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还击作战纪念馆

远方的家

<p class="ql-block">  马治军,1963年10月出生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1982年10月入伍,1985年参加边境保卫战,1987年10月退伍。</p><p class="ql-block"> 在1987年1月7日的“黑豹行动”中,担任第一突击队第二战斗小组组长,肩负攻打敌167高地2号区的艰巨任务。战后荣获“火线模范党员”荣誉称号,荣立一等战功,是“解放军英模报告团”成员之一。</p><p class="ql-block"> 退伍后被分配到榆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榆阳分局工作,2012年因战伤提前退休。此后他先后创办了榆阳区锦绣庄院餐饮有限公司、陕西塞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塞上军旅文化园等企业。</p><p class="ql-block"> 他在自己的企业内安置下岗职工、城乡待业青年累计达一千多人。多年来积极参与扶贫工作,为榆林市榆阳区一些贫困村捐资助力,为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累计达280多万元。每年捐资赞助邻村庙会,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还经常组织员工慰问驻榆部队,帮助因公、因战伤残以及家庭困难的退伍军人和烈士亲属。此外,他先后受邀给部队官兵、政府机关等作英模报告140多场,受教育者达10万多人。</p><p class="ql-block"> 获得荣誉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荣登《中国双拥》年度人物榜、陕西省首届“最美老班长”、“陕西省最具影响力企业家”、“陕西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