身躯,几个壮汉都按不住。我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死亡的可怕。多年,我都不敢去连队东头的马号玩,因为离世的叔叔在那里放过。我真的不知道,奶奶是如何挺过来的。中年丧夫,丧子,却总是看到,奶奶佝偻的腰,不几日,却又挺起。<br></b><b> 奶奶正在院子里摆弄着她的“太阳花”。奶奶喜欢花,太阳花是最爱。破旧的盆盆罐罐,总会被奶奶收集起来,在里面种满各色的太阳花。院子里到处都是太阳花,只要太阳能够照到的地方就有。红的,蓝的,粉的,白的,一朵朵迎着明媚的阳光开的娇艳蓬勃。花不在于名贵与否,在于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勃勃生机。看到我俩来,奶奶笑容如太阳花一样灿烂。赶紧让我俩进了屋,忙的打开她那古老的大红柜,据说是奶奶结婚时的嫁妆。在里面摸索了好久,拿出一大堆过年时姑姑们来看她时带的好吃的,堆在小芳面前,一个劲的让小芳吃。奶奶一直笑吟吟的看着小芳:“芳长的真俊,你咋看上我家二孙子的啊?”小芳脸红红的,搂着奶奶的胳膊:“奶奶,舍不得把您孙子给我啊?”奶奶用枯瘦的手掌摩挲着小芳娇嫩的手,又把我俩的手,合在她的手掌间。“哪里舍不得啊,就是觉得你俩打小就合适。”此刻,阳光透过矮小的窗户,奶奶狭小干净的小屋子里,充满了阳光的味道。看着沐浴在阳光里的奶奶和小芳,心底涌出无限的温暖。奶奶,如同我生命的根,小芳,就是我生命的枝蔓绿叶。一个让我更加稳固的立足于生命,面对所有的风吹雨打。另一个,让我对生命充满了渴望与激情,面对所有的机遇挑战。</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二章<br></b><b> W市火车南站,我是第一次来,也是开启我人生旅途的一个新的起点。<br></b><b> 大哥和小芳来送我。下午四点二十三的火车,我们早晨八点就坐长途班车来了。先是到了宝山饭店,有个亲戚在那儿上班,车票是他帮买好的。一路上,小芳的手都是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舍不得放开。<br></b><b> 昨天,我去了她家,向她父母告别。去时小芳的父母不在,只有她妹妹小梅在。见我来了,调皮的喊:“姐夫来了啊!”搞得我面红耳赤的。“我爸妈去总场了,说是要买条鱼,买些羊肉,要给二哥包羊肉饺子吃的。上车饺子下车面。妈说吃了饺子,出门就会平安顺利不想家的。唉,姐夫,你会想我姐吗?”小梅炒豆子一般说着。小梅和小芳性格不太一样。心直口快,牙尖嘴利的。心地却和小芳一样的善良。她的一声‘姐夫’倒是叫的我有些不好意思。可她却叫的那么亲切自然。“不会的,我怎么会忘记你姐啊!”“哼!想你也不会,也不敢!我姐天天魂不守舍的,就知道想你,你可要对的起她啊!”“死小梅,瞎说啥呀,没羞没臊的,才十五岁,你知道啥呀!”“哼!别以为我不知道,没事就傻愣愣的坐着看二哥的照片,哦不,是姐夫的照片,还咧嘴偷偷的笑。”小芳一下起身,抬手去打小梅。小梅起身跳出屋子,嬉笑着跑了,屋里就剩下了我和小芳。<br></b><b> “傻二哥,又在想啥啊,又听到你的心又在擂鼓了。”我看着她,把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肩膀上,又用指头捏住了她的耳朵。她没有说话,悄悄的偎在我怀里。我捧起她的脸,脸真像红扑扑的大苹果。弯翘的睫毛忽闪着,嘴巴微张,红润诱人。我忍不住,吻向她。她没有躲闪,羞涩迷离幸福的眼睛看着我,又像是没有看着我。两唇相接,少了一些第一次的慌乱与笨拙,多了一些渴望与兴奋。<br></b><b> 对于美好爱情的追求与向往,对于真情的渴望,人们是无师自通的。<br></b><b> 双唇互相吮吸着,像两条脱离许久水的鱼儿。她的手指头捏住了我的后背,来回轻轻的捏着。我的双手不知何时伸入她的衣服,触摸到她滑腻柔软的肌肤。她猛的一哆嗦,双臂把我抱的更紧。我的指尖游走在她轻盈富有弹性的后背,不由的用舌尖轻启她紧咬的牙齿。她的舌尖调皮的伸出一点点,碰到我的舌尖,又飞快的缩了回去。我急切的找寻,却碰到一排坚硬的齿。正在失望,又被她柔腻的舌尖引诱。我们触碰到了彼此内心的颤抖,贪婪的探索那个未知甜蜜的世界,那一个美丽的爱情世界……<br></b><b> W市火车南站,人头攒动。能看到许多鹰眼高鼻的维吾尔族男女,像是到了国外。车站候车大厅圆拱尖顶的建筑风格,也体现了新疆的异域风情。大哥买了两张站台票,我们进入到三号候车厅,找个座位挤的坐下。小芳始终都没怎么说话,只是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我能感觉她心里的惆怅。为了缓和气氛。我逗她说:“打个嗝都是你家里昨天吃的羊肉饺子的味道。”她松开手,抱住我胳膊,头靠在我的肩膀:“你路上可要小心,第一次出远门,还是一个人,坐三天四夜的火车。还是硬座,我真不放心你啊。”“行啦小芳,小弟也这么大的小伙子了,好男儿志在四方。锻炼锻炼,不才能以后更好的照顾你啊!何况还是出去读书。实在不放心,哥给你也买张票,陪小弟一起去得了?”“大哥,他身体弱,又马大哈,我是有些担心。”这时,车站大喇叭传出准备进站的声音。一遍汉语一遍维语。在喇叭声里,人们纷纷起身,都拖起笨重的行李涌向检票口。我们也起身,随着人流检票后进入了站台。<br></b><b> 绿皮火车,静静的趴在铁轨上。我背着背包,大哥提着箱子,小芳手里提着路上我吃的喝的东西。我们气喘吁吁的找到九号车厢。他们都陪我上了车厢,找到座位,放好了行李,我又和他们一起下来。车站这个地方是个很容易让人伤感的地方,特别是送别的车站。下车我还没说啥,小芳就猛的扑入我的怀里,眼泪瞬间打湿了我的衣服。我紧紧的抱着她,眼泪也忍不住刷的流了出来。她的肩膀剧烈的抽动着,拼命压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把她抱得更紧,“小芳!”“哇”的一声,她大哭,眼泪汹涌而出。我托起她的脸,吻去她脸上的泪痕。她却毫不顾及的吻我,像是要把我生生的吞了。<br></b><b> 车站喇叭在喊:“上车的旅客请马上上车,列车五分钟后开动。”还是一遍汉语一遍维语。小芳拼命止住泪,催我上车。我快速跑到座位,爬在窗口。小芳想伸手拉我的手,却被乘警隔在了白线之外。大哥拉过她,也是满眼泪水。小芳的泪,像是把晴朗的w市的天,都变的阴沉了。<br></b><b> 火车“哐当”一声,然后开始慢慢启动。心,好像也被这“哐当”一下给震碎了。站台上送别的人们拼命的挥着手,有人跟着火车慢慢走着,随着车速加快,有的小跑起来。我的小芳,只是在那儿站着不动,一手抹着眼泪,一手举着轻轻的挥动,柔弱的如同水渠边随风摆动的柳条。直到化成一个黑点,消失在我的视线,再也看不到。这在电视里才看到的画面,就这样第一次活生生的摆在了我的面前,定格在我的脑海深处,再也没有忘记和消失。</b></h1> <h1><b>《小芳》第一部<br>第十三章<br> 人,总是不断的成长。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思维,心理,为人处世,理想,各种观念等都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包括我们的情感,对待亲情,友情,同学情乃至于爱情的态度,也无声无息的在变。只是,最初一些久藏的沉淀于内心深处的情感,却如同一坛老酒,愈久弥香。<br> 小芳,美丽善良聪颖的小芳。把对她亲爱的‘傻二哥’的思念与爱,放在了心底。她知道,她要努力,要不怎么配得上她的大学生啊?她天资聪慧,只是孝顺的她怕伤到她爸的心,才忍痛离校的。在我们的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少吧?七零后的我们,大都家里孩子最少都有两三个,有的甚至兄弟姐妹四五个。那会儿社会经济还不发达,家家的生活状况,也只是能够维持温饱。如果供个大学生,那对一个家庭来说真的很困难很困难。对于一个四五口要张嘴吃饭,三两个孩子要上学(那会儿也是没有九年义务教育之说的)。对只能种十几亩庄稼,收入靠老天爷高兴与否的边疆的小小农村来说,困难更是想而知的啊!所以,小芳的辍学在当时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我们的小芳,却做了个有心人,她没有安于现状。<br> 她在玛纳斯打工帮亲戚照顾孩子的时候,有空时,总喜欢逛集市。作为一个县城,他的发展是要比一个兵团小镇要快的。她发现那里的姑娘小伙子们,衣服穿的一天一个样。以前蓝黑黄涤卡,的确良做的千篇一律的中山装直筒裤衣服,慢慢的不见了。五颜六色各种款式的衣服,在年轻的姑娘小伙子身上慢慢穿起,整个集市的色彩也丰富了许多。她问过摆摊卖衣服的老板们,衣服从哪里进货?如何批发?价格怎么样?老板以为这个外地口音的小丫头要摆摊抢生意,只是告诉她说是从w市批发的。其他一概不说。送走她的二哥,她就和大哥商量,想在w市转转,不正好有亲戚在这儿,有熟人带着方便。大哥没多想就答应了她。歇了一宿,他们三人就去逛了。小芳让亲戚带她去了w市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整整逛了一天,我们的小芳成竹在胸了。<br> 回家的路上,小芳把自己摆摊卖服装的想法告诉了大哥。大哥惊诧了,“小芳,你可以啊!有想法!好想法!大哥支持你!你给小弟说过没有啊?”“大哥,你可要替我对他保密哦,不要给他说,我怕他分心,影响学习。”小芳急忙叮嘱大哥。<br> 九十年代初,这里做服装生意的很少,小芳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那批人之一了。她打工攒的钱,除了给自己和小梅买了几件衣服,穿了满村子人都夸漂亮的不得了。然后奢侈的给我买了一双皮鞋,一条笔挺的裤子,一件雪白的衬衣。花了她不少钱,我心疼不已,她却很开心,说这样我才像个城里的大学生了。交了小梅和弟弟的学费,给了她爸妈一千块钱。小芳还剩一千四百多块钱。大哥又和大嫂商量,拿出他们省吃俭用攒的一千六百块钱,凑了小芳的第一笔启动资金。我们的小芳,开始创业了。<br> 因为美丽,因为爱美的心,因为想给自己一个美好的未来。或许完全不懂什么是市场经济,什么是商品发展规律的小芳,在收获爱情的时候,又在奋力去收获她更精彩的人生了。 <br> 绿皮火车,在我与小芳分别那一刻,在我心里轰隆隆的划下深深的痕。它,带我驶向一个未知的全新的大学生活。即将是一个结束,又会是一个开始。<br> 对于从小在一个兵团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一切,无疑充满了好奇与新鲜。火车驶过w市不远,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盐湖,达板城百里风区林立的风车,苍茫大地,巍峨天山顶上皑皑的白雪,如血般夕阳染红的壮丽的晚霞,仿佛一直跟随着我跑的寂静夜空里的星星。这原本就在身边的景儿,坐在奔跑的绿皮火车上,却能给你别样的感觉。<br> 我看到了雄浑的嘉峪关,穿过漫长的河西走廊,我看到奔腾的黄河,越过西安古老的城墙。路边的风景在不断的变化,和在新疆看到的景色完全不同。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草,有些漫山全是金黄色的油菜花。能够看到房子也和我们住的干打垒平顶的房子不同。偶尔可以看到路边的山顶上,飞檐红柱,应该是香火很旺的庙吧!因为可以看到飘着的袅袅青烟。所有这一切,都是一闪而过。只是在脑海里,把有限的历史知识与这些片断的景,杂乱的结合在一起。火车在西安站停留,我特意下来溜了一圈。看着远处灰色的城,在想李世民是不是在我脚下的这个地方打马走过?我是喜欢历史的,也是敬畏历史的。<br> 第四天夜里,终于到了姑苏。坐火车很累,累的我钻在硬座底下睡的都不愿爬出来。以至于错过了最想看到的江南烟雨,小桥流水。自己在安慰自己,几年时光,有的是时间去看看了。其实还是有些遗憾,你在路边看到的风景,和你置身于风景之中的感受,我想是不一样的吧?</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四章<br></b><b> 第一次,漫步姑苏街头。