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57, 181, 74); font-size:20px;">第一辑 学山识小(二)</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痴人放言解“性情”</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每闻坊间物议,说某属阴鸷之辈,某为性情中人。前者可怖,不言而喻;后者可亲,也只是觉得这种人古道直肠,不必提防。但若问何谓“性情”,则难为详说。</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文解字》:“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从心,生声。”“情,人之阴气有欲者也。从心,青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礼记》:“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不学而能。”桂馥《说文解字义证》:“《钩命决》曰:阳气者仁,阴气者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自汉至清,中国学者对儒家主流学派的“人性本善”浸润太深,以这种意识形态说字,再附以阴阳学说,故常不能得其真谛,反而会把人弄得云里雾里,摸不到头脑。-造字又不是你儒家专利,做学问当以求真为本,岂可贩卖私货?</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道家的《庄子·庚桑楚》:“性者,生之质也。”早期新儒家的《荀子·正名》:“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据此,痴人仿《说文》体例,为“性情”另作说解,以补许慎之陋。曰:“性,生也。从心,从生,生亦声。”“情,青也。从心,从青,青亦声。”</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或谓痴人的说解过于简古,那我以现代汉语翻译说明如下:</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性,是人天生俱来的本质。比如属男属女的性别,温良或暴烈的性格,聪慧和鲁钝的性质等等;而食、色之欲求,则是人类作为动物的本“性”。人的先天之“性”,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这是告子的态度。孟子以为性善,荀子以为性恶,形成了儒家主流与非主流的分野。从语言学的角度看,生、性、姓,属同源词。</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情,是人动于衷而形于外的情绪表征。古书中的青,多指现代所谓的蓝色,有时也指黑色和绿色。而作为修辞学的借代,“青”也可以涵括一切色彩。现在我们说的“颜色”,古籍中指人眉宇间的气色(《说文》“颜,眉间也”)。人之有喜怒哀乐,而形之于颜色,即为“表情”。我们说某人“颜面都青了”,或可见其怒之甚矣。吾人一旦心里有了大的触动,眼睛便会发红、发绿、发黑或发蓝,所以俗语有“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口”之说。现代汉语词汇中有“情形”“情景”“情态”“情状”等词语,都说明“情”是能眼见可感的东西。</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如果说“性格”是人的隐性存在,那么“情绪”就是人的显性表达。一个人哀则戚戚,乐则嘻嘻,怒可头发上指,喜便笑逐颜开······其人“情”之与“性”,若合符节;谓之为“性情中人”,其谁曰不然?</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近日网上传有一事,说某位人物儿子车祸殒命,此公一是秘不发丧,二是若无其事,照常出人各种场合,嬉笑自如。这种人“性”“情”如此乖悖,阴鸷可怕,确实令人背脊发冷!</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或曰,人生在世,要有一些城府,不能太过率直。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性情中人多有龃龉,并不能畅行无碍。或许,明哲保身,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需要革除的弊端;而人的性格,是没有办法改变的。</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7.3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春秋史笔和“以史制君”</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中国史学界,在讨论中国古代史官制度时,有一个“以史制君”的基本判断。认为史官为了对历史负责,因而在记录史实的职业行为中,有独立判断的权力,“不虚美,不隐恶”;这样,就在皇权专制的政治框架中,形成一种制衡的力量。</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如果说“以史制君”的“君”,除了指国君,也可指位高权重的重臣,那么在一部《左传》里,最能支持以上观点的故事有两个:</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一个是《宣公二年》的“晋赵穿弑灵公”。晋灵公残暴不仁,晋国正卿赵盾(宣子)屡谏不听,不得已流亡他国。不久,赵盾的族弟“赵穿攻灵公于桃园”,把晋灵公给杀了。赵盾得到消息后,“未出山而复”。