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驴肉”卖猪肉 许昌一商贩被判刑

墨香淡雅

<p class="ql-block"> “驴肉火烧,本应香气扑鼻、滋味醇厚,却因掺假而失真,不仅欺骗了消费者的味蕾,更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一些不法商家为追逐利益,不惜以假乱真,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为食品行业敲响了警钟。</p><p class="ql-block"> 自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张某在许昌市区繁华商业街开设摊位,利用人流量大的优势,长期以低价猪肉冒充驴肉,加工成所谓的“驴肉火烧”进行销售。为掩盖真相,张某精心调配调料,试图让猪肉的口感接近驴肉,并以“正宗驴肉”为卖点吸引顾客,累计销售金额高达38.8万元。</p><p class="ql-block">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张某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金额达388080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张某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宽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15.5万元,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p><p class="ql-block"> 法官提醒,食品安全是民生的底线,法律对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商家应恪守诚信经营的原则,切勿因短期利益而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高额罚金及从业禁止等严厉制裁。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一旦发现可疑线索,应及时举报。唯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才能筑牢健康防线,维护市场秩序,让食品安全真正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保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