第一次,身处于只是在小学课本里背诵的“姑苏城外寒山寺”的这里。第一次,踏在了“多少楼台烟雨中”的江南。第一次,嗅到空气中潮湿的花草气息。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让我慌乱,喜悦。我来到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姑苏。此刻,我却更想我的小芳,与相爱的人走过每个春夏秋冬,走过生命的每一天,走过遇到的每一处风景,不正是最大的幸福吗?可现实的生活,却难免有悲欢离合。就在遗憾中,思念中,期盼中,努力中,我们每个人,渐渐长大成熟。谁,又能躲的过去? <br></b><b> 翘楚是我同桌,来自浙江海宁。身材纤细瘦小,剪一头短发,喜欢笑,笑得时候嘴角会有两个可爱的酒窝。她说话最初我都听不懂,我说的话她也是听的模棱两可。于是,在头发灰白的世界建筑美学发展史恒教授抑扬顿挫繁冗晦涩的讲课声中,我和翘楚开始‘纸上谈兵’,聊的不亦乐乎。她对新疆充似乎满了无限好奇:“你们上学都骑着马吗?你们只喝牛奶,只吃羊肉吗?你们那里的人的头发应该是弯曲的,眼窝很深,眼珠子是蓝色的,都是鹰勾鼻子的吗?”“新疆是个少数民族聚集地,那里的维族尔族,哈萨克族他们有点像你说的那样,我是汉族,和你们长的一样啊!我们吃的是以面食为主,也吃菜,喝茶,不过是大砖茶。家庭条件好的,会天天喝牛奶吃羊肉,我家不会。”“你们住在毡房里吗?天天在草原上骑马很开心吧?抓饭吃的时真的用手抓着吃吗?用餐巾纸吗?你会说维语吗?你们哪里的女孩满头是不是都是小辫子?”无数奇怪的问题在相互解答间,加深了我们彼此间的了解,我和翘楚成了好朋友。<br></b><b> 又是恒教授的课,我听的无聊,就偷偷打开才收到的小芳的信。这可是我来以后收到小芳的第一封信啊。她还是告诉了我她摆服装摊的事,说很挣钱了。周日人多,一天可以卖一两百块钱。她发的衣服,镇上的年轻人可喜欢了。几乎一周就要去提一次货。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把借大哥的钱还了。还叮嘱我一定要吃好,学习别太累着了。信里还夹着两张五十块钱。我能感觉到我的小芳语气里的自豪,我也为她感到骄傲,嘴角不由露出了微笑。拿着那两张五十块钱,却又感到一丝沉重:这可是小芳挣得辛苦钱啊!心头又觉得莫名的忧伤。我可爱的小芳,你应该坐在宽大明亮的教室里和这些同学一样读书的啊!身边的翘楚发现了我有些不对劲,“下课陪我走走,好吗?”看到她伸过来的纸条,我冲她点了点头。<br></b><b> 来这里十几天,我一个人是不敢出去乱跑的。我还一时适应不了从兵团小镇到江南繁华都市时空的转化,好久都没辨清东南西北。刚开始是早晨起不来,晚上睡不着,好多天才适应了与家里两个小时的时差。农村的孩子,初到城市,好奇喜悦之余,还是有一些无法一时抹去的自卑,我想我还是需要一些时间去适应种种吧。<br></b><b> 翘楚心地善良,没有城市女孩高人一等的骄傲。和她一起,我慢慢会忘记自己农村孩子的身份。她还夸我穿的妈妈做的白边黑面的布鞋特别好看,说是中国风十足!一路慢慢走着,她给我讲苏州的历史,讲这里的风土人情。她的江南普通话我已经可以八九不离十的听懂,吴侬软语其实很好听的。我们漫无目的的走着,走在青石板铺的大街小巷。光滑的石板,无声的告诉这座城久远的历史。鳞次节比的飞檐,粉白的墙,灵秀的窗棂,斑驳的木门,幽深的小巷。我被这座城,迷恋了!<br></b><b> 细雨不知何时,悄然打湿我们的衣服,这是江南秋雨的特点。不知不觉的,悄无声息的落下。毛毛细雨,不经意间,湿了头发,湿了衣衫。不同于家里:刚刚还晴空万里,霎那间乌云密布,狂风暴雨骤然而下,把四处乱跑的人们淋的落汤鸡一般。来不及抹去脸上的雨水,乌云散去,天空瓦蓝,偶尔彩虹横跨天空。不用换衣衫,亮灿灿的太阳一会就晒干了。我的性格多少有点多愁善感,对于绵绵细雨的江南秋雨,是喜欢的。无声无息的雨,仿佛也在勾起我绵绵的思乡情。毕竟,长到十八岁,第一次远离家人,难免想念。更何况小芳,我怎么能不想她啊?<br></b><b> “想家啦?嘿嘿,走,我请你吃饭!吃饱肚子不想家喽。”我尴尬的对她笑笑,脸有些发烫。看着翘楚被雨水打湿清丽的脸,酒窝俏皮的绽放,心里突然间觉得好温暖。我和她快步走入一家路边的小吃店,要了一笼包子,两杯豆浆。临窗坐着,慢慢吃着,欣赏外面的雨景。<br></b><b> 年轻人之间,总是容易沟通交流的。被这场雨搞得满心惆怅的我,加上小芳的那封信,让我想有倾诉的欲望。喝着甜甜的带着豆香的豆浆,我把我和小芳的爱情故事,一股脑的倒给了翘楚。翘楚静静的听着,期间没有说话。只是听到我说到高兴的时候,会咯咯的笑。听到我们的分别,好像也悄悄的叹了一口气,嘴角的酒窝也不见了。端着杯子,看着窗外,好像比我还要惆怅。</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五章<br></b><b> 新疆的秋天,我总感觉如同关二爷手里的青龙偃月刀:华丽冷峻,锋锐霸气。天空瓦蓝瓦蓝的,蓝的透彻,蓝的纯净!早晨出门不穿外套,总觉得入骨般的冷。姑苏的秋,来的比较晚,也比较温柔,十月的季节,路两边的树叶依然郁郁葱葱,不见一片黄叶。短袖长裙还是满街都是,全然感觉不到如新疆秋天般的清冷。<br></b><b> 我是学校里唯一穿布鞋的学生。我有皮鞋,是小芳买给我的。可我舍不得穿,还有南方潮湿的气候,穿布鞋更舒服些。为了穿的更久点,我把带来的另一双布鞋拿到修鞋摊,准备粘一层胶皮底。学校西面的路边有一溜修鞋摊,来到后我一眼看到一位大哥,他头发长而不乱,衣服穿的很干净。还发现他的左手少了一根小指,齐根断的。我走过两个摊位,坐到了他对面的小马扎上。大哥抬起头,白净清秀的脸庞有着不合适宜的沧桑。我向他表达了我的意思,大哥麻利的动手粘补起来。我和他攀谈起来,聊的还很投机。我很好奇的问了他指头怎么会断。他叹了一口气,却什么都没有说。在我要走时,大哥说想约我周五喝茶,他说觉得我和他有缘。<br></b><b>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翘楚,翘楚就非要和我一起去。无奈之余,我和她一起去了大哥约好的“枫桥茶楼”。茶楼离我们学校很近,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上楼,看到大哥和一个美丽的女孩坐在一起。看我们来了,起身笑迎,并给我们介绍了他的女朋友林凡。还问翘楚是不是我女朋友?我脸一红,尴尬的说翘楚只是我同学。翘楚却大大方方的伸出手,说她是我同桌,是哥们!好哥们!<br></b><b> 我是第一次坐在茶楼里喝茶。不像在家里时在外面疯够了,回家大马勺水缸里舀了咕咚咕咚猛灌。或者是搪瓷缸子一大缸一口气喝的过瘾。翘楚心细如发。主动要泡给我们喝:洗茶,浇烫茶具,公道杯清茶,一盏盏的倒好轻轻端给我们,并且自己先浅浅的品。我知道她是怕我尴尬,示范给我如何去喝的。我感激的看看她,她调皮的冲我眨眨眼。我学她的样子浅浅的喝了一口,一股茶香扑鼻而来,比之以往所喝的茶,滋味是不可比的。<br></b><b> 我们喝着茶,聊着天。我才知道,大哥高中毕业之前,结识了一帮社会上的混混。抽烟喝酒打架,染上了一身江湖习气。高考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在一次打群架时,被对方按住手剁去了左手小指。他也拿刀捅伤了对方一个人,最终法院判了他四年。这四年里,他的女朋友林凡对他不离不弃,一直坚守着他们的爱情。林凡所面临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可想而知有多大。因为林凡家境学业都是相当不错的。林凡在他坐牢期间,不断给他寄了好多书。他笑着说四年牢狱生活,他也是读了四年本科,是林凡让他这个浪子回了头。说着,满眼含着谢意爱意看着林凡,林凡只是轻轻挽着大哥的胳膊,眼睛里满是温柔。<br></b><b> 我和翘楚都被他们的爱情故事震了,端着茶杯久久不吭气。<br></b><b> 大哥还谈了他的理想:好好修鞋,攒够钱,开一家小小的茶楼。过两年,就娶了林凡,过安稳平淡的生活,这也是林凡想要的生活。听大哥说着,我有些茫然:我的理想是什么?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能给小芳什么样的生活?小芳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啊?好像,这个问题,我还是第一次思考。这些问题,对于十八九岁的我,是想不了那么透,想不了那么深的。可我,好像却又不得不思考了。<br></b><b> 我们四个,就这样成了好朋友。大哥送了我一辆半新的凤凰牌小自行车,不同于以前骑的飞鸽二八大杠。墨绿色的车身被我擦的干干净净。我通常在没课的时候,背着画夹,骑着我绿色的小凤凰游荡于姑苏的大街小巷。我喜欢画那些斑驳的大门,磨光的青石板路,秀丽的山,掩在翠绿树林里的白墙飞檐。这些,都让我觉得和历史贴的更近。翘楚发现我独侠行踪后,不高兴了,说我不够哥们。以后只要有空,就和翘楚一起骑着小凤凰游荡。那段时光,轻松而又开心。</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六章<br></b><b>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中秋节到了。在家里,这是恰逢农忙的时节。妈妈不论多忙,都会抽空烙一种叫“锅盔”的饼。老爹用土坯砌长方形的灶,中空,里面用钢筋铁丝搭个架子。先用柴草大火猛烧灶,然后把做好的面饼摆好在铁皮上,放到架子上。麻袋片用水打湿,把灶口封死。大约过二十多分钟,开灶口取饼。我和弟弟老是觉得好神奇:一块薄薄的面饼,二十几分钟后,就变成酥软喷香的“锅盔”?这一般都是烙小一点的饼。也有用大铁锅的,那可是真正的“锅盔”。一个好大的面饼,放在巨大的锅内。铁锅之前也是烧热的,底下慢小火,只要不断火就好。锅是用特制的铁皮锅盖盖上,上面放梭梭柴,不能起明火,类似于炭烤。这样一个饼出锅,完全可以戴在头上当钢盔的。我想这可能也是“锅盔”这个名称的来历吧。在烙饼过程当中,上下温度,时间火候的把控,完全靠的是妈妈经验的积累。通常,都是老爹给老妈打下手。有时还为火烧的大了小了,饼摆的整不整齐,两个人会吵两句,妈妈应该是有轻微强迫症的。饼子入锅前,妈妈会用梳子,在上面做出好看的纹样,菱形,三角形等好多。觉得妈妈好厉害,用一把普通的梳子和一块面饼,就创造了一件可吃的艺术品。出锅后,趁热,会在烤黄的表面抹上清油。油亮金黄的锅盔,煞是诱人的。刷油工作,通常都是我和弟弟完成。妈妈在饼内放了香菜子磨的粉,还有芝麻磨的粉,还有鸡蛋,有时还会奢侈的放一些牛奶。刷清油时,种种诱人的香味,会让我和弟弟把一个锅盔顺便肢解入我们的肚子。锅盔可趁热吃,也可放入柳条编的筐里,盖上白纱布,挂在屋檐下自然放干了吃。<br></b><b> 晚上,一家人围坐在院子里的方桌前,要切一个大大的西瓜。妈妈手巧,会把瓜瓣边缘切成齿状。妈妈说是祭月,也是祭拜先人的。吃着锅盔和甜丝丝的大西瓜(最终都是祭到了我们这些馋死猫的肚子里啦!),看着皎洁的月亮,听老爹讲和月亮有关的各种神话故事(故事有老爹编的成份,可我们却听的很高兴。)看着那一轮圆月,不免心弛神往啊!在家里时每年的中秋就这样平淡却又开心的反复着。离开家,第一个中秋,却是别样的滋味。<br></b><b> 学校组织了中秋晚会。各班都积极准备了节目。我是喜静不喜闹的,只是坐在角落里,安静的看着台上的同学们表演着热闹的节目。突然,报目的学生会主席欧阳说:“下一个节目,吉他弹唱《小芳》。”我愣了一下,谁呀?伸头一看,啊?原来是翘楚!她今天穿的特别清爽:白色的衬衣,淡蓝色的齐膝裙子。居然穿了一双鞋面上绣着花儿的布鞋。吉他琴声响起,她的声音不像平时说话时那么清脆,有一点点的沙哑。让这首歌平添了几分别样的韵味。我的思绪一下乱了,看着她安静的唱着,我鼻子瞬间酸楚,没有听她唱完,就悄然离开了。<br></b><b> 我爬上五楼的楼顶,走到了西北角,面对家的方向,看着月光下我一个人的影。眼泪止不住溢出眼眶。