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蓝色法律”的研究探讨

杜兆勇律师

<p class="ql-block">休息权与劳动权的博弈</p><p class="ql-block">先是多数州把在星期天休息定为法律。</p><p class="ql-block">这样,少数信仰者犹太教徒等就提出抗议,因为他们教派的安息日是星期六。这样他们既要在法定的星期天休息,又要在自己的星期六休息,这样下来一周就有二天不工作,收入就可能下降,经济上就有损失。</p><p class="ql-block">这实际上是劳动权与休息权发生了博弈,究竟以谁的休息权来限制劳动权,就成为一个大大的法律问题。</p><p class="ql-block">1961年的麦高恩诉马里兰州,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是“同确立国教无关……这类法律的大多数的现今目的和效果,是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一致的休息日”</p><p class="ql-block">但是,道格拉斯大法官反对,他提出了伟大的少数意见“当州运用其强制权力强迫少数人遵守第二个[安息日]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安息日时,它就是帮助和倾向于一种宗教,使之凌驾于另一宗教之上,这是同宪法相悖的。”</p><p class="ql-block">在今天的世界与中国,多已经实行周六与周日一样不工作了,都是休息日,星期六终于与星期天获得了同等法律地位。</p><p class="ql-block">普罗大众当然囿于学识不知道背后的法理,可是中国律师与学者对“蓝色法律”不进行法理解释,就说不过去了。</p><p class="ql-block">为了研究“蓝色法律”,我曾亲自到西南等地进行田野调查,与当地法律人交流,他们问我他们民族的“Y族年”州政府定几天休息日为合适?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依春节法定体息天数为准,他们听后大喜。</p><p class="ql-block">另外,米国政要多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到来时对在美的中国人发表祝辞,以示平等待遇。</p><p class="ql-block">可是,我国有些欠文明地方却抵制圣诞节等等,伤害了这部分信仰人群的感情,非常不合适。</p><p class="ql-block">“蓝色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必须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注意保护少数人权利。</p><p class="ql-block">希法律界加强对“蓝色法律”的研究探讨,使立法与决策更得民心顺民意。</p><p class="ql-block">这对抵制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一个启蒙的过程,法律普及的一个过程。</p><p class="ql-block">杜兆勇律师2025.02.17于京西玄涛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