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br>猎捕、杀害、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一,红嘴鸥,俗称水鸽子,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二,燕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三,白翅浮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四,黑浮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五,须浮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六,黑尾鸥,俗称叼鱼郎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七,白额燕鸥,又称小燕鸥,小海燕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八,蒙古银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九,黑背鸥,银鸥的一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十,渔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研和社会价值)。 十一,遗鸥,又名钓鱼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