晋国大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赵盾觉得很冤枉,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境),反(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若干年后,孔子对此大为赞赏,说:“董弧、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意乃兔。”</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另一个是《良公二十五年》的“齐崔杼弑庄公”。崔杼是齐国大夫,当国秉政二三十年,骄横异常,炙手可热。太子吕光便是因崔杼立为国君,即为庄公。后庄公与崔杼的妻子棠姜有私、崔杼伏甲士设套将庄公杀之。“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第二个故事,更是悲壮地展现了古代史官的坚忍-为了维护职业尊严,齐大史兄弟前仆后继,在已有三人死于非命的情况下,其“弟又书”,以致崔杼不得不放下屠刀。</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台湾著名学者龚鹏程教授,对“以史制君”的史官制度有一种同情的理解。他说:“王者虽横行于一世,但历史的评价仍是他所在意的。偏偏史家记录,因要为后世提供足以借鉴的材料,所以格外强调*不隐恶,不虚美',对君王自然会有更大的心理制衡力量。”又说:“近人每轻视这种制衡力量,以为民主制度的民意制衡才有作用,殊不知上帝裁判、阎罗王审判,都是诉诸死后的,均是另一种形式的历史制衡,你说它有没有用呢?假如一位暴君,连阎王上帝都不怕,你以为他会怕民意?”</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可惜的是,中国的这种肇始且成熟于周朝的史官制度,在唐朝便现衰微渐绝之象。因为史实告诉我们,李唐以前,史官只要谨遵“史法”记言述事,根本可以不必恭呈皇览;而唐后此举已无可能了!于是有人推测这或与“玄武门之变”有关-当有人害怕并掩盖真相时,必有其心虚或不可告人的东西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4.3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从造字看“仁”的词义内涵</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仁”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孔孟之链更是把“仁”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而置于“五常”(仁、义、礼、智、信)之首。</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由于中国传统学问似乎不太习惯对概念进行必要的逻排定义,而喜欢用或描绘事物特征,或叙述行为状态,乃至用溯源其得名之由的种种修辞、训诂的方法,来解释概念的内涵和边际,这就给后人在理解和把握上造成似是而非的情况。</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对“仁”的解释也不例外。如《礼记·经解》:“上下相亲谓之仁。”《论语·雍也》:“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礼记·中庸》:“仁者,人也。”《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又《论语·卫灵公》:“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等等,等等。看了这些解释,感觉得其仿佛;但真要把“仁”字说清楚,却不容易。</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本文作者根据多年来对文字学的体悟,试着从汉字构造的角度,对“仁”的词义内涵做出一种解释,以就教于方家。</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文解字》:“从,相听也。从二人。”又“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又:“北,乖也。从二人相背。”由上述三例可见,以二“人”组合成的字,或“相从”,或“朋比”,或“相背”,好像穷尽了“二人”组合的各种可能性。然而,《说文解字》:“仁,亲也。从人从二。”也是二“人”!所不同的是,“仁”字的另一个“人”,用“二”来代替。因而我觉得,这个“二”,更像是两横等长的“重复符号”。</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从这句话里,我豁然省悟到:“仁”的“从人从二”的二“人”关系,实际上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关系一样,即为“人人”-构成一种“谓宾”结构。这是“二人”组合的另一种可能性。</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君君、旺盛、父父、手子”,可以是“以君为君”“以臣为臣”“以交为父”“以手为手”。同理,以“人人”构成的“仁”、其闻义内涵就是“以久为人”。(“君君、垣臣、父父、手手”的另一种解释是君要像莙、监要像臣、父要像父、于要像子、那么“人人”则是人要像人。这种解释是“主谓”关系、孔于的意思即指此。阻、二名相连也可以是“谓宾”关系、本文据此立论。)</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以人为人”,换成现代的话,就是把人当人看。