“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流传千古的诗句,你没有远离家乡,你是绝然体会不到其中所表达的情感。过去和家人在一起度过的每一个中秋节,平淡而又开心的种种情形,在我朦胧的泪眼里幕幕闪过,让我思乡惆怅不已。我,更是思念我的小芳啊!小芳,你在干嘛啊现在?收摊回去了吗?脸被吹黑了吧?一周一次去提货,晕车难受你怎么受得了?我正在黯然神伤思绪万千。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想家啦?想你的小芳啦?”是翘楚。她俏生生的站在月光里。伸手递给我一张纸,还有一个小袋子。“擦擦眼泪,羞不羞啊?吃块月饼吧,还有一个大苹果。”我什么也没说,接过她的纸和袋子。她拉拉我的衣袖,“去那边坐坐,别背对着月亮啊!欣赏欣赏姑苏的月亮和新疆的月亮有啥不一样的哦!”<br></b><b> 我和她并排坐着,面对着月亮,它离我们好近。我好像还是第一次仔细的看月亮,明亮的表面有一些暗影,一丝云儿飘过,暗影像在微微的动。应该是吴刚吧!在一杵一杵的,我说是捣蒜,翘楚笑我掉土渣,说明明是在作桂花酒的。边上的嫦娥不是捧着酒壶的样子啊?我点着头,看了还真有点像。许久,我俩都没有说话,像是看痴了一样。“想不想听听我的故事?”我转头看翘楚,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分明有泪光闪动。其实她于我来说,是有些神秘的。我也不太喜欢主动问别人的事,所以相对来说,对翘楚的了解,远远少于她对我的了解。我冲她点点头“好啊,我想听,要不不公平了。”</b></h1> <h1><b>《小芳》第一部<br></b></h1><h1><b>第十七章<br></b><b> 翘楚,是个真正的富二代。她穿的衣服,简约又隐隐透着不俗。随意的一个小包包,一双精致的鞋子都显得与众不同。我对服装品牌是毫无概念的,有次我问她穿的一件有些做旧的,看起来很舒服的小衬衫是哪里买的?多少钱?因为我觉得小芳穿上更好看!她说叫什么“范思哲”,五百多块。我吓了一跳,几片布拼起来就够我两个月的伙食费啊?她家里有一个成衣服装加工厂。工人就有三百多人,比我们一个连队的职工还多。我想象不出来,有三百多个工人的工厂是啥样的。有次她回家,回来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黑色小轿车送的。车标是一顶帽子一样,我问她这车多少钱,啥牌子?她说二十多万吧,是皇冠。我愕然:我们那的场长才坐什么212吉普车。我虽然不懂车,可也能看出来,那个掉漆的军绿色的212和这辆叫皇冠的轿车的天壤之别。<br></b><b> 翘楚家里有钱,可没有有钱人咄咄逼人的气势。她很随和,和班里的同学们打成一片。她如果不说,我是看不出来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她心地善良,班里一个青海的同学病了,由于家里困难,看病都成了问题。她悄悄的塞给那个同学五百块钱,还生怕别人知道。她学习相当刻苦,专业更是棒极了。翘楚,向我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形象。甚至,我会不由自主拿她和小芳比较。我这是怎么啦?<br></b><b> 翘楚在去年夏天,一个人去台湾旅游,遇到了她的第一份爱情。男孩是她在海边认识的,她说第一眼看着他坐在礁石上,拿笔画蔚蓝的大海,帅极了!男孩是个流浪画家,爷爷曾经是国民党的团长,随蒋入台。留下他和父母在大陆。在海峡两岸互通时,才知道爷爷奶奶都去世了,骨灰撒入了大海,说是希望他们的魂能漂到祖国家乡的怀抱。他在曾经撒入爷爷奶奶骨灰的地方,想把这片海画下来,这样,就可以带他们的英魂回家。破旧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洁白的衬衣,飘逸的长发,挺直的鼻梁,闪闪发亮的眼睛,忧郁的唇角,男孩的一切让翘楚痴迷。爱情,就这样偶然的轻敲开翘楚的心扉。简单,挚热的爱情,让两个年轻人的心,靠在了一起。<br></b><b> 剩下在台湾的日子,他们一直在一起。翘楚说,那几天是她最开心的。分别时,他们留下了通讯地址,男孩家是大连的。之后,在互相写信交流中,他们的感情急剧升温。爱情,谁又能说的清楚啊?<br></b><b> 有一个月了,不见男孩的来信。翘楚的一封封信,也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翘楚着急了,又过了半个月,翘楚等不住了,总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就去了大连。按照男孩给的地址,找到了男孩的家。当看他父母哀伤的神情,她觉得恐惧:男孩死了,去到新疆写生,死在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里。她对他说过,她喜欢一望无际的沙的海洋,她喜欢沙子在灼热的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样子!原来,他是为了她!至少翘楚是这么想的。<br></b><b> 翘楚轻轻的念了一首诗给我听:</b><br><b>身未动心已远行</b><br><b>背起磨破边角的包</b><br><b>无目的不确定方向</b><br><b>路边的野花沾满露珠</b><br><b>打湿了裤脚</b><br><b>农舍炊烟起</b><br><b>饭香弥漫</b><br><b>溪边捧一口清冽</b><br><b>洗涤心底的尘</b><br><b>柴扉依羊角辫的姑娘</b><br><b>眼神溪水般清澈</b><br><b>挥挥手笑颜如花绽放</b><br><b>西风烈黄沙起</b><br><b>大漠空旷</b><br><b>天也被染黄</b><br><b>游丝样的电线</b><br><b>宛如延伸的生命线</b><br><b>却把肆虐的风</b><br><b>切割的呜呜作响</b><br><b>粒粒细沙</b><br><b>让我的身积满灰尘</b><br><b>却让心儿如此干净</b><br><b>雕刻着天地</b><br><b>雕刻着我的心</b><br><b>在苍茫的大地</b><br><b>我才可以感觉到自己</b><br><b>渺小的存在</b></h1><h1></h1><h1><br></h1><b>姑苏的夜</b><br><b>闭眼聆听夜半的钟声</b><br><b>手触摸厚厚的城墙</b><br><b>能否触摸江南烟雨的气息</b><br><b>露出脚趾的帆布鞋</b><br><b>可有接碰前世的轮回</b><br><b>喝一口新茶</b><h1></h1><h1><b>眷顾久违的爱</b></h1><b>不愿打伞</b><br><b>细细的雨有茶的清香</b><br><b>划小船一叶</b><br><b>顺着河漂</b><br><b>大漠戈壁黄沙</b><br><b>才是我的家</b><br><b>那里有红柳编织的船</b><br><b>有沙儿汇成的海</b><br><b>驼铃声声</b><br><b>与姑苏的钟声伴谐</b><br><b>敲醒每一个</b><br><b>散落世间的脚印</b><br><b>下一站</b><br><b>我们一起可好?</b><br><b> 一年多,翘楚才走了出了来,走的很苦很累。对于一个女孩来说,这种痛,挣脱走出,真的是不容易啊!“你知道吗,我早就留意你了,看到你是新疆的,我是拍班主任的马屁,才和你同桌的。你的鼻子唇角,和他好像!淡然忧郁的神情,更是像极了。”此刻,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一轮明月,见证了世间多少悲欢离合,见证了多少神话般美丽的爱情。可是为什么对翘楚这么残酷?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我想,此刻,静静的陪着她,看这轮皎洁的月,也就是我对她所能做到的所有吧!</b><h1></h1><h1><br></h1><h1></h1><h1><b><br></b></h1><h1></h1><h1><b><br></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八章<br></b><b> 翘楚要请大哥和林凡吃饭,我当然是要参加。翘楚说上次大哥他们请我们喝茶,要回请,礼尚往来的。<br></b><b> 吃饭的地方是一家干净雅致的菜馆。应该是淮扬菜吧,我其实什么都不懂。家里生活条件有限,对于饭,吃饱就好,至于吃好还是达不到的。一盘炒辣椒,一碟韭菜,一碗拉条面,几滴醋,几瓣蒜,就满足了我所有的口舌欲望。盼望年三十那顿酸白菜炖排骨,甚至超过了过年带给我们的快乐。而对于苏州的饭,各式各样的小炒,汤汤水水,主食白米饭,我是不习惯的。还是喜欢家里的饭啊。翘楚说我们的饭简单直接,像我们新疆人一样。<br></b><b> 我和翘楚提前到了饭馆,坐在一个小包间里,慢慢的喝着茶。我愈发喜欢这里绿茶的清香,翘楚也是轻轻的呷一口,回味无穷的样子。不一会儿大哥他们来了,还带了一瓶酒,我没见过的精致漂亮的酒瓶。翘楚把菜单给大哥点菜,大哥却给了我,说我是远方的客人应该我点。我实话实说了,不会点。林凡拿过菜单说客随主便,交给了翘楚。翘楚笑了笑,也就没推辞,点了六个菜,两份汤。大哥说多了,坚持去了两个菜一个汤。“四菜一汤,小康水平。”大哥笑着说。菜齐了我说不上菜名,吃了后比较辣,很合我的口味。心里想,这里的菜还挺像家里菜的,辣味可以,就是盐淡了些。大哥打开酒,给我们每人都倒了一杯,酱香白酒的香味飘散开来。翘楚先举杯,祝福迟来的中秋相聚。四个杯子轻轻一碰,他们都一口喝干了,真不是我想象中南方人喝酒的样子。我也仰脖喝光,火辣辣的一条线冲入腹中。我可是第一次喝白酒,感觉还挺好。我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也没有经过几回酒场。因为大家都熟,也不觉得拘束。我是比较性情的,也喜欢这样的氛围。在酒精的作用下,神采飞扬的,把新疆人的幽默与风趣发挥的淋漓尽致。我给他们讲我们小时候的玩的游戏。给他们用新疆方言讲新疆的故事。他们不停的笑着,翘楚红扑扑的脸上酒窝更深了。林凡也是手捂着肚子笑得趴在桌子上。我没醉,只是很兴奋。后来就我和大哥喝,一杯一杯的碰。中间林凡又去拿了一瓶,我俩居然喝光了。大哥被我灌趴在桌子上,我却反而觉得更清醒了,把那一份汤端起来也喝了。最后,林凡架着大哥,给我们打过招呼,歪歪扭扭的走了,剩下了我和翘楚。我去了趟厕所,回来见一壶新泡的茶放在桌子上。端起茶杯喝一口,茶香让我变得沉默,和刚才判若两人。或许,借助酒精,我让自己把来到这里的许多不适发泄了。可是发泄过后,又能怎样呢?翘楚盯着发呆的我看,笑着说:“刚才的你,很帅,很阳光,很……”却又歪着头,像是在想什么词。“很男人!对,很男人!”我有些傻乎乎的看着她,这可是第一次有人,而且是个女孩这样夸我啊!我有些不知所措,心里却又感觉很高兴,这是没有过的感觉。不同于考了好成绩老师夸你的那种。好像觉得腰一挺,肩膀有了担当,自豪而得意!翘楚,总是给我许多从未有过的感觉。<br></b><b> 我和翘楚出了餐馆,天都黑了。不知不觉我们在这待了五六个小时啊!街上的路灯亮了,人行道上走着悠闲自在的市民。“翘楚,坐好走了哦。”我骑上自行车,觉得不对劲。回头看,翘楚却没有坐在车后架。而是斜抱着路边的一棵树,马上就要倒的样子。我赶紧拐回去,这丫头,出门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不对劲了。我支好车子,扶她过来,问她有没有事。她抬起头,眼神迷离的看着我,茫然的点点头。我一个手抓紧车把,另一只手几乎是抱着她放到了车架上。那会儿潜力爆发,把九十斤的她一下就放到了车架上。然后,我居然一手扶着她一手抓车把骑到了自行车上。过后想想有些匪夷所思,如此高难度,需要力量,技巧完美结合的活儿,我居然一气呵成!如果再让我去重新做一遍,绝计是搞不定的!</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十九章<br></b><b> 我怕翘楚掉下去,就骑的慢。