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游巴黎,是很是松散的行程,是明白要了解一个城市,那就慢慢走慢慢看, 穿行于他的大街小巷,转辗于他的地下蛛网。巴黎的艺术是极矛盾地不和谐存在着,确又让人说不出不喜欢然后瞪着瞪着,就爱上了。 因为,他有着断臂维纳斯。 因为,他有胜利女神。 因为,他有蒙娜丽莎的微笑。 因为,他有卢浮宫里诡异的玻璃房。 因为,他有代表着知识就是力量的莎士比亚书店。 因为,他有莫奈的花园。 因为,他有画家作画成为大排档餐区的栅栏。 还因为,他有怎么看怎么莫名其妙的一堆铁堆起来的高塔。 艺术上的随意搭配或许源于巴黎人想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的个性。我喜欢我就喜欢,你喜不喜欢跟我完全没关系。巴黎人说我爱沙子啊爱沙子。 然后,凡尔赛宫花园,一到有风,就飞沙漫天。 然后,塞纳河边就成了沙滩。 然后,凯旋门需要黄沙滚滚的气势。 然后,野餐也需要沙道上跑步扬起的沙来添加佐料。 然后,最最著名的香榭丽舍大街逛上一圈,小白鞋变成了小黄鞋。你愿不愿意,他就是这样。人家树根围一圈种草,巴黎人填沙。每每看看脏兮兮的鞋,就仔细想,怎么也没想起来以前来巴黎有没有看到这样的爱沙情结。记忆空白。果然,想要清晰的发现,是要慢慢走慢慢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