把他人当人看,是“尊人”;把自己当人看,是“自尊”。“尊人”者就会“上下相亲”,就会“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自尊”者就能“杀身以成仁”,而不会“求生以害仁”。</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义”者宜也;“礼”者履也;“智”者知也;“信”者诚也。遵循“以人为人”的人伦道德准则的人,一定是举止得宜、行事合礼、识大体明去就、诚实守信的志士仁人。“仁”为“五常”之首,其宜也乎哉!</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4.10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端午节的文化解读</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文化是人类后天习得的结果。而对这个习得过程的回溯,有可能是文化解读的一种方便法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我的家乡在历史上是属于“吴头楚尾”的赣西北丘陵山区。有关“端午节”的民俗。地方志上有这样的记载:亦称“端阳节”。从五月初一日起,家家户户门插莒蒲、艾枝以除祟,洒雄黄酒于地以制“五毒”(蜈蚣、蝎、壁虎、蛇、蜘蛛),室内燃长香驱杀蚊、蝇。小孩挂“香囊”(用红绿丝线编织,内装樟脑等药物),头上搽雄黄。亲朋间互以粽子、包子、蚕豆、茶蛋、糕点等相赠。全县多地盛行龙舟竞渡活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而于我这种放过牛的孩子,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端午节印象”,即五月初五日当天,在曙色熹微之前,我们就要把牛赶往山上去吃“神仙草”;据说牛吃了这天露水未晞的青草,终年不易生病。当然,我们也能比平时提前回家享受端午节“大智”-在物质蓝多的20排纪式七十年代;</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也是我们很重要的节日记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我们那地方古称“艾”、在汉府和六年(公元前201年)即已置县·也可算得上是王化所被之地、钢我吓及的冠才离开老家、并未曾听闻端午节与诗人屈原有什么关票。或许正如同一条先生所考证的,端午节本是吴趣民践举行图腾每祀的节日,而赛龙约则是察仪中半宗教、半娱乐性节目:端午节的起源是足越民族对龙的崇拜、远在屈原沉江以前就已经存在了。而吾乡的端午节民俗、快承的可能是吴风流韵。</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一个走出大山的放牛孩于、后来购历渐广、对端午节的理解又多了一些。清代尤以历史考抠称誉于世的赵翼、在他的读书札记《陔馀丛考》中说:“古时编午、亦用五月内第一午日。《后汉书·郎顗传》:以五月丙午道太尉(服干威);又《论衡》曰:五月丙午日,日中之时铸阳燧。是午节宜用午日或丙日。后世专用五日、亦误。按《周官》“涿壶氏午贯象齿”。郑注:午,故书为五。然则午、五本通用。唐明皇八月五日生,宋璟表亦云:月惟件秋、日在端午。犹以午为五也。后世以五月五日为午节。盖午、五相通之误。”赵翼的意思是,端午节本来指五月的第一个“午”日,后世专指五月五日是错误的。但为什么会错呢?是古书中午、五两个字可以通用。正是由于这么一“通”,就把它们给搞混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还有一个问题是.端午节为什么是五月?这和“午”也有关系吗?这又涉及古代文化中一个“月建”的观念。所谓“月建”,就是把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和一年的十二个月份相配,比如夏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即后世所谓阴历正月),而殷历以建丑之月为岁首(即夏历十二月),周历以建子之月为岁首(即夏历十一月)。也就是殷历的正月比夏历早一个月,周历比夏历早两个月。(都往前赶。正所谓“后来者居上”。待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更是改以建亥之月。比夏历早了三个月!直到汉武帝元封七年才改回到建寅之月。)</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夏历的岁首(正月)是寅,那么二月是卯。三月是辰。四月是巳。五月就是“午”。殷历、周历也可以据此类推。但他们的五月就不可能是“午”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夏历比较契合农事季节,所以也叫“农历”,而从汉武帝时一直沿用至今。</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端午节正是夏历的节日。因为它是“午”月“午”日,在宋朝便有了一个“重午”的别号,常会在文人的诗文中出现。</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5.29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福、富之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在日常生活中,“福”和“富”,都是使用频率非常高的字词。大年春节,门上贴“福”;友朋相逢,互道祝“福”。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领导做报告,号召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这俩字,看起来形有些相同,读起来音有些相近。