翘楚可能也感觉到坐在车子上缺乏安全感,两只胳膊紧紧的抱着我的腰,人几乎完全趴在我的后背,脸紧紧的贴着我的背,嘴巴里却呢喃不清的说着什么:“我是古丽?还是洋缸子?……巴郎子,端直滴走哈去……不了拐弯……一头攮哈去……”这丫头,把我刚才酒桌上逗笑的新疆话,用她的吴侬软语居然说的惟妙惟肖,只是听起来特别滑稽,比我说的更可笑。“你知道吗……我知道你喜欢吃辣……菜好吃吗……下次我还带你来吃……”她说的断断续续的:“我喜欢你,……讨厌啊…………我怎么会喜欢你这个傻乎乎的家伙……”她最后一句话,震的我差点摔倒。我赶紧稳稳心神,把车骑稳。这丫头,满嘴酒话。翘楚却把手松开,让自己坐的直了点。我吓了一跳“坐好啊翘楚,别掉下去摔着了!”我喊了一声。她的双手放到了我的肩膀上“把车骑稳了!”她说的很沉稳,和刚才醉话连篇截然不同。六七年的走读飞车生涯,对我的车技我是比较自信的!我把车子骑的稳稳的。突然感觉她有些不对劲,回头,吓了我一跳,这丫头试图要起来站到车后架上啊!“干嘛啊翘楚?别乱动,摔着怎么办?”“你骑好车,别乱晃就好!”我不敢想別的,努力把车骑的更稳。我俩已经漫无目的的骑了好久,现在走的这条街上车辆稀少,已不太圆却还是很亮的月亮在我们身后升起,可以看到路面上在我们前面依稀的影子。啊呀!这丫头真的站在了车后座上,还松开了双手,两臂像翅膀一样伸展。我俩的影子融为一体,带着我们往前飞!我突然没有了害怕,车骑的又稳又快。翘楚大声的喊着,我也不由和她一起喊着。这一刻,不知宣泄了什么,却觉得酣畅淋漓,舒心无比。<br></b><b> 那次酒后,我才知道,翘楚喝酒最怕风吹。可她醒酒特别快,她说她肝好。我还知道,她从小跳芭蕾,身手敏捷灵活。如果不是喝酒,她说都敢站在我的肩上。唉呀!你练的是芭蕾,不是杂技啊!我还记住了翘楚给我说的一句话:“许多时候,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就好!”这句话好像很平凡,却让我想了好久,也记住了一辈子。<br></b><b> 我想了很久,决定请大哥林凡翘楚吃饭。我半个月省吃俭用,攒了一百二十多块钱。人是有自尊心的,特别是如我一样来自农村家境贫寒的孩子们,有时是需要用这种回请的方式,平衡我们的自尊,找回一些自信。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有人咬着金钥匙出生,有人是草根。成长过程,面对的一切,完全是不一样的!改变这一切,真的很难!这是现实,无法抹去和回避的现实!翘楚一件随便的衣服抵我两个月的生活费,这,就是差距!我想要达到所谓的平等,所付出的,我现在根本不敢想。可一顿一百多块精打细算的大排档,给我带来的,绝不止一些虚荣心的满足。当草根意识到差距,试图找回自信,寻求平衡的时候,也就有了努力的动力。草根不怕吃苦!<br></b><b> 翘楚听说我请吃饭,开心的跳起来,特别是听说是吃大排档,更是开心的掐着我的肩膀使劲的摇。其他同学用各种复杂的眼神盯着我俩看了好久。“翘楚啊,草湖(本人别名,荣翘楚所赐,以至于老师都这样叫我)要请你吃五星级酒店啊?”来自安徽安庆的崔钰尖酸的挑着舌尖说。“是啊!五星级酒店,特色新疆烤全羊!你去不?”翘楚得意却又微笑的对崔钰说。我俩起身出教室,听到崔钰低低又刻薄的说:“五星级酒店?哼!烤羊毛还差不多。”<br></b><b> 这家大排档,真有一家新疆人在经营烧烤,而且还是个维吾尔族大哥,和他漂亮的‘洋缸子’一起。我们要了烤羊肉,烤羊杂,还有烤鱼,烤苏州豆腐,这估计是维族大哥自创的吧!孜然香勾的我们馋虫涌动,一串烤肉,一杯啤酒真爽啊!我告诉翘楚,结婚的女人,才是‘洋缸子’,就像那个维族大姐。“那我是古丽喽!唉,古丽是啥意思啊?你还没告诉我啊。”“古丽就是花儿,花儿的意思啊!”翘楚开心的大笑,举杯和我们满碰:“我可是古丽哦,美丽的花儿哦!凡姐也是古丽,美丽的花儿!”翘楚说过:人需要简单的快乐着。同龄的我们,城里的和农村的,在思想和心理上,是有差距的,她说的一些话,总让我想好久。我原来就是简简单单的,现在却有了好多迷惑和乱七八糟的想法。环境影响了我,潜移默化的影响了我。左右不了啊!<br></b><b> 中间我去结账,维族大哥指指林凡,说那个女孩结过了。我坐回座位,情绪有些低落。林凡看出来我的情绪变化,举杯说“草湖(此名已远播,翘楚所赐啊!)兄弟,我俩喝一杯,姐等你以后请我吃烤全羊的啊!”眼神里,充满赞许和鼓励。我心头一热,一口喝干杯中酒。我很庆幸,来这里,遇到几个这么好的哥们姐们!我也坚信!这些人,以后会成为我一辈子的朋友!</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章<br></b><b> 人的一生,会获取许多财富,有金钱,有名利。当我们以各种方式,努力获得我们所追求的这些财富时,会感觉满足,愉悦。接着,可能会有一些空虚:我和别人比,得到的太少了吧?我的存款还可以更多啊!我的车还可以更大啊!我的官位还可以高一点啊!我的……还可以……啊!不知道,在不断追求这些永远无法满足的金钱名利的过程中,你获得了多少快乐?你真的快乐吗?可是友情,却可以让我们身心愉悦,无需费尽心机劳心出力。你只需付出一颗对朋友诚挚的心就好!就会获得一笔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是任何金钱和名利所不可替代的财富。也许会有人说,那是你没有金钱名利,狐狸吃不到葡萄说它酸而已。可我愿意,用真挚的心,珍视人生最宝贵的友情。<br></b><b> 我有一帮子小伙伴,开裆裤长大,不论多大,都喊着小名,亲切温馨,无拘无束。我还有一帮初中同学,时间让我们把同学变成了哥们!几个人凑钱买一个包子一份菜汤。轮流抽一根烟,一起和别人打架,肋巴条上插满了为兄弟们的刀!我的高中同学不知怎么记住的不多,关系好的也就那么几个。和他们偶尔会讨论起刚刚开始考虑的理想,人生,以及偷偷摸摸的爱情。翘楚,大哥,林凡是我来大学后,才相处的几个好朋友。他们应该可以和以前那些哥们一样,会成为我一辈子的财富。而小芳 ,却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她是我的爱!爱情不同于友情。友情可以无限大,可精可多可深。真正的爱情,却只能是专注,如同一杯满满的水,多了会溢出。远离家,远离小芳,身边有翘楚,这个温柔美丽善良的城市女孩,对于我是有诱惑的。假如和她走到一起,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无疑于鲤鱼跃龙门。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有小芳,心里满满都是她,容不下别人了。我和翘楚是哥们,这是我心里定好的位置。没有人可以分享我和小芳的爱情,这应该是对待爱情最基本的态度。我们要跨入二十岁的门槛了,爱情友情,是需要分清楚的。不是和每一个喜欢的女孩都会发生爱情。不是每一个爱的人都要走在一起。人是感情动物,情感的世界微妙而又复杂。坚守初心,就一定会幸福的。<br></b><b> 终于盼到假期了,其他舍友同学都有各种计划。有准备去别处旅游的,有去内地亲戚家看看的。大哥林凡约我和他们一起去上海大哥的父母家,翘楚满心期待我带她去新疆。我都拒绝了,我要回家!我要和我的小芳在一起!小芳,你的二哥就回来了。<br></b><b> 放假了,大家都忙活的各自行动,或者三五结帮的走了。高中很苦很累,到了大学,大家都是以各种理由放松自己。我却忙的买票回家,还好,和夏惠岸,李国华,还有一个女生沈艳斌一起搭伴回家。夏惠岸家是t市的,他的名字有佛的意味。头发很有型,剑眉星目鹰鼻,皮肤略黑。大家都说猛一看我俩像亲兄弟。他话不多,身上有一股江湖气,却又有一种艺术家的气质。李国华家在s省x市,他幽默风趣,长的也特别喜气,眉眼老是笑眯眯的,一路有他应该不寂寞了。沈艳斌家是y市的,塞外江南的y市大草原,浸润了她许多灵秀,倒像是真如江南女子一般。她属于动若脱兔,静如处子型的。“西行四人帮”准备好结伴回家了。<br></b><b> 翘楚在我们走的两天前就先回家了。她因为我没答应带她去新疆有些怏怏不乐,那几天都不咋理我。在走的时候,却托人给我一个包裹,一个手提袋,一张便条:“不许打开包裹,回家替我送给小芳。一路平安,我会想你的哥们!”手提袋里装满了火腿肠,面包等吃的喝的。还是哥们贴心呀!大哥十一月初修鞋摊就不摆了,找了一家七十多平米的房子,准备开茶楼。我和翘楚熬了十几天,帮大哥设计了装修方案。这可是我们第一次把所学的设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忙的装修,让林凡来送我,上车前林凡请我们几个吃了上车的饺子,她说是规矩,保佑一路平安。送我们上了火车,在我和她挥手告别的时候,塞给我一个信封,没等火车开就走了。<br></b><b> 车走了,离苏州城越来越远。此刻心情,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大家都不说话,安静的看着窗外渐远的城市。我想起林凡给我的信封,打开,里面有二百块钱。有些友情是无需多言的我把这份情,深埋心底。</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一章<br></b><b> 夏惠岸带了把吉他,长发飘逸,英俊的脸庞,加上沙哑的歌声,让邻坐的几个小姑娘眼神痴迷。李国安妙语连珠,笑话不断。平时笑眉笑眼的他在讲笑话的时候,别人笑的前仰后合的,他却一本正经的板着脸,让人觉得更滑稽。沈艳斌拿着速写本,飞快的捕捉各样有趣的表情。画好了,就兴高采烈的跑去送给人家。别人要夸几句,就得意的笑。我和惠岸搭歌,他声音沙哑,我嗓音干净,完美互补。唱累了,也会拿起画笔给其他旅客认真的画头像,完了签上自己的名字,很有成就感。漫长的旅途,大家都是寂寞的。在火车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却已不再陌生。也或许因为陌生,就这样开心的度过,很美好的感觉。虽然下车后各奔东西,这一生你都不会再见到这些可爱的旅客。但是在这几天里,彼此用快乐消除了漫长旅途的寂寞,真的挺好。<br></b><b> 明早国华下车了,半夜大家都安静的睡着了,偶尔有几个旅客轻轻的说着话。艳斌不见了,一会儿又回来了,手里提着两瓶白酒,几袋花生米。她笑嘻嘻的说:“老李明天滚蛋了,今天我们笑傲江湖到天明!”惠岸把喝空的矿泉水瓶用美工刀切割了四个简易酒杯,一瓶酒正好分成四份。我喊稍等!就跑去了又买了两瓶。回来笑呵呵的说:“喝兴起了没酒扫兴。”轻轻一碰,仰脖一口干。艳斌巾帼不让须眉,也是一口喝干,比国华还利索。我们喝着聊着,四瓶酒不知啥时候就空了。国华又去拿了两瓶,嘴里嚷嚷着今夜一醉方休,舌头听的都有些大了。我和惠岸一瓶酒没多大问题,艳斌面如桃花,却也没多大醉意。就着花生米,一大缸白开水,自制透明塑料酒杯,四个年轻人,一夜畅饮欢聊。四点多的时候,国华溜到硬座底下成了一摊泥。这时,隔了好几个座的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拎着一瓶酒也加入了,像是一对小情侣。还带了一包卤鸡爪!哈哈,真的笑傲江湖到天明了。<br></b><b> 古龙的一句话特别舒服:“我不是喜欢喝酒,我是喜欢喝酒时的朋友。”这一场酒,把我们几个喝成了肝胆相照的朋友。还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br></b><b> 六点左右,车窗外隐约看到天发白了。都醉了,艳斌蜷缩在椅子角,睡的像一只可爱的小猫。我和惠岸溜到椅子下面,和国华挤着。眼一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br></b><b> 学生票半价只能买硬座,当时买票的时候,恰好连票买到了一起。面对面六个座位,我们有四个人。边上的两个大哥时不时找其他车厢里的老乡去玩,大都是不在。在的时候,也是和我们一起吹牛聊天。睡觉的时候,早就没了刚开始的不好意思,困了就挤在座位底下。三四天的火车,能够躺展了身子美美的睡一觉,那种感觉,比睡在软乎乎的大席梦思床上要舒服十倍百倍。相信所有坐过漫长硬座火车的人都深有体会吧。惠岸把艳斌的棉衣给她盖好,难得他醉的软软晃晃的还能这么细心。