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访浮梁县衙

虞斌奎

<h1>  浮梁县衙,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旧城村,始建于唐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清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亲民堂因火灾重建。道光年间(1821~1850年),浮梁县衙最后一次大修。是我国江南唯一保存完整的封建时代县级衙署,被誉为“江南第一衙”。</h1><h1> 浮梁县在古代下辖的瓷都景德镇,出产瓷器与茶叶,贡赋多,属于上邑,知县官居五品,高于一般的七品县官,因而其县衙的建筑规制也较高,因而又被称为“中国第一县衙”。</h1><h1> 2019年10月,浮梁县衙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h1><div><br></div> <h1>  2025年2月15日,与两位摄友一起,打着雨伞参观了浮梁县衙。</h1><h1> 进入景区,到浮梁古城,有一条近百米的红灯笼长廊,地上铺着瓷板,上面记载了浮梁从公元326年至1960年的大事记。</h1> <h1>  浮梁古县的城门</h1> <h1>  进入城门,穿过商业街,就看到一座牌坊和一座红色宝塔。</h1> <h1>  红塔,又称“大圣宝塔”,始建于公元961年,原为唐代西塔寺内之塔。塔高40.47米,平面呈六角形,七层楼阁式砖塔。是江西境内时代较早、体量较大、保存较好的古塔之一,被誉为“江西第一塔”,有浮梁“古代城徽”之誉。</h1> <h1>  过了牌坊,就到了浮梁县衙。</h1><h1> 县衙的建筑格局严格按照封建政权的规制设计建造,坐北朝南。主体建筑分布在中轴线上,由南而北依次排列。现存有照壁、头门、仪门、大堂(也称亲民堂)、二堂(也称琴治堂)、三堂等建筑,基本保持了清代县衙的原有风貌。</h1><div><br></div> 照壁与头门 头门,俗称八字衙门,即县衙大门,主体墙呈八字形,东梢置“喊冤鼓”,正中额枋上高悬“浮梁县署”匾。 头门背面 <p class="ql-block">  仪门。正中枋上高悬“仪门”匾。县令举行仪仗恭候迎接上级官员的地方。有中门和东、西边门三道门,中门只供知县和上级官员通行。东门(图中右侧开启处)称为“生门”、“人门”,供一般人员出入。西门又称“死门”、“鬼门”,是死囚出入的地方。</p><p class="ql-block"> 仪门是县衙的第一道礼仪之门,凡上级官员来此门前,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县官、僚属整冠出迎至仪门外。</p><p class="ql-block"> 东边门门前草坪上的石块,是仍保留着的一块下马石。 </p> 穿过仪门,进入大堂(亲民堂)前的庭院。 大堂位于整个建筑群之中心,是县衙最主要的建筑,高大、轩昂、庄重,尽显官衙的威严。 大堂正中额枋上置匾书“亲民堂” 大堂共五间。当中三间明间为知县公堂,上置“明镜高悬”匾额,下置“海水朝日图”,公案上放文房四宝及红、绿头签(即刑签、捕签)等审案所需之物。 二堂,取名为“琴治堂”,意喻知县一面弹琴,一面处理政务,也就是知县以仁政、劝说、教育的方式来统治人民。 二堂(琴治堂) 二堂(琴治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接待外地官员、商议政事的地方,也是知县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憩之所。东西各有厢房,为知县书房茶室。 三堂是知县办公及居住的地方。东西各有两间厢房,东厢房是知县与夫人居住之所、西厢房是侍从起居室。 办公是指看看文件之类。有些案件事涉机密,也在三堂审理。 县衙后门 走出县衙后门右拐,便见香山别墅。浮梁人为纪念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而建,初建于清康熙五年。2008年重建,2009年对外开放。 白居易,晚年号称“香山居士”。青年时期因家贫而随其兄任浮梁主簿的白幼文寓居浮梁。后在长篇叙事诗《琵琶行》中写下了“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的诗句。 育正堂(浮梁察院)位于浮梁县署群东侧。"察院"这一机构始设于唐代,是封建时代定期依法监察地方官员,惩治、预防犯罪的独立机构。浮梁察院归属九江道署管辖,而不隶属于浮梁县衙。<div>  "浮梁察院"是全国唯一一处保护良好的县级"察院"遗存。<br><div><div><br></div></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