它们在用法上有怎样的差别,在意义上又有何联系,“百姓或日用而不察”。兹试以辨之。</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文解字》:“福,祐也。从示,畐声。”祐,就是神明降福保佑。现在通常说的“求福”,即祈求神明的帮助。《说文》:“富,备也。一曰厚也。从宀,畐声。”“一曰厚也”,是说“富”另有一个义项是“厚”。</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清代《说文》学大家段玉裁不同意“福,祐也”的解释。他根据《礼记·祭统》:“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谓之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段氏因而认为,所谓“福,祐也”,乃“世所谓福也”,是宋代徐铉校订《说文》时搞错了。于是,他在其《说文解字注》中毫不犹豫地改为:“福,备也。”并加按语:“福、备古音皆在第一部,叠韵也。”</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段氏这样一改,“福,备也”,“富,备也”,“福”“富”不就一样了么?那它们还有什么区别呢?</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20世纪初,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违难居东”,在日本讲授《说文解字》。今根据朱希祖、钱玄同两位先生的记录,可以看到章氏论述“福”“富”的相同和区别。大意是:《祭统》“福者,备也”。因古无轻唇音,读“福”(入声)如仆,故与“备”(去声)为声训。“福”从畐,“富”亦从畐;“畐”训“满”,“满”则“备”矣。古“福”“富”谊(义)近:“富”乃人为之福,“福”则天授之福。“富”为质言(直白、鄙俗),“福”为文言(文饰、婉曲);不言“求富”而言“求福”者,讳言耳。</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用“天授”与“人为”、“文言”与“质言”来区别“福”与“富”的感义、确实有被周廷的解释力量。即使在今天、有人“仇富”、但不会有人“仇富”:“炫富”遣人反感、“炫福”却可能让人喜欢。</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而用“备”来解释“福”学、于文献语言的释读也颇有概括力。20多年的、我在大学讲授脊熊诗《龟虽券》、其中“盈纳之期,不但往天;兼愉之滨、可待永年”、那个“福”字一般不出洼释,以为常语。但若真要用一下、“福”学到底怎么解释、恐怕很多人都不得要领。此处即“海者备世”-只要养身怡性的东西都完全、齐备了-饿了有饭吃,冷丁有衣穿;老丁有人养、病了有医治;子孝妻贤、家和国乐:心情舒畅、百无不顺。这样的人、才会有长寿的可能。除非体先天不足,或有基因遗传缺陷,邯又另当别论-因为诗的前一句是、“盈缩之期、不但在天”、说明“天”还是有决定性作用的。</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我上述此例、也意在说明、所谓“天楼之福”、不能理解为天上掉馅饼、坐享其成、无须人为。而是强洲人的一切行为(当然包括对财富的追求),都要契合天理人情、万不可有然毫悖逆。这也就是《礼记·架统》的“无所不顺者谓之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表述的正是主客观的统一,这才是我们要自求其“福”的核心。</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近一段时间、有一位曾经因“炫富”而声闻遐迩的名人,再一次引起舆论的关注。她受某种力量的安排,在媒体上自述其“人为之福”中藏纳的不光彩行为,那些行为“为富不仁”,背离了天道情理。这件事,催发了我写作此文的灵机。</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8.14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古人的“名”与“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我们今天说“名字”,这是一个词,普通话“字”读轻声。过去问一个人的“名字”,则有可能是问他的“名”和“字”,“字”读去声。在中国大陆的1949年以前,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常常是既有“名”又有“字”的。而在台港澳地区,这种情况至今犹然。</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名”之与“字”,在中国古代,不单纯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互相区别的指称符号,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礼俗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今天我们这个全面走向现代化的国家,鄙以为仍然具有继承、借鉴的意义和价值。</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文解字·口部》:“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所谓“自命”“自名”,意即自称其名。在这个意义上,命、名、鸣是同源词。“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描述的这种场景,犹如我们打电话,对方看不见你、拿起电话、必须自报家门:“悠好,我是张三。”