<br></b><b> 醒来时,惠岸头抵在我的胸口,我抱着他的头,脚丫子搭在别人的肚子上。别人的脚丫子也压着我和惠岸的肚子和腰,如此诡异的睡姿,却还做了个梦,梦里啃的猪头肉难怪有一股别样的发油酱香味。艳斌已经醒了,看她毫无醉意,精神饱满,指着桌子上一堆吃的说:“李国华下车了,也不知啥时候走的,给我们买了一大堆吃的,估计就留了回家的公交车票。”我们居然睡过了xa市,一觉千余里啊!艳斌拿赤脚轻踢惠岸,他也睡眼惺忪的爬出来,头发乱蓬蓬的,艳斌笑说他像是和鸡打了架,头被刨成啥样了。洗脸刷牙后,感觉舒服多了。艳斌给我们打好了开水,温度不凉不热,灌了一大杯,真舒坦!一路有个女生,细心照顾,也不错啊。嚼着火腿肠,我才注意到外面风景变了,光秃秃的山顶偶尔撒着零星白雪,阳光也是明晃晃的耀眼,车是到了甘肃境内了吧。一场宿醉,让我们都安静了许多。<br></b><b> 车在武威停了,昨夜和我们一起喝酒的那对情侣来和我们告别。他们要在这里下车了,我们起身相送,互相握手拥抱挥手告别。人生何尝不是一趟列车啊!上上下下,聚聚散散。有些人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和你擦肩而过,有些人和你稍许停留,然后逐渐淡出你的记忆。有些人会陪你走一程,在你的生命里留下痕迹,或许是终身难忘的痕迹。喜悦悲伤,想起你总会不自觉的叹口气,或者嘴角露出微笑。</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二章<br></b><b> 下午五点多车在一个山弯停了,不是站,大站小站都不是。我们坐的是s市到w市的特快,只有大站才停的,不知这里为什么停。我们打开车窗,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突然,漫山遍野的人,从山坡上,山沟里涌向火车。近了才看到,她们几乎都是女人,清一色红脸蛋。包着绿色格子或者各样格子头巾的,是年纪较大的妇女。也有扎着小辫子的小女孩,她们相同的红脸蛋,相同的衣服破旧,相同的一律提着编筐,筐里装着一样红扑扑的大苹果。她们用浓重的甘肃口音叫卖着他们鲜红的苹果。我们三个都有些愕然,面面相觑,不知所然。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啊!艳斌突然掏出二十块钱,向窗外一个提着筐怯生生的,看起来最多十一二岁的女孩喊:“小妹妹,姐姐买你的苹果,一筐都要了,二十块够不够啊?”小女孩羞涩惶恐的眼睛一下亮了,“姐姐,五块就够了,五块就够了。”艳斌坚持给了她二十块,小姑娘高兴的却又不好意思的说那就连筐一起给了。火车启动了,小姑娘没走。一只手紧紧攥着那二十块钱,另一只手拼命的向我们挥着,阳光下的红脸蛋苹果般娇艳。<br></b><b> 之后,我们一直沉默,面对那一筐红苹果沉默。艳斌却突然转身趴在惠岸的肩膀,眼泪大颗大颗的滴落,惠岸的眼睛里,也是泪花闪动。<br></b><b> 我们每个人的命运,到底是谁在掌控?我想,我们都在思考这个或许在闭眼离世才才会想明白的问题!甚至到了那一刻,我们依然没有想明白…… <br></b><b> 惠岸一直拨弄着吉他。小桌子上放着那一筐苹果,色泽鲜艳,香气诱人,却没人吃。艳斌手里拿着一个,转着,看着。我的脑海里始终闪现那个小姑娘的身影,挥之不去。那些山,应该都是贫瘠的。光秃秃的,不见生命的迹象,荒草都看不到。不敢想象,这每一个苹果,凝结了这些人们多少汗水和期盼?只为火车停留的这一会儿,换取一些零用钱,辛苦换来了廉价。他们每天都是怎样的生活?大都是女人和孩子,男人们是不是漂泊在外打工挣钱养家?他们的身影在工地,煤矿,砖厂出现,肤色黝黑,脊背弯曲,脸上的汗珠滚落……<br></b><b>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惠岸沙哑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车厢里有人轻声附和,声音越来越大。艳斌起身提着那筐苹果,挨个发给大家。苹果的香味,让车厢里变的温馨。我的小芳,我就回来了。<br></b><b> 天渐渐黑了,依稀看到窗外的山高大了,山顶上的白雪也在夜色里闪着模糊的光了,应该是快到新疆了。离家只有五个多月的时间,怎么觉得那么久?<br></b><b> 终于,h市要到了。惠岸要下车了,他装好了吉他和背包。艳斌给他把那个一直拿在手里没吃的苹果,放在了他的背包里。惠岸伸出手摸摸她的头:“提前写信,约好一起回校。”他向我俩说,“明早就到了,剩下的路上互相照顾好!”到站了,他下车。我俩相拥告别,他犹豫了一下,也轻轻的抱了一下艳斌。艳斌却把他抱得紧紧的,还对着他的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惠岸脸有些红,转头眼神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看我,点点头,就下车了。我俩趴在窗户上向他挥手,站台上,他的身影显得那么孤单落寞。<br></b><b> “四人帮”就剩我和艳斌了。明早到了w市,她还要待到下午,坐夜班车后天早晨才可以到家。突然间,觉得疲惫不堪。她缩在椅子上,我也缩在椅子上,都没有再说话,想着心事,不觉迷迷糊糊睡着了。<br></b><b> 天亮了,我们又看到了巨大的风车,闪亮的盐湖。山被厚厚的雪覆盖,一片洁白的世界。我们终于到了!<br></b><b> 车准点进站,十一点十五。这个我们在学校就要吃午饭的时间,冬日的新疆人们,有些可能还躲在被窝里。下车后,我俩随人流慢慢的走出站。吸入口中冰冷的空气,让我一时还没适应从江南到西北冬的变化。出站口,她,站在那里,红色的羽绒服,红色的帽子,白色的围巾,衬着她白净却冻的通红的脸。我不由加快脚步,紧紧的抱着她,旁若无人的抱着她,朝思暮想的小芳啊!<br></b><b> 她没说要接我啊?只是问我哪天走。此刻,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想紧紧的抱着她!“嗯嗯,重色轻友啊!”小芳一下推开我,脸更红了。我也意识到艳斌在后面,“不好意思啊艳斌,这是我的……我的女朋友,小芳。”“你好!”小芳伸手与艳斌相握。“我是他同学沈艳斌。“我是小芳,他女朋友。”小芳说着就提过艳斌的包。我们三个一起走过车站广场,小芳说要带我俩吃那家超级正宗的过油肉拌面,去解解我们五个多月的馋。吃过饭,艳斌坚持去她朋友哪里。说是离车站不远,两站路,在那里休息休息,下午就做夜班车回了。我们挥手告别,看着她消失在人流中。小芳拉着我的手,去了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原来她昨天就来了,把货提好放在旅馆。一早就去接我,在车站等了一个多小时。进了房间,我扔了包,转身一把紧紧的抱着她,她炙热的唇迎了上来,所有的相思,一吻全解!</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三章<br></b><b> 我和小芳坐上了回家的最后一班车。我们紧紧的偎依着,坐在了中间靠后点的位置。车没有坐满,我们后面没人,边上坐了一个中年人,昏昏欲睡的样子。我揽住小芳的腰,厚厚的冬装,挡不住彼此身体里透过的温暖,幽幽的发丝香味依旧沁人心脾。小芳微微抬头,有些痴的看着我。我也傻傻的看着她,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可流淌于眼神的浓浓爱意,融化了彼此的心。她突然吻了我一下,嘴唇碰到我的唇,就攸忽闪开,脸羞羞的红了,头抵在了她傻二哥的胸膛,双手,搂的更紧了。<br></b><b> 当车驶出 w 市,天已经渐渐有些黑了。橘红色的落日显得有些清冷,只一会儿就不见了。远处 c 市已华灯初上,灯光阑珊,像是个美丽童话的国度。小芳伸出手捏紧拳头,在結满霜的车窗上,拓出一个个大小不一胖乎乎的脚丫形状,用指尖点出五个可爱的脚趾。不一会儿,脚丫就渐渐模糊不清。她就又继续拓,还让我一起。我们玩的不亦乐乎。爱情,真的很美,两个倾心相爱的人在一起,没有了孤单,没有了忧愁,一块冬日结霜的车窗,也蕴含了满满的爱。<br></b><b> 车驶入 c 市,312国道穿城而过,带给了这座城市不一样的繁华。小芳头依旧靠着我的胸膛,却安静的睡着了。路边各色灯光迅速透过我们拓的满车窗大大小小清晰模糊的脚丫子们,照在小芳美丽恬静的脸,睫毛时而微微抖动一下,嘴角微张,红润可爱。我忍不住,低头吻了一下她诱人的唇。又吻,吻的深了点。我的脸烫的厉害,心又如擂鼓一般。却感到嘴唇有一丝疼,小芳用牙齿,轻咬我,舌尖俏皮的滑过咬过的痕,像是抚慰,又像是引诱,更像是渴望。双唇紧紧合在一起,灵魂,也像是粘合到了一起。此刻,听不到车的轰鸣声,看不见那一片灯光阑珊,只有城外,宝蓝色夜空下,钻石样的星光,闪过那些脚丫子,好像也羞涩的闭上了眼。<br></b><b> 依偎着,我们都睡着了,这个狭小的座位,却如此温暖。<br></b><b>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车驶过 h 县我们浑然不觉。快到小镇,售票员喊半路下车的乘客吵醒了我们。小芳依旧慵懒的偎着我,我们手紧紧的握着,一刻也没分开过。小镇没有阑珊的灯火,没有来往匆忙的汽车。下车,车站还是那个车站,没有太多的变化。我们牵手走着,享受着小镇独有的静谧,脚下咯吱咯吱的响,如冬夜清脆的歌。小芳问我累不累,我摇摇头,把她的围巾拉紧了点。她挽着我的胳膊,偶尔路过的车灯,晃过我们的眼,拉长了我们相融的身影。离去,又把身影,揉入了黑夜。<br></b><b> “二哥,我俩比赛吧,看谁先跑到前面的三棵树,预备,跑!”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开始跑了,我在后面追她:“小赖皮,等等我。”三棵树,那是我们以前骑自行车来小镇,累了经常休息的地方。跑到,却不见小芳,我正纳闷,这个鬼丫头躲哪里去了?她却从一棵树后闪出,跳到了我的背上。“猪八戒,背你媳妇走。”“好嘞,媳妇,老猪走了哦!”<br></b><b> 过三棵树,到路口向东,离家就不远了。小芳要下来,说怕累着我。我说:“芳,我愿意背你一辈子,二哥不怕累,只要有你,苦累都不怕。”她的双手搂着我,脸贴在我的右耳边,轻声说:“二哥,我爱你!我爱你!愿意一辈子陪着你!”我浑身充满了力量,大声感到:“小芳,我爱你!我爱你小芳!”“我爱你二哥,永远爱你”。小芳也大声的喊着,寂静的夜里,声音传的好远,星星,也兴奋的眨着眼。爱,就要大声的说出了,一定要大声的说出来。因为,下一生,谁都不敢保证,都还能相见。</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四章<br></b><b> 雪落无痕,覆盖了所有,留世间一片洁白。<br></b><b> 我还一时倒不过来两个小时的时差,早晨六点多就醒来了。新疆冬夜,六点天是黑的。我翻来覆去,或许是一路舟车,很快又睡着了。迷糊中觉得鼻子痒痒的,“阿嚏”一个喷嚏自己把自己震醒来。睁开眼,小芳爬在床头,双手托着腮,笑吟吟的看着我。原来她用她的辫稍逗我的鼻子。“傻二哥,真成猪八戒了啊?”我伸个懒腰,把头缩进被窝。小芳用手捏我的鼻子,“起来啊猪头,都十一点了啊!”我握住她的手,轻轻的咬住她的指头,“芳,我瞌睡,你哄我再睡睡好嘛?”她脸颊绯红,“傻二哥,先起来吃点饭再睡好嘛?阿姨她们都出门扫雪了,就你个大懒猪还睡觉,没羞!”“下雪了啊?昨晚我们回来天不都晴的吗?好久没见雪了,我们去看雪吧?”我一下坐起来。“好啊,你穿衣服,我去给你热热饭。”<br></b><b> 我起床叠被,穿好衣服洗脸刷牙后,小芳已经把饭端好放在桌子上了。酸菜炖粉条,白米稀饭,大馒头切成片,放在铁丝弄的架子上,在火炉上烤的金黄金黄的。她又在火炉下面的炉膛里放了一颗洋芋(土豆也!)一个皮伢子(洋葱也!)。我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吃过,小芳直喊让我慢点吃。外面什么饭,都没家里的饭香啊!应该是妈妈的味道吧!洋芋混合皮伢子的烤香味溢满屋子,炉火散发的热气让屋子暖暖的。坐在火炉旁剥洋芋皮的小芳脸被烤的通红,娇媚极了。