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重视语言运用在语文核心素养中的基础地位</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作者/孙双金</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r></p><p class="ql-block">《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核心素养概念,明确了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语文核心素养的提炼概括,为语文课程指明了方向,深得好评,但一线教师却有些茫然。确定教学目标时,既想强调文化自信,又想突出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结果语文课上得不伦不类,有时像文化宣传课,有时像思维训练课,有时又像审美创意课,恰恰就不像语文课。语言运用被淡化,被削弱的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p><p class="ql-block">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师对语文核心素养四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没有搞清楚,教学活动偏离了语文学科的根本任务。</p><p class="ql-block">我认为,语言运用在语文核心素养中具有基础地位。语文教学中离开了语言运用,文化自信、思维能力和审美创造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p><p class="ql-block">语言和思维是什么关系?“新课标”指出:“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语言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冯定也说:“语言是说出来的思想,文字是写出来的思想,而思想只是尚未说出来或者尚未写出来的语言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语言训练实质上就是思维训练。思维训练应渗透在语言运用的学习之中,不必另起炉灶。</p><p class="ql-block">语言和审美是什么关系?“新课标”指出:“语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为我们描绘了这样的景象:皓月当空,月光透过松林映照在山间小道上,若明若暗,空寂清幽。清澈的山泉流泻于山石之上,淙淙成韵,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月光透过松林的朦胧美,泉流石上的音乐美,如梦如幻。这样的审美体验正是由语言文字的审美活动产生的,理解了王维诗句语言文字运用之妙,也便完成了审美能力的提升。可见,语文教学中语言运用的学习与审美鉴赏是融为一体的。叶圣陶先生说:“作者思有路,遵路识斯真。作者胸有境,入境始与亲。一字未宜忽,语语悟其神。唯文通彼此,譬如梁与津。”这里的“真”,有真切之美。这里的“境”,有意境之美。这里的“神”,有神韵之美。而这三者都应通过语言文字这个桥梁去感受、去领悟、去品味。</p><p class="ql-block">语言和文化是什么关系?“新课标”指出:“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积淀和发展的过程。”学生诵读《论语》,感受到儒家文化的内涵;诵读《道德经》,感受到道家文化的神韵;“熟读唐诗三百首”,则领略到中国诗教文化的魅力。有人说:把历代经典作品读进去,背下来,化在自己的血脉里,随时随地能表达出来,这就是有文化的表现。可见,培养文化自信也应在学习语言运用的过程中进行。</p><p class="ql-block">“新课标”强调:“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所以一言以蔽之,语言运用在语文核心素养中具有基础地位,其他核心素养都应通过语言运用的学习来培养,舍此别无他途。</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严仍江感言:</b></p><p class="ql-block">如何操作?温儒敏教授有“以一带三"之论,与孙先生之言相通。</p><p class="ql-block"><b>坚持了语言文字运用在核心素养中的基础(核心)地位,语文课才是语文课呀!</b></p> <p class="ql-block">严仍江简介〉</p><p class="ql-block"> 六安市教科院原小语教研员、特级教师,市督学。省教育学会理事、省演讲学会理事、省朗诵艺术学会会员,省教育学会小语专委会副秘书长、书法教育专委会常务理事,市演讲与朗诵学会常务副会长,省散文随笔学会会员、市作家协会会员。原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市严仍江小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020年《小学语文教师》全国“教师好声音”诵读大赛特等奖获得者,朗读《岳阳楼记》在“学习强国”平台展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