粮据《说文》的卿释、“名”之谓也、主要是用来区别自己与他人的指称符号。</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名”虽是自称符号、所古代人的命名、却是父亲(若祖父在世,亦可以是祖父)的专利。《仪礼·丧服传》:“于生三月,则父名之。”为什么一定要到出生三个月后才命名呢?《白虎通义·姓名》解释说:“三月名之阿?天道一时,物有其变。人生三月,目煦亦能孩笑,与人相更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之。”因为三个月以后的孩子,眼睛已有和煦的光亮、也能发出“哪哪”的笑声(孩笑即咳笑),开始具有与人交流的知觉了。父母呼唤其名、孩子才会有反应。由此也可见,“名”之用也、最早是家中父母、长孽对于孩子的呼唤。</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中国人“名”外有“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周代。而且,“名字”之“字”、“宇”是由“名”孳乳繁衍的结果;就像“文字”之“字”,“字”是由“文”孽乳繁衍的结果一样,其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逻辑关系(笔者将于另文阚述)。《说文解字·子部》:“字,乳也。从子在宀下,子亦声。”这里的“乳”,就是孳乳。“字”是“名”的儿子,有“名”而后有“字”。人可一“名”一“字”,亦可一“名”而多“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古人什么时候才能有“字”?《礼记·檀弓》:“幼名,冠字。”又《曲礼》:“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冠(男二十)、笄(女十五)之年的男女,已然成人。男的要参加社会活动,女的要出嫁了,这时候就要在“名”外加“字”,以便让家中长辈之外者用来指称。唐人孔颖达《礼记正义》为“幼名,冠字”作注:“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上述引语中,檃括了两个礼俗名词:一是“名讳”,二是“待字”。男人二十,即可为人之父,故除家亲长辈外,朋友晚辈不可直呼其名,必加避讳,是之谓“名讳”。女子十五,笄在闺中,当嫁而未嫁,是之谓“待字”。考索词源,盖与此均颇有牵涉。</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古人有“名”有“字”。“名以正体,字以表德。”(《颜氏家训·风操》)“名”用于自称和长者呼唤,“字”则方便社会交际中的朋类指谓。生活在现代的中国人。如果赓续这种“名”“字”分用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汉人同姓名者多的困扰(同姓同名不一定同字),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人际称谓多一些古雅和情味。不知读者诸君以为然否?</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9.11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古者衣裘以毛为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刘向,是西汉时期的大学问家。他写过一部书名叫《新序》,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魏文侯出游,见路人反裘而负刍。文侯曰:“胡为反裘而负刍?”对曰:“臣爱其毛。”文侯曰:“若不知其裹尽,而毛无所恃耶?”明年,东阳上计钱布十倍,大夫毕贺。文侯曰:“此非所以贺我也。譬无异夫路人反裘而负刍也,将爱其毛,不知其裹尽,毛无所恃也。今吾田地不加广,士民不加众,而钱布十倍,必取之士大夫也。吾闻之,下不安者,上不可居也,此非所以贺我也!”</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这真是一个可入“资治通鉴”的好故事,今之为政者也应该仔细一读。然而,理解这段文字有一关键问题要解决,那就是何谓“反裘而负刍”。因为,这其中已涉及古代汉人的衣饰文化。</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文解字·衣部》:“表,上衣也。从衣,从毛。古省花粜,所毛为秀。””主袋”:奇种最上一层的衣服;我们现在的“外称”。根来由代役人穿步外程:毛是爵在外曲的-今夫在电视中我们有到明荷俏天游转举的陕北老役:穿的半毛背心,毛也露在外面,那是古风光于壙;而那此南敷脂耕、珠光秉气的女主的,穿着唯恐别人不知的露毛翳度大衣,恐梢早外洋艄来的非汉人之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联么、辅飞保宥利的这按“负约”(背负柴单)的路人,却不按时俗“反”穿“裘”我,那将有毛的=面穿在爱麻,因而引起文侯的好奇和不解、用他为什么要与众不同。这位老兄说他伯柴草在身上磨来磨去,他舍不得毛袯脚掉,所以才“反”(翻)过来穿的。在魏文侯看来,这种逻辑实在是太滑稍了,“你就不知道裘衣的表面(皮)磨光了,毛就没有了附丽的所在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到这里、读者一定会想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成语来。“反负当“确实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有相同的理趣,但后者的典故则是出自于《左传·僖公十四年》:“冬。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可见,《左传》中的“皮之不存、毛将安傅”,用的是延伸出来的比喻义。