“芳,今天不去出摊啊?”“你回来了,我陪你两天,我也自己给自己放假,不行啊?”说完调皮的向我眨眨眼。她把剥了皮的洋芋和皮伢子给我,我哈拉子要流出来了。小芳喊我慢点吃,别烫着了。我吹着,拿手递给她,“芳先吃一口,我吹凉了。”她咬了一口,我咬了一口。真香啊!“芳,记得小时候你喂我吃你家油饼子吗?”“记得啊,都是你被毛虫虫吓哭后哄你呗。”说着,她用手摸了一下我的鼻子,然后看着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啥啊芳?”我被笑的莫名其妙。“你去照照镜子看看啊!”镜子里的我,变成了黑头鼻子,我也被自己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br></b><b> 村子里很安静,我们走在路上,雪被踩的咯吱咯吱的响。雪下的可真大,几乎没过了脚面。路两旁屋顶墙头都积满厚厚的雪,如同给他们戴了厚厚的棉花帽子。电线上也有雪,几只麻雀落在上面,胖乎乎的样子,抖翅飞走,惊落雪,纷扬的飘落,如同黑白相间的五线谱,跳动优美的音符。太阳升起,驱走冬日的晨雾。路边新宝家院子里,看那棵大榆树枝丫上挂满了雪,在晨光照耀下,粉雕玉琢,如同绝伦的工艺品。家家户户烟囱里都飘着烟,悠乎乎的散入瓦蓝瓦蓝的天空。几只狗满路撒着欢,相互追逐着,嬉闹着,汪汪的叫声回响在整个村子。小芳挽着我,红衣白雪,真美!<br></b><b> 村路上渐渐有了行人。“小芳啊,你领的谁呀?对象吗?我咋不认识?”迎面走来村里的老李叔,棉帽边挂着白霜,眉毛胡子上也是。他看着我俩笑嘻嘻的说。小芳也笑着说:“李大叔,这是我城里的对象,您不认识了啊?我带他见我爸妈!”老李叔哈哈的笑着:“二娃,手里提着给你老岳父的酒啊?,抓紧时间啊,我等着喝你俩的喜酒啊!”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老李叔,您别急,我俩争取快快让您喝。”老李叔哈哈大笑着走了。<br></b><b> 家,家乡,家乡人,是多么好!<br></b><b> 小芳家的院子扫的干干净净,门口的那头大黑驴好像认识我,看到我们就兴奋的转着圈,鼻孔里喷着白气。“二哥,看这头驴也想你了啊!大黑,快叫!”小芳刚刚说完,那头驴就昂起头高声叫起来。把树枝上的雪似乎都震落了。小芳抿嘴直笑,笑得我都有些尴尬了。小芳的妈妈出了院门,“二儿回来了啊!快快进屋,别冻坏了。”“阿姨您好!您也进屋。”<br></b><b> 我把给小芳妈妈买的苏州百年老店“五芳斋”的糕点,给他爸爸买的两瓶江苏特产黄酒“沙洲优黄”放到了桌子上。“梁叔去哪里了啊?”“听芳说你回来,一大早就和小梅去收昨个下的兔扣子,说要给你炒兔子肉,还让我早早和好面,给你擀面条。”“阿姨,您尝尝这个蛋糕,苏州的糕点酥软,不伤牙的。”阿姨笑呵呵的说:“你上学就比较费钱,还买啥买。芳儿,快给二儿倒茶喝。”这,是一种别样的温馨,家的温馨。</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五章<br></b><b> 我和小芳、阿姨正在说着话,门呼的被推开了,小梅带着一身寒气闯了进来:“啊呀,姐夫回来了啊!我姐可把你盼回来了,诶,姐夫你脸好白啊!看样子那里的水土养人呀,把我姐也带去吧!我也去!带不带啊?”小梅一通机关枪般,搞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你个死妮子,啥姐夫不姐夫的,没羞没臊的,都多大了,说话没边没沿的。”阿姨笑骂着,小芳脸微微一红,却没说话。“二哥,我爸今天逮了一只好肥的兔子,高兴的一路都笑呵呵的,这不,顾不上进屋,就开剥去了。”小梅调皮的冲她妈吐吐舌头。我赶忙起身出屋,小芳也和我一起出来。“梁叔您好!”我向在大门道里正在给兔子剥皮的梁叔打招呼。“二儿回来了啊,等会儿让芳他妈给你炒兔子肉吃,这只兔子真肥,等会儿咱爷俩喝两杯。”“叔要我帮忙吗?”“别啦,你一书生能干这活啊!快进屋去吧,芳,快帮你妈做饭,这都晌午了,二儿肚子估计都饿了吧!老家可比我们这都早两个小时的。”“二哥,看我爸多关心你啊,每天都要看天气预报,看到南京就问是不是离你近?老是念叨你适应不适应哪里的气候。我都有些嫉妒了啊。”小芳温柔的看着我,就拉我又进了屋。<br></b><b> 吃饭了,热腾腾的擀面条,我的碗里还卧着两个荷包蛋。“二哥碗里有鸡蛋,我的怎么没有啊?”小梅嚷嚷着。“死丫头,你二哥上学费脑子,给补补,你吼吼啥?”阿姨拿指头点小梅的脑门。我赶忙把碗里的鸡蛋夹给小梅:“小梅也需要补补,她学习也辛苦。”“芳也吃一个,天天摆摊累。”我把另一个鸡蛋夹给小芳。“好啦好啦!别夹来夹去的啦!二儿你吃吧!上车饺子下车面,这是规矩,她们想吃还有,再煮。”阿姨把两个鸡蛋又都夹到我的碗里。我鼻子一酸,瞬间觉得感动的想哭。这是在外的游子,最想感受的家的温暖吧!这一碗荷包蛋面条,饱含了多少家人的期盼和关怀啊!<br></b><b> 吃完饭,小梅洗碗,小芳在炒兔子肉。我和梁叔阿姨聊着,谈苏州的风土人情,梁叔聊河南老家的山山水水,谈家乡的人们。“爸,菜好了。”小芳喊道。我起来和小芳把桌子搬到床边,把凳子放好。小芳麻利的把兔子肉端到了桌子上,我去拿筷子,小梅把炉子上熬的浓浓的砖茶给每人倒了一茶杯。小芳又端了一盘花生米,一盘切萝卜丝,一盘凉拌猪耳朵,一盘酸菜炖粉条。“芳,把二儿带的酒给你爸打开。”“嗯好妈!”小芳答应着,就把我带来的黄酒打开。“先别倒芳,拿热水烫烫,黄酒要温一温再喝的。哦,把家里的枸杞在里面放几颗。”“哦呦,我爸还挺讲究的啊!”小梅怪声怪气的说。“叔您以前喝过黄酒啊?”“是啊!年轻的时候喝过,感觉还可以。”温热的黄酒飘出酒香。我给梁叔和阿姨各倒了一杯。“芳和梅也喝点,黄酒养人,少喝点对身体有好处的”梁叔说着又拿了两个酒杯。我给小芳和小梅倒满杯,最后自己把酒杯倒满,端起酒杯:“叔姨,我敬您二老一杯,您们辛苦了。”“好好,喝!”梁叔一口喝干,阿姨也抿了一口。小芳也浅浅喝了一口。小梅一口也喝干了“哎呀!啥味啊?怎么有点止咳糖浆的味道?”小梅直吐舌头。我们都被她逗乐了。冬日的阳光照在屋子里,梁叔的脸上,刚毅的线条也变的柔和了。阿姨脸上的皱纹也好像浅了,满含笑意。小梅只顾低头吃兔子肉。小芳的脸红扑扑的,如同冬日开放的娇艳的梅花,真美!这些,好温暖的感觉啊!<br></b><b> 有些微醉的梁叔斜靠在被子上睡着了,阿姨在收拾碗筷,小梅去写作业了。“妈,我和二哥出去走走哦!”“去吧,穿厚点,天冷。”我们出了门,太阳西落了,路上投下树枝房屋西斜的影。冬天,大家都是窝在屋子里,毕竟还是冷。我们牵着手慢慢走在村路上。“加油!加油!”一阵孩子的喊声传过来,原来村里的孩子们在村东头的空地上玩“踩宝”的游戏。“走,二哥看看去。”小芳拉着我的手,快步跑向孩子们喧闹的地方。</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六章<br></b><b> 小时,玩过一种游戏:攻城,又叫“踩宝”。在平地上,用脚尖勾画出一方“S”形,内角画弧为“宝”。外角有与方S平行的城道,并在外角所对处有圆形歇脚处,以备攻守时略做休息及战术调整用。基本工作完成,选首领,石头剪刀布,拉人。一般都是先选身高马大者,或关系好者。身手敏捷者也是首选,最后像我这样体弱战斗力差的,也是勉强纳入一队,地位也是极差,往往需要在战斗中死力拼搏,方可自立形象,下次游戏成为抢手队员。队伍拉起,战斗打响。出线者退出战斗!很残酷。<br></b><b> 我们没有学过《孙子兵法》,却会在“踩宝”游戏中运用的相当娴熟,或许这是一种国人的整体遗传吧。有“诱敌深入”,先放对方强者过城道封锁,诱其入城,群起功之,猛虎难抵群狼,围,撕,按,扯,推,出线!秒杀。有“以弱对强,分散对方兵力”。往往我等就是马前卒,在与对方撕拉之际,身手敏捷者伺机掠过,飞扑入城,踩宝成功。也有“美人计”,因为交战双方有男有女。漂亮的女生娇嗔怒骂,巧盼飞眼,在男生目瞪口呆,哈拉直淌之极,其余众兵轰然杀入,措手不及,丢盔卸甲啊。一场战斗下来,有丢鞋者,破袖者,烂裆者,头破者,鼻血横流者,蹭皮开肉者。下一场战斗打响,这些都是忽略了,全身投入,义无反顾。游戏完全结束后,等待我们的,是爸妈手里的树条,巴掌等等。鬼哭狼嚎声在村子东西南北此起彼伏,久久不能停息。再战,如是!<br></b><b> 我和小芳来到孩子们“战斗”的空地,双方杀的正热火朝天。冬日的寒冷挡不住孩子们对游戏的热情。“二哥,回来了啊!来,玩玩!你和小芳姐一起来啊。”玉新喊我们,他脸上的稚气消退了许多,唇上有了毛茸茸的“胡子”。“好!”我和小芳分别加入不同的阵营,撕扯,推拉,嬉笑,快乐的笑声,就在这寒冷的冬,随着橘红色的落日,把整个村子都渲染了。<br></b><b> “江娃子…回家吃饭啦!”“秀秀……回家写作业!”爸爸妈妈们呼喊自家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家虽然玩的正在兴头上,却也是渐渐散了,互相道别,相约明天再战。小芳拿出手帕擦去我脸上的汗,“累不累二哥?满头汗别感冒了啊。”“不累,真痛快啊小芳,还是家里最好,有你在身边更好。”我把小芳脖子里围的我在苏州精心挑选的红色绣蓝梅的丝绸围巾围好,把棉衣的拉链拉紧。小芳也帮我收拾好棉衣,依偎着向我家里走去。<br></b><b> 冬天天黑的很快,天边就剩一点渐渐模糊的紫红色的光晕。村子里家家户户的灯透过小窗,发出暖暖的光。偶尔可以听到几声麻雀的叫,夹杂几声低低的狗吠,还看到一只老母鸡茫然的走着,天一黑鸡的眼睛就看不到了,也不知它能不能找到家。家里的灯亮的明晃晃的,照的院子里堆的雪也发亮。家人,都在等着我们回来。</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七章<br></b><b> 小姐姐要结婚了!这可是我们家的大喜事。隋大头之前到我家来,总是很腼腆的样子。每次来都拿好多东西,鸡呀鱼呀肉的。弟弟问我为什么他来会带给我们家那么多的好东西?我也不知怎么回答弟弟。隋大头很勤快,来了总是不闲着,扫院子,喂羊草,和大哥清理羊圈。小姐姐也不会让他闲着,说没过门的女婿就要多使唤。看大姐夫结了婚,没过门时来了抢着做饭,炫耀他切的土豆丝有多细!现在来了和老爷一样,躺在床上不动弹。妈妈就会说小姐姐霸道不讲理,小姐姐不置可否,依然喊着大头干这干那的。<br></b><b> 婚期定在了元月十八号。大头和他爸爸、大哥一起来商量日子的。妈妈大姐小姐忙活的做了一桌菜,小芳要来帮忙我没让来。天天出摊很辛苦,人手够就别累着她了。商量结婚的日子,怎么感觉像是谈判。对方问:亲家,你们这边看有没有什么要求啊意见啥的?这边说:没啥意见,吃菜吃菜。对方说:那亲家,你们看把日子订到元旦怎么样?这边说:元旦太早了吧?家里养的鸡还没长大。猪圈里猪膘还没上来。羊也老不怎么吃夜草,瘦的都和排骨一样。对方心领神会:亲家,你们看提前拉两只大羯羊,六只隔年的老母鸡,半只一年的大肥猪咋样?这边老爹看看老妈,老妈看看老爹:还可以吧!二十桌流水席加前后酬东,应该差不多。诶亲家公,你们办酒席喝的什么酒啊?对方似乎也恍然大悟:芳洲老窖,今年都在喝这种酒。各村办席大都都是这个酒,烟十条黄“美登”够了吧?这边笑逐颜开:够了够了!二丫头要内衣四套,夏衣两套,棉衣一件,大衣一件,棉裤两条,皮鞋两双,结婚穿的不算哦。大头也的穿的展刮点!别丢老徐家的人,西装领带都要打上!我们这边给丫头陪嫁的洗衣机,自行车,皮箱,被子都让孩子们自己看的去买。另外还有压箱底的一千块钱,你们到时要翻两千给孩子。刚刚结婚,日子才学的过,算是我们给孩子们的一些生活费吧。你来我往,推杯换盏。基本其乐融融,圆满谈妥。<br></b><b> 这可真像是谈判啊!我过后说给小芳听。小芳趴在我肩膀上说:“二哥,这里都是这样的风气,到时我俩结婚不知道会是啥样子的?”“我们去旅行结婚!我带你去旅游,不大操大办,搞个新式的结婚。”“好啊二哥,我也不喜欢这样结婚。那就说好了,你带我旅游结婚。”<br></b><b> 姐他们结婚准备的衣服鞋子,都是小芳陪着去乌市买的,小芳对这些已经相当的熟悉了。我和小梅看了两天摊,大冬天的真冷啊!都不能想象小芳是咋熬过来的。冬天无论你穿多厚,在外面站不了多久,就会觉得冻透了的感觉。我和小梅就玩小时踢脚的游戏,不停的动来动去。三点一过就让小梅回家,怕冻坏她。我也暗下决心,以后觉不让小芳受这样的苦!