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法治护航 伴我成长——姜屯镇李店小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滕州市姜屯镇李店小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寒假来临,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呵护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在此,我们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p> 一、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教导孩子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和同伴姓名,按时回家、不外宿,不进入KTV、酒吧、网吧、电竞酒店等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不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不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食物和其他物品,不逞凶斗狠,不盲目跟从。受到侵害要及时和家人联络,并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不吃陌生人东西,不夜不归宿,冷静处理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寻求帮助。</b></p>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仅承担着抚养孩子的责任,更要做好教育孩子的义务。不但要引导孩子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需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法治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抢劫、强奸作为未成年人主要犯罪类型,这些案件中的涉罪未成年人很多时候都存在与社会不良青年称兄道弟,在学校逞凶斗狠称王称霸的情形,父母大多对此毫不知情或一味包庇纵容,最后导致犯罪结果发生,悔不当初。究其原因就是这些孩子不能理性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欲望,无法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的关系,没有树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代价的底线思维。冲动触法的代价,是家庭的破裂,终身的悔恨,无法回头的时光。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法治教育一定要警钟长鸣!请家长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孩子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家长朋友要经常给孩子讲解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让孩子从小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治常识。</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家庭普法是关键,孩子交友要慎重,不做沉默的羔羊,不做霸凌的恶人。</b></p>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假期是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的好时机,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时刻加强与孩子的情感交流,为孩子缓解精神压力,疏导心理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避免斥责、打骂、简单粗暴地说教。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防止暴力、欺凌行为。教育孩子多理解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多微笑;教育孩子懂得感恩,管理好情绪,开心过好每一天。</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心理健康第一位,成长、成才都骄傲,家庭和睦是关键,情绪稳定最重要。</b></p> 四、防范拐骗犯罪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请家长朋友们提醒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给的食物,防止不法分子在食物中掺杂麻醉成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即使对方声称认识你的爸爸妈妈,或者家人,也不可跟其离开,避免单独与陌生人接触。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孩子独自在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有条件的可以给家里安装监控,时刻关注家庭变化。出门要告知父母,和小伙伴出去玩,不要跑远,不要落单,同时要事先告诉父母。要牢记父母信息,小孩子要牢记自己父母的名字、电话号码和自己的家庭住址,一旦与父母发生走失,可以凭借这些信息第一时间获得帮助。不要给陌生人带路,如果有陌生人请小孩子帮忙或者带路,只可在原地指路,或者让他向其他成年人寻求帮助。</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远离陌生人,不吃不喝不要。</b></p> 五、防范性侵犯罪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违法犯罪发生,请家长或监护人在加强家庭教育保护的同时,同子女一起学习防性侵知识,教育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性侵害的危害和如何预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时刻注意孩子身体、心理变化,时刻掌握孩子交友交际范围,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报告公安机关。</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自尊、自爱、自护很重要,自觉净化交际圈,不与异性独处,家长全方位保护,全社会共同守护成长。</b></p> 六、防范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假期里家长要教育孩子合理利用网络,绿色文明上网,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做好权限管理、消费管理义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在家上网要适当控制时间,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浏览和传播反动或有害的信息,不通过网络接触不明身份的人并私下交往,不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在网上宣传淫秽、色情、迷信、暴力的内容。</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教育孩子加强保密意识,防止个人及家庭信息外泄。严禁网络赌博、远离网贷,不参与违法经营活动。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有占小便宜的心理,接到“中奖”“电话欠费”“涉嫌违法犯罪”等内容的电话、手机短信时,不要相信,不要理睬,不要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存款、银行卡信息,更不能向对方汇款、转账。</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网络世界陷阱多,杜绝有害信息侵入很重要,上网时间要科学,全家切勿沉迷网络。</b></p> 七、注意交通安全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请家长们不要酒后驾车,督促孩子在寒假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黑车”和超载的车船,不得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公路、不在铁路上玩耍、严禁翻越防护栏、横穿马路到对面人行道;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或电动车,骑行电动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切记:没有驾照不开车,酒后不开车,骑电动车带头盔,全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希望我们每一位家长承担起孩子第一监护人的责任,落实好各项监护义务,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责骂,爱护孩子,关心孩子,依法做孩子的倾听者、保护者、引路者,让我们共同努力,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家庭都成为预防犯罪的坚强堡垒。</p> <p class="ql-block">编辑:赵晨</p><p class="ql-block">初审:张笃严</p><p class="ql-block">复审:崔勇</p><p class="ql-block">终审:郭轩平</p>