</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反裘负刍”也有延伸义。我们再往下看魏文侯的这则故事:</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第二年,魏国有个叫东阳的地方,给文侯呈上贡礼,钱物之数,十倍于去年!魏国的那些官员们,贺声一片。文侯说,你们这哪是贺我呀,是骂我吧!若要打个比方,这和那个“反裘负刍”的路人有什么两样?我们魏国土地既没有扩大,人口也不曾增多,而贡礼却上涨了十倍,一定是克扣老百姓的结果嘛。老百姓犹如裘衣的皮,统治者则是皮上的毛,下面的皮破败了,上面的毛就不可附着,这种事情值得你们祝贺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这魏文侯到底是孔子的再传弟子(子夏做过文侯的老师),还知道一些恤民固位的逻辑联系。所以说,“下不安者,上不可居”,不啻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一条注脚;同时,我想这也是肉食者必须明白的一个道理。</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国学与小学</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清季光绪初年,时任四川学政的张之洞,假手学者缪荃孙编了一本目录学书《书目答问》。书成之后,“翻印重雕,不下数十馀次,承学之士,视为津筏,几于家置一编。”(近人范希曾语。)这本书的后面,附录了张之洞的《国朝著述诸家姓名略》。张氏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强调:“由小学人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人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人理学者,其理学可信;以经学、史学兼词章者,其词章有用;以经学、史学兼经济者,其经济成就远大。”</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光绪初年还没有“国学”的说法。梁启超、章太炎、黄节、邓实等从日本引进“国学”一词,已经是光绪末年的事了。张岱年说:“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为了区别于西学,于是称中国本有的学术为国学。清代学者论学术,将学分为三类:一为义理之学,二为考据之学,三为词章之学。义理之学即哲学,考据之学即史学,词章之学即文学。······详言之,词章之学包括文艺学、文字学、修辞学等。义理。考据:闰章之外,尚有经世之学,即政治经济学说、以及军事学、农学。治水之学等。”(中华书局“国学人门丛书”序。2002年12月。)</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张岱年把“文字学”归入词章之学,我不知道他是笔误,还是有什么别的考虑。因为在中国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学术分类中,“文字学”又名“小学”,而“小学”都是隶属于“经学”中的。即使经学中也涵括了《诗经》,但在重“诗教”的儒家的眼里,连《诗经》都只不过是政治教材而非文学读本,更何况以讲字形、字义和字音为指归的“文字学”,怎么能阑入“词章”中去呢?张岱年先生腹笥充盈。学养深厚,所以我相信这可能是他的笔误。</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除了上述我的怀疑,张岱年先生对“国学”的概述,可称简明精练,确实也有助于我们对张之洞那段话的理解。</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三年前,我在一篇悼念朱季海先生的文章里曾提到:“国学”的研究,在章黄学派的学术理念中,不仅指中国传统文献的内容范畴,如经、史、子、集中所包含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而且也指中国传统文献的研究方法。这是因为,中国传统文献作为内容的载体,它在历史的流变中,会有无法抗拒的“失真”;所以,研究者必须先要还原文本,使它回到彼时彼地实际记录的“本真”,只有这样,内容的研究才有意义。否则,就是向壁虚构,就是“六经注我”,而不是历史的本来面目。</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中国传统文献还原文本的研究方法,章黄学派最看重乾嘉以来总结完善的考据学(朴学)。其理论结晶,就是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古人称之为“小学”-一种最基本的学术训练。比如段玉裁说:“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广雅疏证·序》)这里隐含的道理就是,要研究古人的思想,先得认识古人写的字、读出它的音、弄明白它的意思-那是古人的书面语言。就像你不能听懂人家的话,你怎么知道人家说了什么。</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虽然这是我多年的绩学心得,但在道理上和张之洞的那段话并无不同、所以不能算是我的发明。</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有的书上说、“国学”的概念有广、狭两神意思。广义的国学对应丁经、史、于、集的全部内容:狭义的国学即指“小学”,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字学”(含音南学、甜请学)。