<br></b><b> 结婚前一周,大头他家该送的都送来了。大哥骑自行车去沙门子,请一个远房叔叔来炒菜做大厨,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任务。有名气的大师傅,一到冬天红白喜事多,都抢不过来。冬天天冷,也需要和大师傅提前订好菜谱,早做准备啊。我和小姐姐、小芳、弟弟就挨家挨户请乡亲们来喝喜酒。虽然满村都知道元月十八号老徐家嫁丫头,可这是礼数,老爹说礼数一定要到的。远处的亲朋,在定好日子的时候,老爹就让我写好请帖,托各村各场熟悉的亲朋相帮的送出去了。<br></b><b> 结婚正日子的头一天,各路人马陆续来了。刚子开着小四轮,拉着我和弟弟大姐夫挨家的借凳子方桌。在每家的方凳下面和方桌下面都用粉笔写上各家名字,以免还的时候搞混淆了。一般情况下,稍微大点的红白事,几乎都是要满村子借过来的。院子里用土坯垒起了三四个灶,炉火烧的红通通的。蒸馍馍一个炉子,需要提前油炸的鱼啊肉呀丸子什么的要提前炸好,用一个锅。卤猪蹄什么的也是提前卤好,也要一个锅。老远就可以看到院子里热气四散。村子里大妈大婶大姐大嫂们不用喊,就拎着菜刀,刀板,大盆小碗自发的来了。蒸馍的,洗菜的,切菜的,剁肉的,杀羊宰鸡的,一切好像很乱其实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因为有大个子王叔做总管,他身高声也高,是周边村子里有名的总管。考虑事情周到,说话威严,大家有事都请他做总管。<br></b><b> 到下午四五点,大个子王叔会和老爹老妈还有炒菜的大师傅商量商量,炒六到八个菜。让今天和明天要帮忙干活的,远处提前来的亲戚们坐个三五桌,边吃边喝,顺便把各自的任务安排好:切菜配菜,刷锅洗碗,端盘送菜,倒茶递酒,迎来送往,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人头。不简单啊!</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八章<br></b><b> 天空飘下一层薄薄的雪,我被院子里刷刷的扫雪声吵醒。起床,大哥和老爹在扫院子。我帮着一起把扫堆的雪清出院子。大师傅也起来了,把炉子捅旺了。妈妈几乎一夜没睡,她要看着院子里放的肉呀什么的,别被闻到香味的狗偷吃了。还要看着炉子别灭了,时不时要添点煤。奶奶迈着小脚也来了,东瞅瞅西看看,脸上的皱纹也像绽开的花儿。<br></b><b> 小雪没有挡住冬日的朝阳,一个大好晴天。大个子王叔人没到声先到了:“徐大哥徐大嫂,早晨起来看到一地的雪,还想老徐大哥不小气呀?这嫁闺女的大喜日子老天爷咋这么不帮忙。哈哈哈哈……原来是老天爷和你们开了个小玩笑啊!你看这大太阳,多热乎。”帮忙的人陆续来了,大师傅烧了一大锅羊肉粉条汤,大姐溜了一笼小花卷。大家都是自己动手盛汤吃,乡亲之间没有太多的客套,人多都是自己招呼自己。小姐姐给奶奶盛了一碗热腾腾的汤,拿了两个花卷端到屋子里让老太太吃。奶奶拉着姐的手,笑呵呵的说:“丫头啊,嫁到别人家的媳妇,可要勤快。手脚别懒,你刀子嘴豆腐心,心善。可要孝敬大头他爹。”“奶奶我知道,您趁热吃。”这时小芳也端了一碗汤进来了,“我以为奶奶您没吃呀,姐给您端过来了啊!”“芳,过来过来,和奶奶坐这一起吃,瞧我这孙媳妇真俊啊!”正要出门的姐嚷嚷“奶您偏心,我今天出嫁,都说新娘子最漂亮,您都不夸我,净夸您没过门的孙媳妇。”奶奶笑骂:“死丫头,刚刚说过,嘴巴就不饶人了啊。漂亮漂亮,都漂亮!你最漂亮,是天上的七仙女。”奶奶的话惹的满屋子的人哈哈大笑。<br></b><b> 我和弟弟去贴大门上的喜字和对联。天冷,要快快抹好浆糊马上贴上去,要不浆糊就冻着了。喜联和大红双喜一贴,顿觉喜气横生。十二点左右,来帮忙的乡亲们都各自就位了。大个子王叔又给他们临时开了个会,给端盘子的七八个小伙子每人发了一条毛巾,一双白线手套。特意安顿他们,有些客人在边上邻居家坐席,端瓜子喜糖要跑快点。过那个墙上开的豁口小心点,别把菜碰翻了。倒茶的手脚也要麻利,随时来回看看,都是亲戚朋友,别怠慢了客人。洗碗洗盘子的暂时可以歇歇,第一批客人下桌就要动作快,别让人等的太久。叮叮当当的切菜声,迎客的二叔爽朗的笑声,大个子王叔满院子的吆喝声,小孩来回跑的嬉闹声,七姑八姨大妈大婶们不知嘀咕啥,不时爆发出的大笑声,大师傅肉菜入锅兹啦声和翻锅火苗蹿出的呼呼声,这都是喜庆祥和幸福的声音啊。<br></b><b> “噼里啪啦……”鞭炮声响起,大家都涌向大门口。新车来了,一辆红色的夏利车打扮的花枝招展,大头西装革履的走了下来,我怎么看他打的那条红色的领带都有些别扭。小姐姐的发小们把大门用一张长条桌堵死,大头他们一行娶亲的人被堵在了门外!这可是有讲究的,其实也是起哄闹大家开心的。红子端了一盆红纸泡的水,据说他们在里面放了酒,花椒面什么的,要给新郎抹脸的。黑娃喊道:“大头你干嘛来了?”“我娶媳妇来了。”“娶谁啊?”“娶的是徐艳艳。”“谁让你来的?”大头一时哑了,不知该怎么回答。红子燕子的手就上去了,大头脸被抹的像红脸的关公。在大头挣扎的空顺手也把伴郎抹了个大红脸。边上伴郎急了大喊:“撒红包啊!”大头恍然大悟,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红纸包的红包撒向大门内。这边大人小孩一哄抢,可那几个把门的巍然不为所动。“这一关算你混过去了,可这两杯进门酒,是混不过去的!”咕嘟咕嘟,两大茶杯52度的芳洲老窖就倒满了,一杯估摸有一百克啊。这进门酒新郎是不喝的,和他一起来的人都可以喝。那边还真不示弱,一个三十来岁的黑脸大哥过来端起茶杯像喝水一样就喝了。这可把黑娃震了一下。“刚刚两杯是好事成双,再喝两杯,是要大家事事如意!”黑娃这个家伙没上啥学,酒辞还挺多的啊!“黑娃你扯蛋,都是两杯进门酒,你啥时候加四杯了?等你娶媳妇,进门让你媳妇家给你喝八杯。”大家哄笑。“冲啊!冲进去!”对方推拉搡拽,一下冲进了大门。“鞋!我的鞋跑哪去了?”黑娃大喊,院子里的人更是笑成了一片。大头进了院子,犯了个错误。或许是高兴的过了头,他忘了给炒菜的大师傅敬烟给红包。不管红包大小,这可是表示对大师傅辛苦炒菜的尊重。他们被让进屋后,给他们上菜时,大师傅在每个菜里又都撒了一把盐,嘿嘿一笑:“端走让他们好好吃!”那桌菜估计是没吃几口了。<br></b><b> 吃饭的空儿,来娶亲的不知应该叫大嫂还是大妈的描眉画眼花枝招展的一个女人,会不停的催这边快点走。小姐姐在化妆,穿新娘装。脚不粘地,要穿大头送来的新鞋子。那个娶亲的女人带着大头来接小姐姐,结果门又被堵死。好不容易挤了个缝,塞了五六个红包才被放进来。小姐姐的那些姐妹们起哄让大头给小姐姐穿鞋子,可打开箱子却发现鞋子只有一只。大头学乖了,拿出一个大红包举了起来。躲在床角的弟弟就没出息的喊“鞋子在我这!在我这!”</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二十九章<br></b><b> 开始女婿改口了,爹和妈端端正正的坐着,姐拿着酒瓶,大头端着两个酒杯,恭恭敬敬的弯着腰:“爹,妈,女婿给您二老敬酒了!”老爹刚准备伸手接,边上有人喊:“没听到!喊的啥啊?”“声音太小,舍不得叫啊?”“不是亲爹亲妈不愿喊啊?”“声音大点!大点啊!”“徐老汉,你没喝过酒啊,手那么快?”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哄闹着。大头抹了红的脸更红了,精描细画的小姐姐今天真美,头上红色的头花微颤,点缀的姐更加的妩媚动人。脸颊绯红的姐抬手拧大头的耳朵“你就不会声音大点啊!”大家笑得更欢了。“爹!妈!女婿给您二老敬酒了!祝二老身体健康!”大头声音都喊直了。老爹和妈刚刚准备接酒杯,边上又有人喊:“不行不行,爹妈没答应,重新喊!”大头又喊,“哎!祝你们夫妻俩白头偕老,一辈子幸福!”老爹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妈也一口喝了,却用手抹要溢出眼睛的泪。是啊!哪个当父母的,在把女儿托付给另一个人的时候,不都是千般不舍啊!<br></b><b> 新车走了,大哥背着小姐姐送上了新车。小芳当小姐姐的伴娘,弟弟,大姐,三叔,小姑,四姨夫,六姨,还有小姐姐的几个好朋友一起组成两桌“西客”,送小姐姐去了。月珍嫂子怀里抱着的佳佳问道:“妈你结婚的时候也是穿的这么漂亮,画的这么好看吗?”“是啊!妈也是村里一支花啊!”“你为什么不带我?我可以给你当伴娘啊!”说着还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佳佳的哭声,让周围的人笑成了一片。看着送亲的人走了,大个子王叔大声喊:“没坐席的块点哦!”流水席又开始了。<br></b><b> 在院子里的大榆树下面,放了一个小桌子,摆了一碟花生米,一盘鸡肉拌粉条都冻上了冰碴。一瓶酒,三个大号酒杯,这就是喜事上的“自由市场”!自认划拳拳法高的,酒量好的,就可摆擂台叫板。桌子周围围了一大堆人,一时“自由市场”战火纷飞,不一会儿,黑娃,就被几个人背的弄回家了。三娃扶着墙,嘴里咕咕叨叨的不知道说的啥,明显是醉了。洋洋把一个地下捡到没响的炮用他爸的烟头点着,扔到了三娃的脚边,“砰”的一声响,洋洋吓得捂起了耳朵,可三娃却依旧扶着墙,嘴巴里还是咕咕叨叨,对这一声炸在脚下的炮响无动于衷。一口黄板牙的二舅也醉了,看到我就拉着我的手说:“二子兄弟。”“别二舅,我可是你的外甥啊!”“什么外甥不外甥的,喝了酒都是哥们兄弟。赶明个,我要去老梁头家,和你老岳父喝两杯。”醉了的二舅搞得我有些手足无措,他却东倒西歪的,却又不错方向的向他家走去。我问要不要送送他,他摆摆手,好像说我小看他了,直到拐了个弯不见了。成子摇摇晃晃的站在门口,来人进人就会掀起门帘,弯腰一弓:“慢走!请进!”这个动作和这句话,成子估计重复了有一百多遍,直到被他瘦小的媳妇揪着耳朵拎回了家。嘴里还不停的说着“慢走!请进!”一只手还一伸一弯放到大肚皮上,很绅士的滑稽的样子。<br></b><b> 人们陆续的散了,院子里安静了许多。送亲的人也都回来了,小芳下车,脸红扑扑的,看到我有些晃的走到我身边:“二哥,我喝了两杯红酒,头有些晕啊。”说着挽住了我的胳膊。“芳你和二子也办了得了,才分开一会儿,瞧你俩腻歪的。”老李叔剔着牙花笑呵呵的说。“别急李叔,您把大红包准备好,有您的喜酒喝!”<br></b><b> 一个平常,红火,温情的农村婚礼,热热闹闹的结束了,幸福启航,新的生活,也就开始了。</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三十章。<br></b><b> 萝卜根来了,他听说我上学假期回来,就过来看我。萝卜根,原名罗武根,初一时,头大身子弱小,“萝卜根”就成了他的外号,一直那么叫着。在我上高二的时候,他就当兵去了。在南疆k市h县某师坦克连服役。两个老同学也有两年多没见了,见面很高兴,不觉聊起了往事,他告诉我一件纠缠在我脑海里好几年的一个“谜团”的答案。1987年,我们上初一,那天下午语文课,姬老师,皮肤白净的女老师给我们上课。他说那天中午吃的是韭菜,辣皮子炒椒蒿拌拉条子。他中午是绝对不睡觉的,学校东头一条灌溉农田的水渠,成为我们中午嬉闹的乐土。想的和小明兵子去洗澡,狼吞虎咽吃下去的椒蒿辣皮子韭菜拌拉条子,被凉水一激,上课期间肚子拧着劲的疼。老师要大家默读课文,教室里一片安静。这时有想放屁的感觉,当然,得忍住啊!可是,实在是忍不住啊!!!他想,应该是个闷屁,无声的。这个时候,总是心存侥幸的。结果这屁出来,有声啊!吓死他了,拼命忍住。结果,变成了悠长婉转的拉着尾音的华丽的屁……安静的教室,如同撂了一颗炸弹,同学们哄堂大笑。老师尴尬羞涩气愤却又拼命忍住憋的通红的脸。大家都盯向他这个方向,他也装作愕然的样子看着同桌小丽。小丽,头几乎低到了桌面上。“好你个萝卜根,你家伙隐藏的太深,我们都以为那个悠长的屁是小丽放的啊!”“如果记忆可以回去,我要告诉同学们。澄清小丽同桌背了几年的黑锅:89届3班的同学们,那个婉转悠扬的屁,是我放的!”“听说小丽和她姨妈去了上海,也许,这一辈子,你都无法当面向她澄清事实了”<br></b><b> 我们就这样聊着,聊过去记忆里的点滴,也聊到了现在。我告诉他我和小芳的事,他羡慕不已。说他喜欢高中时班上叫萍的女生,和他一直保持书信来往,介于表白与未表白之间。这次探亲假回来,他特意去了w市找萍。只是凭萍给他x大财金学院财会班这个信息,因为萍已有两个月没有给他写信了,他写给她的信也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他去了萍所在的学校,毫无头绪的找,见了学生就问,却没有任何结果。最后,在值班室,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递给那个身上有一些残留的军人气息的值班大哥一根绿盒的“翡翠”香烟。当那位大哥知道他是某师某团的军人,大喜过望,原来他们居然是战友。萝卜根一个标准的敬礼“班长好!”大哥神情激动,标准军礼回敬。问清楚原由后说:“兄弟,等我二十分钟,给你答案!”<br></b><b> 当他推开萍宿舍的门,与表情愕然的萍四目相对,他一时没有读懂萍复杂眼神的含意。半个小时后,他死死拽住萍要送他出去的宿舍门,转头飞快的跑出宿舍楼,没有理会值班大哥的喊,跑出校门,任凭瓢泼的秋雨,把自己淋湿。“我有男朋友了,他是s市教育局长的儿子!”这句话,击碎了他心中对爱情所有美好的憧憬与向往,让他如孤魂一般,游荡在这座陌生的城……<br></b><b> 我 们依旧坐着。没有开灯,冬夜外面依稀的光透过窗户也不是那么黑。两个红色的烟头一闪一闪,烟雾缭绕。已经第二瓶过了,桌子上只有剥落的花生壳,加一壶滚烫的茶,新疆特产的砖茶。我和他只是隔会儿,端杯,一口喝干。五十克的一杯酒涌入口,撞击着味蕾,刺激着神经,让深夜里的大脑越发清醒。却都没说话:两瓶老酒,一壶老茶,两个多年的兄弟,还要说什么?<br></b><b> 终是醉了……<br></b><b> 早晨我醒来时萝卜根已经走了。屋子里还有残留的酒味。我起身,打开窗,冰冷的空气冲入,带来一阵寒意。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扫了一簸箕烟头和花生壳。擦干茶几上的茶渍酒渍。把茶壶里残留的茶倒入花盆,洗干净酒杯茶杯。把炉火捅旺,把茶壶灌满水放在炉子上。搬个小板凳坐在炉子旁发呆。直到水壶发出刺耳的鸣叫。我倒了一杯开水,水雾袅袅升起,消散。喝一口,滑过干渴的喉,舒服,却又带来莫名的燥。对着杯口,我吹了好久,一饮而尽。<br></b><b> 走出房门,冬日的晨,雾气腾腾。树枝上挂满了霜,臃肿的枝条在寒风中轻轻抖动,偶尔会落下点点霜花。走了一会儿,耳朵已经感觉到有些疼,我竖起棉衣的领子,毛茸茸的衣领带给耳朵一些温暖。我走到了村子外的一片农田,厚厚的雪把大地盖的严严实实。渠梗上长的稀稀拉拉的树显得格外孤单。其余,都是白茫茫的一片。<br></b><b> 伸个懒腰,骨头咯吱作响。口中哈出的气遇冷,在我的睫毛和眉毛以及头发上,凝结成白的霜。我也没有抖落,只是静静的站着。<br></b><b> 太阳,终于出来了。<br></b><b> 白色的大地,幻化了颜色,好像变成了粉红色,淡淡的粉红色。就连那几棵树,也有了别样的光彩。穿过树枝缝隙的阳光,呈现了七彩。枝条都熠熠生辉。我想,白色,是更容易接纳的。如同空白的人生,是否可以更加任性的去挥洒泼墨?<br></b><b> 昨夜和萝卜根的那场酒,无他而言,应该是对以往生活的清零和开始吧。重新铺一张白纸,是不是可以绘的更好?<br></b><b> 走在回家的路上,两旁树枝上的霜可能是因为阳光,落了许多。倒像是下了一层薄薄的雪。据说树枝霜落,近日必有雪。<br></b><b> 翌日,大雪!</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三十一章<br></b><b> 过年了,我们所期盼的节日!大哥老爹一大早起来,把诺大的院子扫的干干净净。妈妈大嫂把酸菜骨头也是早早炖在锅里。忙活着完成她们的菜单。调皮的侄子脸都顾不上洗,就着急放鞭炮。不敢拿着放,插在雪堆上,战战兢兢的点着,转身就跑,捂着耳朵不等炮响。“二叔和我一起放炮,尕叔背着我放。”我抱着侄子点雪堆上插的炮,侄儿紧紧搂着我的脖子,哈出的热气软软的,眼睛闭的紧紧的,眼珠却溜溜转转。炮一响,小手搂的更紧。弟弟喜欢把侄儿架在脖子上,一只手搂着他的两只小脚丫,喊着“乐乐自己抓紧啊!”另一只手捏住鞭炮的屁股,让大哥用烟头点着,炮引“滋滋啦啦”冒着点点火花,着的差不多了,猛然把炮扔向空中。“啪”的一声,空中的炮似乎更响。“乐乐,你想揪掉尕叔的耳朵啊!”我们哈哈笑。大嫂却跑出屋子,急忙要抱吓得哇哇大哭的侄儿。侄儿却死拽着弟弟的耳朵不放,一边哭一边说:“尕叔还要,还要这样放。”<br></b><b> 年夜饭前,浩浩荡荡的一大家子去给逝去的先辈们烧纸。走之前奶奶会拿一个掉漆的白瓷缸,在里面装一些肉,鱼,米饭,糕点馒头,自言自语的说:“这些都是你爱吃的,都吃点,多吃点。”眼神安详,好像爷爷小叔就坐在对面。走到离连队几百米的荒野地里,二叔用推雪板推出一大片圆形空地,叔叔堂兄弟姐妹加上小侄子跪一大圈。在中间把黄裱纸点着了,我们一边向火里仍着纸钱一边喊着:“老太爷收钱喽,爷爷收钱喽,小叔收钱喽……纸灰随风飘着,有的落得好远好远。老爹会把白瓷缸里的东西扔到火里。二叔三叔四叔和大哥把白酒打开在火里倒点,轮流一人一口喝。我也接过大哥递过来的酒瓶,向火里倒一点,然后仰头喝一口。用这种古老的仪式,在除夕之夜前,我们来祭奠逝去的先人。<br></b><b> 路边笔直的白杨挂满了白霜,天瓦蓝瓦蓝的,就要落下去的太阳在冬日里显得格外的红。踩着厚厚的雪,回来了。路上会遇到烧纸回来的人们,打着招呼,相让着去家里喝酒。看到了小芳、小梅、小东和梁叔。老爹非要拉梁叔去家里,梁叔直摆手“除夕饭得在家里吃啊!改天去,老哥俩好好喝两杯。”我悄悄的问小芳晚上能一起给奶奶磕头。结果被梁叔听到了,“吃过饭再去哦”梁叔说了一句转头就走了。我伸手拉拉小芳,彼此相视会心一笑。<br></b><b> 一大家子开始吃年夜饭。几十号人分开坐,小的一桌,老的一桌,最后都是挤到一桌。开心的喝着酒,也不管辈份了,和四叔划拳,和三叔敲老虎杠子。把刚刚成年的堂弟哄醉,坐在床上呵呵的傻笑。小芳来了,给爹妈奶奶拎着礼物。大家给奶奶磕头,笑着要红包。叔叔们非要我和小芳一起给奶奶磕头,我们拉着手,一起给奶奶跪下,祝福奶奶长命百岁。奶奶塞给我们各一个大红包。大嫂起哄说奶奶偏心,奶奶拿起一根麻花递给嫂子,“给,过门的孙媳妇一根麻花,没过门的一个红包。”奶奶小小的房间里,充满了温情和暖暖的年味。窗外,鞭炮噼里啪啦的响起,早就喊着要晚上放炮的侄儿却怎么都摇不醒来。</b></h1> <h1><b>《小芳》第一部</b><b><br></b><b>第三十二章<br></b><b> 除夕夜这儿有守夜的习惯,叔叔们都出去玩了,无非是找人凑桌打“双扣”的扑克牌游戏,或者是去连队的办公室跳舞,都是要闹腾到天亮的。我和小芳哪里都没去,只是陪着奶奶说话。奶奶在炉子上热了两个菜,打开一瓶酒,然后用白瓷缸放了一大撮茶叶,倒满开水放在炉子上慢慢的熬着。奶奶喝酒的时候,总是喜欢喝酽茶。老人的生活习惯有悖常理,喜欢吃咸菜,酸菜,每天都要喝点酒,浓茶相配。无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身体瘦小,从没进过医院,多年都听不到感冒,偶尔感冒也是胡乱吃几颗药,好了!七十多岁自己动手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收拾她的小院子,夏天总是几角旮旯里种满瓜瓜菜菜。<br></b><b> 奶奶在小炕上放好小桌子,摆好碗筷,酒杯斟满,茶端过来,给我和小芳一人倒了一杯,玻璃茶杯被奶奶洗的直透亮。所有这些活奶奶是决计不让我和小芳动手的。只是让我们坐好,做好一切就笑眯眯的看着我俩:“我这孙媳妇真看不够啊!越看越俊,比那墙上贴的画张上的女人还漂亮。”小芳格格的笑,举杯给奶奶敬酒。奶奶端起杯,笑着喝一口。我也向奶奶举杯。“年轻的时候我一口酒都不沾,你那个死鬼爷爷走了,我心里闷的慌啊,就借酒消闷,给喝上瘾了啊。”“奶奶您少喝点啊。”“没事,今天年三十,我高兴,没事的。”<br></b><b> 奶奶用手拉着我俩的手。她的手干瘦,骨节突出,骨头变形,青筋盘错着,无法想象这双手曾经的样子。看到这双手,看着她老人家满脸如弯曲小河般的皱纹,眼神却不浑浊,有一种历经沧桑后积淀的安宁与沉静。看着我们时,眼含笑意。抚摸着我和小芳的手,温暖,干燥,轻飘飘的,好像又是沉甸甸的。<br></b><b> 奶奶给我们讲了好多往事,因为那时这里人烟稀少,文化人更少。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老太爷,就给她和姨奶奶起了一样的名字。搁现在,是无法理解的啊。可是几十年之前,许多事又是我们几人能理解啊?奶奶告诉我们,她的妈妈,我的老太,在七十岁的时候,“死”过一回,是突发的。总之,在那个年代,种种迹象表明,她老人家就是死了。从她们住的村子,套好毛驴车,赶到离家十来公里的总场医院,以当时的医疗条件,应该是无任何作用的吧。所以,大舅爷爷二舅爷爷三舅爷爷小舅爷爷商量,让爷爷和姨爷爷们回来商量老太的后事。几个表叔步行,分兵几路,去请人了。当时是队长的爷爷带着车队(马车驴车)去头道沟拉柴去了,不在家。奶奶听说后,带着尚年幼的小姑姑,步行穿过一片沙窝,走了大半天赶到了。十岁的姑姑一路又饿又渴又累,可看到奶奶边走边哭,却什么也不敢说。红柳梭梭有些地方都有一人多高,她只有拉着奶奶的手,紧一步慢一步的小跑着。到了老太家,丧棚都搭好了,满院的人都愁眉苦脸的样子。奶奶撕心裂肺的哭声,吓的姑姑也一起哭,有累有饿有吓着的成份,悲伤倒是没有多少吧,毕竟姑姑还小。<br></b><b> 老太当时是放在一间闲房子,寿衣都穿好了。奶奶说看着就像睡着了一样。天快黑了,都是自己家里人,围坐着,商量老太的事,请哪些人?酒席做几个菜?大厨请谁合适?明早借方凳方桌村子里够不够?要几个毛驴车去总场买菜,四五点走晚不晚?进了本家坟营子,地方选哪里好?要找哪几个人打坟坑?每人出多少钱?女婿领牲的羊也得定好了……好复杂啊。几个舅爷几杆烟枪一股一股的喷着烟。<br></b><b> 大舅爷爷起身,去看看老太。推开闲房的门,昏黄的灯照着老太。大舅爷胆小,只是探头看看,突然,好像听到老太发出一声呻吟。大舅爷感觉头皮发麻,后背冷飕飕的。却没喊,悄悄走过来,拉拉奶奶,让她一起再进去看看。他俩进屋,凑到老太面前,果然,听到老太又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身子微微动了一下,慢慢睁开了眼,轻轻的转头,侧看着奶奶,嘴巴动了一下,终于说了一句:“庄稼这么忙你咋来了?”奶奶说她当时一点都没怕。老太还说她饿,给她弄点吃的。<br></b><b> 老太死而复生,那身穿上的寿衣又脱下,直至二十年后九十三岁高龄,才又穿上,安然离去。<br></b><b> 奶奶让我取下墙上挂着的像框,里面有老太的黑白照片,和奶奶长一模一样。特别是眼神,干净,安详,像一波古老的潭水。我想,活不到一定岁数,是不会有这样的眼神吧。<br></b><b> 贫瘠,荒凉,坚持,开枝散叶。这一大家,如今四世同堂乐融融。生命,本是一场长情的等待。轮回也罢,繁衍也好,总没有停留过脚步。或许不愿等待,却是没有回走的可能。老太的“死而复生”,可以当做一个故事,也可以当做一个传奇,我却愿意,把她当做一个长情的等待。已为黄土的老太,心愿未了吧,来去间,我想。<br></b><b> 奶奶有了一些醉意,我和小芳要她睡了,她却不愿意。让小芳给她梳梳头。小芳打开奶奶盘在脑后的发髻,慢慢的梳着。然后细心的又盘起。还把别在她头上的一朵紫色的珠花插在她老人家的发髻上。“奶奶,您真漂亮!”小芳拿过镜子让奶奶看。那朵紫色的珠花,让奶奶的顿时发出别样的神韵。我们看到,奶奶的脸颊,似乎飞过一抹红晕,如此动人。</b></h1> <h1><b>感谢各位亲友们阅读欣赏转发,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这是我的荣幸,也是我前进的动力。《小芳》好多亲友觉得结尾好像没有,大约是我不忍心结尾吧。这个故事还将继续,算是圆我的梦,亦或是大家的梦吧。每个人,心里都曾经有个“小芳”。每个人,又何尝不是别人心里的“小芳”……士君微信号lsj15899083699</b></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