尽管过去我们常从一些老先生口中,昕到说某人国学功底好,实际上是说某人“小学”功底扎实:但我还是认为、“小学”之于“国学”,犹如数学之于理化天文等其他学科,是基础、是根柢-它们都在理学的范围内。</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至于说为什么“小学”就是“文字学”?《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于,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六书”是研究文字的学问.这就是其“小学”的由来。</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栽《深圳特区报》2014.9.25国学堂)</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汉字六书和“即”“既”之辨</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研究汉字的人都会讲到“六书”。汉字“六书”的名称有三个出处:一是《周礼》郑注(郑玄引郑众注)的“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二是班固《汉书·艺文志》的“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三是许慎《说文解字叙》的“指事、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其实郑众、班固、许慎可以说是同时代的人(东汉),其中许慎年龄略小一些。由于郑玄只是随文出注,所以后世讲“六书”,一般只用许慎的名称而取班固的顺序,比如时下大学教材即是如此。</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许慎的名称好在哪里?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它没有一个重复的字。但就“指事”和“象事”来比较,我个人觉得有时用“象事”会比用“指事”好。因为宇宙世界,大千万相,林林总总,非物即事。物有其形,事有其状;摹其形即见其物,绘其状则知其事。前者谓之曰“象”,后者何必要异之为“指”?如果这样说还有些抽象,不妨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之。</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这两个例子就是“即”与“既”字。</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说文解字》:“卽,即食也。从皀,卩声。”而甲骨文、金文与《说文》小篆稍有不同。林义光《文源》:“卩即人字;即,就也。”林氏认为、小篆“皀”、实际上是甲骨文装食物的圆形餐具(今字作“簋”)之讹变。所以,甲骨文的“即”,“象人就食之形”。人靠近餐具以就食,此乃事之状也。“即”字之所制,非“象”其“事”而何?</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与“即”相反的是“既”。《说文解字》:“旣,小食也。从皀,旡声。《论语》曰:“不使胜食既。'”《说文》的“小食”很不好理解、而引的《论语》书证更是与“小食”无涉(今本《论语·乡党》此句作“肉虽多,不使胜食氣。”)。而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既”的左边和“即”完全一样,而右边则是一个掉头而去的人。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既,象人食既。许君训既为“小食',谊(义)与形为不协矣。”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契文象人食已,顾左右而将去之也。引申之义为尽。”</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食既”“食已”,即吃完了。“顾左右而将去之”,李孝定的这句话太有画面感了-记得20多年前刚来深圳时,经常看到的有人趿着拖鞋、剔着牙、打着饱嗝、施施然离开酒店的景象,马上就会浮现在眼前-真的是太“象”那么一回“事”了!</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作为一个研究古音韵的人,我想补充一点:周秦时期的“既”,与我们今天用的打饱嗝的“嗝”,确实有语源学和字源学上的关系:二者是声母相同的音近字;而从语义上说,现在的“嗝”,古代写的就是“既”。相反,“既”之与“即”,古音差别却较大,声母不同,韵也不同;不像现代汉语普通话,声母、韵母完全一样,只是声调有平、去之别(搞得为文者常有用混)。说粤语者应有明显的体会。</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有人会说,在《说文》小篆中,“即”与“既”都是形声字,按上述甲骨文解释,也应该是会意字呀,怎么会和指事(或曰象事)牵扯在一起呢?古文字学家唐兰先生说过:““六书”只是秦汉间人对于文宇构造的一种看法,那时所看见的古文字材料,最早只是春秋以后。现在所看见的商周文字,却要早上一千年。”(《中国文字学》)于是,他根据所研究的包括甲骨文、金文在内的新材料,重新建立了汉字构造“三书说”的新系统。在唐兰的“三书”系统中,指事、会意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我是赞同唐兰的。</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原载《深圳特区报》2014.7.24国学堂)</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